那麼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其不斷擴展的相對穩定或靜止平原類生存環境內所建立的精神文明,就是以隨著其個體或群體不斷擴展的生存環境逐漸增加的作用於其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的各種“行為”發展變化以及其所具備的“行為”能力不斷轉變發展的認知為基礎的。很明顯,平原類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隨著其所具備的“行為”能力的發展、生存環境的不斷擴展,其個體或群體在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所建立的精神文明也是不斷轉變發展的。簡單的理解就是以平原類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發展的過程當中的每個階段,也就是以其所具備的主動移動“行為”能力的階段性發展為標準的不同發展階段,在其不斷擴展的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所建立的精神文明也是不斷變化發展的。而每個具有階段性意義的精神文明成果所體現的則是其所具備的以主動移動“行為”能力的階段性發展為標準的不同發展階段內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與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作用於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的各種“行為”產生相互作用的認知與辨別。所以,在平原類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主動“行為”能力的發展是動態的,不斷發展變化的,也就決定了在其不斷擴展的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所建立的精神文明是動態的,不斷發展變化的。那麼無論是從其在不同發展階段內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來校對在該發展階段所建立的精神文明,還是通過其在某個發展階段所建立的精神文明來校對其在該發展階段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都可以較為準確的反映出在平原類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的發展過程。至於平原類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所建立的精神文明的連續性,我也會在後麵的章節中有所闡述。通過對這兩方麵“行為”間相互作用的認知,使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可以主動的通過其所具備的不斷轉變發展的各種“行為”能力與其不斷擴展的生存環境內存在的作用於其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的不斷增加的各種“行為”產生相互更加適宜其生存發展的相互“行為”作用,以維持其個體或群體在該類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的發展處於較為活躍的狀態之中。可以說,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其不斷擴展的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所體現出來的較為活躍的生存發展狀態反映了其個體或群體在這個階段各自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同時也反映了其個體或群體在這個發展階段所建立的精神文明。在平原類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不斷轉變發展的過程中,由其主觀意識能力直接控製下的各種“行為”能力可以主動的與其不斷擴展的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作用於其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不斷增加的各種“行為”產生更加適宜其生存發展的相互“行為”作用,並通過其個體或群體主動改造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的成果所體現了出來。在這個發展過程當中,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其不斷擴展的相對穩定或靜止的平原類生存環境內所建立的物質文明,是以其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直接控製下不斷轉變發展的各種“行為”能力主動的與其不斷擴展的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作用於其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不斷增加的各種“行為”間的相互作用為基礎的。通過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不斷轉變發展的各種“行為”能力與其不斷擴展的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作用於其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生命”現象上的各種“行為”所產生的相互作用,而使其個體或群體在其生存環境內主動的改造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的成果反映出了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該發展階段所建立的物質文明。在這個觀點的基礎上,無論是對東方還是西方各自文獻記載中所描述的在原有城市遺址上所建立新城市就會有一個基本的認知。所以對當前這些遺址的探索和發現,不但可以了解到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不同發展階段內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同時也可以了解到東西方文明在不同發展階段間彼此存在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