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1 主觀意識能力的差異(1 / 2)

在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尚未具備主動移動“行為”能力的階段,在不同?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就可以進行如下分析:

a?在這個世界不同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其所具備主觀意識能力是在各自相對穩定或淨值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相互“行為”作用下所被動形成的,反映的是其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相互“行為”作用。

b?在這個世界不同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其所具備“行為”能力是在各自相對穩定或淨值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相互“行為”作用下所被動形成的,同樣反映的是其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相互“行為”作用。

c?在這個世界不同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的有限“生命”現象周期內,其所具備的各種“行為”能力的發展是在維持其“生命”現象發展處於相對穩定或靜止狀態條件約束下,相互製約,協調發展的。這也就是說,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在這個世界不同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間不但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差異,同時其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的轉變也就意味著該個體所具備的其他“行為”能力的轉變。

所以,在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尚未具備主觀移動“行為”能力的階段,不同生存環境內存在該“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不但所具備的“行為”能力間存在這較大的差異,與之相對應的“生命”現象特征間也同樣存在著較大的差異。而當前“人類”社會中存在的當前“人類”的不同種族之間,在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的發展過程中,都存在相互“行為”作用或實質性的影響。而當前“人類”社會中存在的各種矛盾,可以簡單的認知為在各自不同生存環境條件對其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的作用下所造成的,反過來說就是生存環境條件無限接近的情況,可以使具備了主觀意識能力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存在的矛盾無限的縮小;而生存環境條件無限擴大的情況下,同樣可以使具備了主觀意識能力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存在的矛盾無限的擴大。

在“生命”領域內,從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間的矛盾,從其具備了主觀意識能力開始就已形成,並會一直存在與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的整個發展過程。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不消亡,其個體或群體間存在的矛盾就會一直存在。

所以在現階段,無論是社會國家還是資本國家,無論是東方民主還是西方民主,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對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善與惡、美與醜、消極與主動等等社會因素,都是在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不同“行為”能力的作用下所形成的。

在“生命”領域內的各種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生命”現象體現的是“行為”能力,而“行為”能力則體現的是“生命”現象,其本質上都是反映該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各種“行為”間的相互作用。所以探索和分析“生命”現象是需要以“行為”能力為依據的,也就是個體間的相互“行為”作用,探索和分析“行為”作用是需要以“生命”現象為依據的,也就是“生命”現象個體間的實物體現。而不同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則反映了該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由該“生命”現象個體所體現出來的不斷轉變發展著的“行為”以及彼此間的相互作用。

所以,在在這個世界不同生存環境內存在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在其尚未具備主動移動“行為”能力的階段,其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反映的是該生存環境內存在的處於相對穩定狀態下的個體或群體在該生存環境內主動或被動所發揮“行為”作用的動態轉變發展過程。簡單的理解就是在這個世界不同生存環境內存自的尚未具備主動移動“行為”能力的當前“人類”這種“生命”現象個體或群體,其所具備的主觀意識能力反映的是其相對穩定或靜止生存環境內存在的不斷轉變發展中的相互“行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