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農村學校教師(7)(1 / 3)

3.師資補充滯後

“以縣為主”後,各地為了減少財政負擔,而不顧教育發展和教師缺編實際,嚴格控製教師編製數量,甚至有編不補,寧願大量使用代課人員,也不願吸收新生力量,造成農村小學教師的補充異常困難。據調查菏澤市約90%以上的農村小學自1999年至今幾乎沒有進過新教師。而且,因農村經濟基礎相對薄弱,環境條件惡劣,目前師範院校的畢業生不情願、不安心到農村小學任教,即使勉強下去也紮不下根,過渡一兩年就會“走為上”。而城市裏的老師更不肯自願放棄已擁有的優越條件而“屈就下鄉”任教。高校人才培養模式也使其畢業生不具備從事小學教育的個性心理特征和業務素質,致使農村小學或其主管部門不歡迎現在的大學生來農村小學。

二、欠發達地區農村小學師資隊伍建設的建議

(一)長效投入,優化農村小學教師生存狀態

認真貫徹落實《教師法》、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和《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中央及地方政府可通過增加財政轉移支付等加大對農村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學校的支持力度,確保農村教育經費投入,增強欠發達地區農村小學教育經費的保障能力。同時,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製,夯實各級政府的責任,建立經費的長效投入保障機製,確保農村小學教師工資的及時足額發放,完善和落實教師津補貼製度,並應按照“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教師繼續教育經費保障機製,將教師繼續教育經費納入教育事業經費預算。另外,不妨建立在農村小學任教或支教教師的特殊津補貼製度,所需經費由中央和省級財政按比例分擔並轉移支付予以保證。同時地方政府也可出台相應激勵政策,除國家規定的教師津貼外,增加地方名師津貼、崗位津貼、校長津貼、教師獎勵基金等,以穩定農村優秀骨幹教師。

要堅持以人為本,進一步改善農村小學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著力提高他們的工資、住房、醫療、養老、培訓等待遇,切實減輕他們的各種負擔,努力實現農村小學教師生活和工作的城鎮化,使他們安居樂教。

有必要修訂《教師法》,明確農村小學教師的公務員身份,將其納入公務員隊伍進行管理,享受與國家公務員的各種同等待遇,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這樣一來,也勢必增強農村小學教師隊伍的穩定性和吸引力,使大批優秀人才加入進來,最終實現整個農村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良性循環。

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在提高農村小學教師各種待遇的基礎上,還要給他們以實實在在地關懷、支持、服務、指導、期望與評價,在全社會積極營造教師職業良好的公共信任氛圍,建立社會支持係統;教育行政部門要變程式化、事務化的管理為人性化管理,以教師為本,尊重他們的權利、主體性地位和個體價值,將教師從機械的、刻板的、形式化的工作中徹底解放出來,把更多的時間、空間還給教師以使其擁有更多的精力和時間發展自己;學校管理者要根據教師在職業發展中容易出現職業倦怠的階段以及教師專業發展的需求,大力營造寬鬆、和諧、民主、合作、奮發向上的校園文化,引領教師進行教育科學研究和高效休閑等,以有效緩解和克服教師的職業倦怠,維護其心理健康。

(二)強化管理,增強農村小學教師隊伍活力

1.科學核編,保證農村小學編製需求

教師編製核定不僅要努力體現向農村小學傾斜,還要充分考慮農村小學布局分散、規模小及學生居住分散、班額小等,特別是目前還有許多無法撤並的“一人一校”的教學點的實際情況,按照保證基礎教育發展的基本需要以及學生額和班額的一定比例核定教職工編製,並且在農村小學可以增設一定比例的機動編製或者附加編製,保證這些學校教學編製的基本需求。加大清理擠占教師編製的力度,精簡、壓縮非教學人員。

2.歸口管理

根據“治事與治人相統一”“責與權相一致”的原則,落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縣域內教師招聘錄用、工資發放等歸口管理職能及校長隊伍的統一選聘職能。加強對教師隊伍建設的督導,把及時補充新教師等工作作為考評當地政府領導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適當提高農村小學教師中高級職務的結構比例,對長期在農村小學工作的教師實行職務評聘傾斜政策,以提高他們的待遇、地位和積極性。

3.進一步規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堅決執行教師資格準入製度,嚴格掌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和標準,嚴把教師“入口關”,有進必考。同時,要積極探索建立教師資格定期考核製度,堅決清理不合格教師,暢通出口。

4.創新師資補充機製,合理配置資源

根據教育部關於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精神,探索建立農村小學教師固定編製和流動編製相結合的方式,由政府教育部門集中掌握一定比例的流動編製,按照“依需設崗、依考定位、依分擇崗”的辦法,有計劃地每年適當招收一些品學兼優的師範類畢業生重點充實到農村小學,保證農村小學能夠及時補充到高素質的新教師。同時,因地製宜,在教師中選拔有特長的教師進行在崗培訓,合格後重新分配他們從事英語、信息技術、音樂、體育等學科教學,爭取在較短的時間內讓農村學校學科教師配置合理,逐步解決教師隊伍學科結構不合理等結構性失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