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晚上,文學社組織社員去多媒體室看電影《七宗罪》。說實話,由於是應試教育大省出來的,我的高中時代基本都在各種摸底考中度過,根本沒有時間看什麼電影,所以當知道文學社會定期組織社員一起看經典電影的時候,很是欣喜了一陣子,隨後播放的幾部片子無一不讓這種欣喜更進一步,可惜這次看的電影卻讓我陷入了沉思。進入大學之前總覺得宗教就是封建迷信,搞些什麼牛鬼蛇神蠱惑人心,後來馬哲老師說,宗教嚴格意義上來說應該歸於哲學一脈,但是我想不明白的是,宗教依賴於人的信仰,而哲學顯然更偏向理性的思維,哲學通過各種辯證讓人們相信他,而宗教則是通過“信我者得永生”的方式讓信徒們敬畏他,這兩者顯然是不同的。英國哲學家羅素曾經說過:“基督教基本上或主要是以恐懼為基礎。”我閑暇時間翻閱了聖經,上帝叫耶和華,七天創造了世界萬物,最大功績是創造了人,順理成章地需要人侍奉信仰他,對他頂禮膜拜,又指使信徒殘忍地屠殺不信奉自己的外族,強占別人的土地,甚至是自己的子民,虔誠的心稍有變化,他一樣毫不心慈手軟地降災於他們,於是就有了諾亞方舟的例子。當然,佛教也不例外,盡管釋迦摩尼曆史上真有其人,可是其後來由學派演變為宗教之後的學說裏,所謂“原罪”依舊是其震懾無知信徒的一種主要模式,什麼六道輪回,什麼轉世重生,盡管人們為善心慈,可是究其原因是由於心底裏對死後甚至是下一世境遇的恐怖,從這點上看,耶和華和釋迦牟尼,對了,還有阿拉都是大騙子。但是馬哲老師也曾經說過,21世紀有很多危機,最大的危機就是信仰危機,如果一個人沒有了信仰,他很容易就會放棄自己的道德底線,從而為惡不懼。為什麼當今社會犯罪率節節攀升,就是因為人們已經不再有信仰,或者說人們的信仰不再是宗教,而是權錢享樂,宗教以恐嚇為手段立下的條條框框的戒律清規不再被人們所在乎,於是開始道德敗壞,法紀淡薄。馬哲老師又說,其實每一個政黨現在都是一個宗教,他們以信仰為噱頭,隻不過不以恐怖為手段,而是施之以利,用各種美好的願景蠱惑勞苦大眾做他們的信徒。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所大學裏的馬哲老師都如我們的馬哲老師這麼……直言不諱,但是在看完這部電影之後,我考慮的並不是主人公的偏執與激進,而是死掉的那幾個人的罪行。憤怒、暴食、懶惰、貪婪、嫉妒、驕傲,這所謂的七大罪狀不觸犯法律,到底算不算罪?該不該罰?在當前的道德底線下,有多少人明知道這七種行為不好,但是還是忍不住樣樣俱全?回去後我想了很多,到圖書館翻了兩個晚上的宗教書籍,甚至在馬哲老師大課結束後鼓足勇氣找他探討了一番,估計他很少在中文係遇到下課後追著他問問題的學生,特別問的還是宗教類的問題,特別還是個女生,所以他有些吃驚地瞠大雙眼,非常不解,在給我講解的過程中也時不時滿眼迷惑地瞅我幾眼。當餘渺學長看完我花了一夜時間寫完的《十一宗罪》的時候,他看向我的表情也是驚訝,然後將稿紙推給我:“去找舒姝,把這篇稿子給她。盡管本周的播音內容已經敲定了,但是我相信她看了之後會願意重新錄製的。”我跑去播音室找舒姝學姐,誰想到在隔音室錄製節目的不是她,外麵操作設備的是見過一麵的封疆。我把稿子給他,請他幫忙交給舒姝學姐,他麵無表情,絲毫沒有因為需要重新錄製而不悅,當然,刀鑿斧刻般的臉上也沒有露出什麼愉悅的表情。他不說話,我也不敢走,就等著他把文章通篇看完,然後抬眼看了我一樣:“我會給她的。”我如蒙大赦,趕緊灰溜溜跑出去,為什麼最近就沒遇到幾個正常人?還是最近遇到的不正常的人給我的印象太深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