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法與青少年(4)(1 / 3)

文化部、公安部曾聯合發布《禁止利用計算機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違法犯罪活動的通知》。去年11月1日,公安部再次向全國警方發出《關於查禁收繳反動淫穢內容激光視盤的通知》。

最近,全國各地又掀起掃黃打非的熱潮,文化部、廣電部發出禁止營業性放映激光視盤的通知,電子黃毒成了過街老鼠。但若從根本上加以清除,還必須社會各界緊密配合,常抓不懈,一環扣一環地進行,使之無萌生之源,無流通之徑,無立錐之地。隻有這樣,“黃禍”泛濫才會得到遏製,我們的文化事業才能健康有序地發展,更多的青少年才能得以拯救。

學生仔扮“酷”當殺手

1998年4月26日淩晨兩點,四川省成都東郊一個廠區的宿舍樓5層,一個黑影從床上坐起來,迅速地穿戴好一切,他走進廚房,拿起菜刀揣進衣裝內,戴好麵罩、手套,用鑰匙輕輕打開家門,悄然溜出,回身輕輕掩好門,快步下樓。他來到另一個相鄰單元,脫下鞋子,赤腳翻上防護欄,沿天然氣管道爬上三樓,經廚房窗戶進入室內,穿過客廳見一間臥室門開著,床上睡有一人,黑影徑直進入臥室,來到床邊,伸出手往下拉床上人蓋的被子,被子被拉到肩頭上,睡覺的人是一名中年女性,床上的人覺出有些不對勁,翻身一看,驚喊道:“幹啥?

”黑影雙手揮刀向床上人頭部砍去,女人尖叫起來,另一間臥室燈猛然拉亮,黑影跪上床,向床上人又砍去幾刀,隨即跳下床,向大門跑去,床上女人掙紮著追向黑影,黑影打開房門倉皇下樓。黑影回到家把刀放回廚房,扒下麵罩、衣服,跳上床躺下。在樓外麵一片喧鬧聲中,他已然入睡。

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未遂案,作案人是一名年僅18歲的在校高三學生,叫李曉東,他與受害人雖相識,但無任何瓜葛,他此次挺而走險,是自己想要扮“酷”,充當一名冷麵殺手,做一次讓編導們都要歎服的大案。使他未曾料到的是,幾日後他便從書聲朗朗的教室進入了戒備森嚴的高牆之內,請聽他歸案後的交代摘錄:

問:你想殺誰呢?

答:我想把他們母女倆都殺死,原打算先殺死孫某(母),然後再殺死她女兒。

問:為什麼要她們?

答:主要就是看你們警察能不能破出來(案)。

問:你們有仇嗎?

答:沒有。

問:為什麼要致她死命?

答:不砍死,她就會出聲,我就容易被抓住,砍死她,我就不會被人發現,警察就破不了案……我戴麵罩是怕人見我的臉,戴手套是怕留下指紋……聽到這些視人命為草芥的話,令人不禁脊梁骨發寒,而這些話的確出自一位涉世不深的高中學生之口。李曉東平時沉迷在武俠書和暴力恐怖的錄像片中,以至於血淋淋的鏡頭充斥在他腦海之中,時刻想著“殺人真是那麼簡單?”的問題,在這個念頭的不斷刺激下,他揮起了刀……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造成當前青少年犯罪嚴重的客觀原因很多。但總的來說,不外家庭教育,學校培養和社會影響三方麵。這三方麵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聯係,互相促進,互為因果。

一、家庭原因

在現代社會裏,作為社會細胞的家庭,其職能同自然經濟曆時相比雖然有所削弱,已不再是社會生產單位,但仍然是人類生存單位,保持著兩種基本職能;生衍與養育。因此,家庭對兒童少年的成長,尤其是他們的品德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影響作用。

孩子在社會化開始以前和社會化開始階段,接觸最多是家庭成員,尤其是父母。行為科學認為,人的行為都是在人際交往中學來的。父母的身教是孩子行為的榜樣,父母的言教是孩子行為的指導。

家庭教育並不都是按照社會要求的行為規範來進行的,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家庭教育的內容和方法千差萬別,但是從性質和效果來看隻有好與不好兩類。不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一個原因。

進行違法犯罪教育的家庭畢竟為數極少,不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是不正當教育和放棄教育。不正當教育的典型表現是父母過分溺愛嬌縱子女(所謂“溺愛型家庭”)和父母以打罵和變相體罰等簡單粗暴方法對待子女(所謂“粗暴型家庭”)。放棄教育也許是比溺愛和打罵更糟的一種教育,它常常出現在所謂“缺陷型家庭”(指父母雙亡、父母離異,或者隻有父親,或者隻有母親)。據對44名青少年犯罪的調查,其中56%的人犯罪與家庭直接有關。有這樣4種情況:第一種家庭成員中有勞改勞教釋放,道德敗壞,思想作風不正之人,直接影響著子女的成長。有的青少年犯罪就是在父、母、兄、姐教唆下進行的。有一對夫婦作風都不正派,在他們的影響下,5個孩子除兩個還在小學讀書以外,3個大孩子都有流氓和偷盜行為,特別是其女流氓成性,竟和其兄也胡搞兩性關係。他家蓋了兩間房子(分上下兩層),材料多數是其子偷來的。青年聶××在外偷盜,當其母阻止時,他就揭其母親作風不好的短,其母自認管不了,以後就甩手不管了。第二種是家庭破裂、父母離異。家庭的破裂,給子女幼小心靈帶來深深的創傷;這些被遺棄的子女生活上無人關照,思想上無人教育,性情孤僻,一遇壞人引誘,極易上當變壞。在犯罪青少年中,缺父,失母或後父、後母占有很大的比例。第三種是在父母管教方法不當。有的對子女要求不嚴,放任自流,或過分溺愛驕慣,特別是對獨子、獨女則愛若掌上明珠,有求必應,百依百順,使其從小養成貪圖享受,唯我獨養的惡習。某市秦××生育××,發現女兒有作風問題,晚上將其女領至市區廣場處打罵。象這樣的家長多數是文化較低的工人。第四種父母是雙職工,將子女寄養在外,放棄教育,對子女的學習、思想、品質很少過問,子女作惡全然不知。具對兩個少年犯管教所和兩個勞動教養場所的1100多名違法犯罪青少年的三項調查資料統計,其中父母用打罵等粗暴方法進行管教的占35%;放任不管和溺愛放縱的分別25%,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