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寅恪先生說:“夫此事實,必有內在之遠因,此遠因即其父母之婚配不合當時之禮法人情,致其母以悍妒著聞,卒發狂自殺事也。”(《元白詩箋證稿》附論)至於白居易創作的《賞花》《新井》等詩,與其母親之死毫無關係。由於父母是不合禮法的舅甥婚配,白居易被輿論視為名教(指儒家倫理道德)的罪人,從而不宜治理州郡,又遭貶黜。這便是《琵琶行》中那句“座中泣下誰最多?江州司馬青衫濕”的曆史背景。
陳寅恪先生在研究古典文學作品與曆史時,沒有盲目相信傳統說法,他根據文學作品中提到的信息與史書相互參驗,從而得出更有說服力的結論,進一步揭示曆史真麵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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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古典文學應采用哪些方法
中國自古以來是文史不分家,所以研究古代文學史的學者,不僅有較強的文學鑒賞能力,同時還有深厚的史學功底。陳寅恪先生在研究古典文學時,不僅僅是就作品談作品,而是文史結合、融彙中西,運用多種辦法來解讀文學作品的背景與內涵。
陳寅恪先生晚年創作《柳如是別傳》時曾經提到:“蓋牧齋博通文史,旁涉梵夾道藏,寅恪平生才識學問固遠不逮昔賢,而研治領域,則有約略近似之處。”
這句話中的“牧齋”指的是明末清初的著名文壇大家,前東林黨領袖錢謙益(“牧齋”是他的號)。錢謙益一生都充滿爭議,是個很複雜的人。他在晚明時既維護封建禮教,又有當時文人的放縱習氣(娶柳如是一事就招致當時許多“正統”讀書人的怨恨)。作為東林黨領袖,他以“清流”自居卻又熱衷名利場。他曾投降清朝,後因清廷的猜忌與柳如是的規勸,又暗中與明將鄭成功聯手進行反清複明活動。這種反複無常的姿態,雖得到明朝遺民們的諒解,卻遭到了清朝皇帝的鄙視。例如,乾隆皇帝不但在詔書中否定其人品,順帶將其文章造詣也貶得一文不值。
錢謙益的人品口碑雖不佳,但其晚明學界領袖、文壇名士的地位始終沒有動搖。在錢謙益逝世後,明末三先生中的黃宗羲為他作了《八哀詩》。在詩中,黃宗羲還當錢謙益是“平生知己”,並認可其“四海宗盟五十年”的學術地位。同為明末三先生的顧炎武,終身不與清廷合作,也不肯被人當成錢謙益的“門生”,但他依然承認錢謙益是“文章宗主”。
陳寅恪先生自認為才識不及錢謙益,但他研究文學的方法幾乎受到了錢謙益的全方位影響。
錢謙益在創作《杜工部詩箋注》(杜工部即杜甫)時,采用了“以詩證史”的新方法,從而正式奠定了“詩史互證”的文學研究方法。傳統的詩歌箋釋以訓釋、注疏章句為核心,而“詩史互證”法不同,更注重挖掘某個詩歌的創作背景,從詩句的信息中考察曆史。如此一來,古詩也成為一種可以裨補史闕的史料。陳寅恪先生坦言自己在古典文學的研究領域直接上承錢謙益。
陳寅恪先生解讀唐詩時常以“詩史互證”法入手。例如,在研究膾炙人口的《賣炭翁》時,他就多次引用史事來佐證詩歌背景。
《賣炭翁》的小序稱此詩是為了抒發百姓“苦宮市”的社會心理。唐朝史書典籍中關於宮市情況的記載很多,陳寅恪先生從韓愈的文集中擇錄過“昌黎先生集外集陸順宗實錄壹”與“同集柒順宗實錄貳”等文字作為《賣炭翁》曆史背景的佐證,其中後一條對唐朝宮市的論述很詳細。故而,陳寅恪先生指出:“此篇所詠,即是此事。退之(指韓愈)之史,即樂天(指白居易)詩之注腳也。”也就是說,韓愈寫的曆史實錄可以做白居易詩歌的注腳。
由此可見,白居易在《賣炭翁》描繪的場景具有高度的曆史真實性,反映了當時唐朝宮市的弊病。
此外,陳寅恪先生又從《舊唐書·張建封傳》中引用了一段記載,稱之為“當日士大夫同惡宮市弊害之事證”。他還摘錄了《容齋續筆》《舊唐書·代宗紀》《南部新書》等史料的有關記載來說明——“自天寶(唐玄宗年號)至大曆(唐代宗年號)至貞元(唐德宗年號)五六十年間,皆有宮市,而大曆之際,乃至使郇謨哭市,則其為擾民之弊政,已與貞元時相似矣。”從唐玄宗天寶年間到唐德宗貞元年間這五六十年中,朝廷都設有宮市,其中大曆和貞元時的宮市已經成為擾民的弊政,當時的許多士大夫都對此深惡痛絕。
陳寅恪先生通過史書及其他文集的記載對唐朝宮市問題做出了基本概括,這使得讀者能更充分地領會白居易在《賣炭翁》中描繪的場景與灌輸的情感。
除了唐詩之外,陳寅恪先生在《柳如是別傳》《論再生緣》等作品中也使用了“詩史互證”法。在他看來,許多重大曆史事件在官修的史書文獻中往往缺少記載,而時人的詩文往往反映了當時社會的具體情況,能夠提供事件、地點、人物方麵的信息。因此,詩文也有著《二十四史》所不可替代的史料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