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陳寅恪談文學:無自由之思想則無優美之文學(4)(2 / 2)

除了詩史互證的方法外,運用多重證據來解讀古代文學也是陳寅恪先生常用的一個辦法。

多重證據法是王國維先生開創的史學研究新方法。自從西方考古學傳入中國後,近代學者越來越重視出土文物的史料價值。例如,晉朝以前的簡牘、青銅器裏麵包含了許多《二十四史》及各種文獻所未記載的重要信息,故而,王國維非常重視對出土文物的考察。陳寅恪先生在《王靜安(即王國維)先生遺書序》中,將王國維的治學方法概括為三點:

其一,“取地下之實物與紙上之遺文互相釋證”,即出土文物與古代文獻的記錄相互驗證。

例如,上世紀出土了許多秦漢簡牘,其中大部分是當時郡縣官府的公文檔案與法律抄件。有許多簡牘信息在《史記》《漢書》《後漢書》中沒有明確記載,或者與傳統史書說法相互矛盾。由於官修正史往往是記錄一個全社會的大概情況,這些簡牘具有一手資料的價值,可以修正史書失載或弄錯的古代社會經濟生活細節。因為這比單純校勘文獻記載要可靠得多。

其二,“取異族之故書與吾國之舊籍互相補正”,即將外國文獻記載與中國古代史籍結合起來研究。

所謂“異族之故書”就是指外國的文獻記載。古代中國一直與周邊民族保持著密切地交往,特別是以中原王朝為核心的朝貢體係建立後,許多少數民族政權學習漢文化並編修自己的國史。這類外國史書中涉及中國各個朝代的事跡,可以作為研究曆史的一個重要證據。由於角度的不同,外國對同一曆史事件的認識往往與同時期的中國人不一樣。他們會注意到許多我們祖先所忽略的信息。例如,李氏朝鮮的史書,對明清史學者的研究有很大的參考價值。因此,用外國史書與中國史書進行對比研究,可以起到相互補正的作用。

其三,“取外來之觀念與固有之材料互相參證”,即借鑒西方的曆史學、考古學的研究方法來重新梳理中國古代史籍。

陳寅恪和王國維所處的年代,恰逢“西學東漸”之時代洪流,古代中國的傳統學術——經學遭到解構,西方學術體係剛被引入中國。當時的大學模仿西方學習設立各種學科,以胡適等人為代表的學者,致力於用西方理論來解讀中國曆史。同樣曾經留學海外的陳寅恪和王國維並不認為用西方理論研究中國曆史是唯一正確的道路,但他們同樣認為吸收“外來之觀念”能開拓學術視野,從而更深入地研究中國古代文獻。

以上三者結合起來,就是王國維先生提倡的多重證據法,而且這也是陳寅恪先生在學術實踐中的努力方向。他將多重證據法運用於古代詩歌研究,創建了“古典”與“今典”相結合的解讀方式。

“古典”,指的是詩歌所提事物在古代史籍中的出處;“今典”並不是說現代人寫的研究著作,而是指詩歌寫成當時所指代的事實。通過訓詁注釋詩歌的“古典”與“今典”,從兩個不同的角度來解讀詩歌中同一符號的多重含義,並進一步挖掘出詩歌背後所依托的文化關係。

陳寅恪先生指出:“古事今情,雖不同物,若於異中求同,同中見異,融會異同,混合古今,別造一同異俱冥,今古合流之幻覺,斯實文章之絕詣,而作者之能事也。”

這句話的大意是說,古代的事物與今天的事物雖然有差異性,但也存在共同性,所以我們要從差異中尋找共同點,從共性中看出差異,將古往今來的事理人情融會貫通,從而將今古情景結合起來,這是寫文章的高深造詣,也是作者擅長行文的表現。

當然,由於古今異勢,社會經濟文化背景相差甚遠。所以,當代人往往不理解古代人的所思所想,不能體察具體的情境,故而對古人的作品產生誤解。對此,陳寅恪先生也有豐富的應對經驗。他曾說道:“解釋古典故實,自當引用最初出處。然最初出處,實不足以盡之,更須引其他非最初,而有關者,以補足之,始能通解作者遣詞用意之妙。”

解釋古代文學作品時,最好能引用相關信息的原始出處,即最早的史書記載或出土簡牘記錄。當然僅僅是找到原始出處,還不足窮盡該文學作品的真義。所以,還得尋找其他相關記載來補充,才能理解作者遣詞造句的妙味。

此外,他還特別強調:“凡詮釋詩句,要在確能舉出作者所依據以構思之古書,並須說明其所以依據此書,而不依據他書之故。若僅泛泛標舉,則縱能指出最初之出處,或同時之史事,其實無當於第一義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