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陳寅恪談文學:無自由之思想則無優美之文學(5)(1 / 2)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解釋詩句時應當能確切地列舉出原作者的構思是依據哪些古書,並且要論證為何是以此書而非其他古書為依據。假如隻是泛泛列舉相關記載,就算能找到相關事物的原始出處或同時代的重大曆史事件,也不可能真正把握住作品的精髓。

因此,陳寅恪先生非常重視文學作品中的“今典”。他在創作《柳如是別傳》時,就對錢謙益與柳如是二人的生平事跡及作品關係進行了全麵梳理,並對相關晚明文人的情況以及當時江南地區反清複明的活動作出了考證。經過這一係列的縝密研究,他糾正了輿論對柳如是的不實攻訐,也對錢謙益降清的汙點做出了更深入地分析。

總之,陳寅恪先生運用上述幾種治學方法來研究古典文學,取得了許多令人稱道的成果。

曆史背景對鑒賞文學作品有何意義

雖然古典文學作品大多文筆優美,韻律和諧,富有真情實感,但由於後世讀者的生活環境與作者那時大相徑庭,所以在鑒賞時不容易產生感同身受的印象,甚至可能會不由自主地過多帶入自己的臆想,曲解原作之本意。因為此故,陳寅恪先生在研究古代文學時,會下很大工夫的去了解當時的社會習俗等背景情況。

人們看曆史故事時,往往更容易對某個細節的真實性產生疑點,而假如是閱讀文學作品的話,則不那麼計較真實性問題。不過,學問越深的文人往往越喜歡在這個問題上較真。

針對白居易的《琵琶行》,人們往往沉浸在“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識”的憂傷意境中,但也有喜好考據的人對此提出質疑。

南宋文學家洪邁就對這段故事的真實性表示懷疑。他認為:“白樂天《琵琶行》一篇,讀者羨其風致,敬其辭章,至形以樂府,詠歌之不足,遂以謂真為長安故倡所作。予竊疑之。唐世法網雖於此為寬,然樂天嚐居禁密,且謫宦未久,必不肯乘夜入獨處婦人船中,相從飲酒,至於極絲彈之樂,中夕方去。”

在洪邁看來,唐朝的禮法沒有南宋嚴格,但白居易已經處於被貶謫的狀態,不應該在夜晚獨自到女人的船上飲酒聽曲。

南宋時理學盛行,士大夫普遍信奉“存天理,滅人欲”的人生觀。南宋拘謹教條的民風,與自由奔放的唐朝社會風氣大相徑庭。唐朝的士大夫常常宴飲作樂,做詩詞讓歌妓奏唱(這並不違背當時的法度)。於是在唐朝,不少才貌雙全的歌妓與眾多文人士大夫關係曖昧,留下一時佳話,故而洪邁說“唐世法網雖於此為寬”。但他認為白居易當時剛剛被問責貶官,必然在言行舉止上謹小慎微,不應當做出這樣容易招閑話的行為,給自己找麻煩。

《廿二史劄記》的作者,清朝文學家、詩人趙翼,也對此存有疑惑。他說:“身為本郡上佐,送客到船,聞鄰船有琵琶女,不問良賤,即呼使奏技,此豈居官者所為?豈唐時法令疏闊若此耶?蓋特香山(指白居易)借以為題,發抒其才思耳。”

在趙翼看來,白居易當時作為江州司馬,也是一方要員,送客人到船上時,聽到鄰船有女子在彈琵琶,也不管別人是良家婦女還是賤妓,就招呼她來演奏,這哪裏是朝廷命官該做的事情?難道唐朝的法令執行力鬆弛到這種地步了?趙毅由此斷定,《琵琶行》的故事純粹是白居易為了借題發揮而杜撰出來的。

由於趙翼在乾隆嘉慶年間做過官,所以他對官員的言行舉止規範比一般文人更加挑剔,而且他還是以考據辨偽著稱的乾嘉學派的一員,因此他對古代詩文故事的真實性頗為關注。

這兩位不同時代的文學大家都認為《琵琶行》的故事不真實,那白居易是否真的是以虛構的故事來抒發自己的鬱悶心情的呢?陳寅恪先生不這麼看。他發現洪邁與趙翼實際上都是以本朝習俗來質疑前朝故事的,所以他通過查證唐朝時的習俗來為白居易辯護。

陳寅恪指出:“‘移船相近邀相見’之‘船’,乃‘主人下馬客在船’之‘船’,非‘去來江口守空船’之‘船’。蓋江州司馬移其客之船,以就浮梁茶商外婦之船,而邀此長安故倡從其所乘之船出來,進入江州司馬所送客之船中,故能添酒重宴。”

他以詩歌本身的文字為證據,指出洪邁對原文理解有誤。白居易是將其所送之客的船移動到彈琵琶女子的船邊,然後邀請這位長安退休倡優從其所坐之船進入自己所送客人之船,而不是白居易自己進入對方所坐之船。所以,白居易的行為並沒有與法禁相互抵觸。既然洪邁提出的違背法禁的疑點不成立,那麼借此推翻《琵琶行》故事真實性的理由自然也就不充分了。

陳寅恪先生還指出,唐宋兩朝在社會習俗與男女禮法上的確有極大的不同,而洪邁雖然注意到了這個差異,但考慮得不夠充分。

陳寅恪先生指出:“唐代自高宗武則天以後,由文詞科舉進身之新興階級,大抵放蕩而不拘守禮法。樂天亦此新興階級之一人,其所為如此,固不足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