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疫病的預防措施:

1.科學飼養。貫徹“自繁自養”科學管理的原則,不隨便從外地引種,減少病源的傳入機會;實行科學的飼養管理,保持畜禽有健壯的體質、良好的抗病力和理想的生產性能。

2.預防接種。已知疫病在該地區存在,並且不能用其他方法控製的情況下,對尚未發病的畜禽進行免疫接種,激發動物機體產生特異性的抵抗力,使易感動物轉化為非易感動物,從而達到預防的目的。

3.藥物預防。綠色畜禽飼養繁殖中,藥物預防應盡可能采用中草藥、生物製品和礦物性藥物,以增強畜禽自身免疫力為目的,嚴格控製抗生素、激素及有害化學藥品的使用。

4.消毒。在綠色畜禽飼養過程中,盡可能使用物理和生物消毒法,以減少化學藥物的投入。

綠色畜禽飼養場地須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畜禽糞便應進行無害化處理。廢水的排放,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飼養場周圍農區盡可能實行無公害生產。

在綠色畜禽運輸前,運輸車輛應徹底清洗幹淨。運輸途中要保證良好的通風和環境衛生條件,並根據氣候條件和運程長短給動物喂水喂食。在運輸前或運輸過程中,不得使用化學合成的鎮靜劑和興奮劑。屠宰前應接受檢驗和檢查,合格的畜禽必須在綠色食品定點屠宰場屠宰。

怎樣生產綠色水產品

綠色水產品指嚴格按照綠色食品生產操作的有關要求進行管理和生產,化學物質、激素、抗生素等有害人體健康的殘留物不超過規定標準,經專門機構認定,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誌的水產品。

綠色水產品養殖區的選擇,應遵循以下原則:

1.水源應充足,常年有足夠的流量,水質符合國家《漁業水質標準》。

2.養殖區附近無汙染源,生態環境條件良好,達到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池塘進、排水方便。

3.海水養殖區應選擇潮流暢通、潮差大、鹽度相對穩定的區域,注意不得靠近河口,以防洪水期的淡水衝擊,鹽度大幅度下降而導致魚蝦淡死,以及汙染物直接進入養殖區造成汙染。

4.水溫適宜,5~10月份一般在15℃~30℃,其中,7~9月份應在25℃~30℃,應能夠根據不同養殖對象靈活調節。

5.交通方便,有利於水產品苗種、飼料和成品的運輸。

綠色水產養殖所需的營養,應主要來源於綠色食品產地和無汙染的草場、礦區、水域。飼料和餌料既要保持水產養殖對象所需的營養成分,又要避免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病原體及其他有害物的介入。非營養性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綠色食品的飼料添加劑使用規定,禁止有害人體健康的化學物質、激素、抗生素等的使用。

水產品的病蟲害應以預防為主,並貫穿於養殖的全過程。從各項技術管理措施和不同的環境條件出發,全麵考慮病害的預防工作,主要的預防措施包括:

1.抓好池塘的清淤、清池和藥物消毒工作,這是防病的重要環節。清塘一般在收獲後進行,先排幹塘水,經暴曬數日,挖出多餘的淤泥後,耕翻塘底,再暴曬數日後,平整塘底,同時修補堤溝。放苗前7~15天用生石灰、茶餅、漂白粉等藥物進行清塘消毒。禁止使用五氯酚鈉、化學除草劑等有害化學藥物。

2.實行苗種消毒,減少病源體的傳播,控製放苗密度,掌握準確的投苗數量,為養成期的科學投飼管理打好基礎。

3.加強水質的監測和管理,堅持對養殖用水進行定期監測,包括水溫、鹽度、酸堿度、溶解度、透明度、化學耗氧量、有害生物病原體等,發現問題及時采取防範措施。

4.定期投喂藥餌,提高養殖對象的抗病能力。

5.改革養殖方式和方法,開展生態防病,如稻田養魚、養蟹、養蛙,蝦魚、蝦貝、蝦藻混養和放養光合細菌等,起到淨化和改善水質的作用。

6.加強疾病的檢測工作,做到早發現早治療,切斷病原的傳播途徑,以防蔓延。

綠色水產品養殖疾病防治用藥應嚴格按照綠色水產養殖藥物使用的規定,禁止使用對人體和環境有害的化學物質、激素和抗生素,如砷製劑、汞製劑、有機磷殺蟲劑、有機氯殺蟲劑、氯黴素、青黴素、四環素等。提倡使用中草藥及其製劑、礦物源漁藥、動物源藥物及其提取物、疫苗及活體微生物製劑。

綠色水產品的捕撈,盡可能采用網捕、鉤釣、人工采集。禁止使用電捕、藥捕等破壞資源、汙染水體、影響水產品品質的捕撈方式和方法。綠色水產品盡量要保鮮、保活。在運輸過程中,禁止使用對人體有害的化學防腐劑和保鮮保活劑,確保綠色水產品不受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