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加工中采用多種原料混合時,應在食品標簽中明確標明該混合物中各成分的確切含量(用百分比含量),並按成分不同采用下列命名方式:①加工品(混合成分)中最高標準的成分占50%以上時,可命名為由不同標準認證的成分混合成的混合物。②若該混合成分中最高級成分含量不足50%時,則該混合物不能稱為混合成分,而要按含量高的低級標準成分命名。
綠色食品加工對食品添加劑的要求
食品添加劑按不同來源可分成兩大類:一是從動、植物體組織細胞中提取的天然物質,一般認為其食用比較安全;二是由人工化學合成的物質。綠色食品加工中添加劑和加工助劑的使用應遵循以下原則:
1.如果不使用添加劑或加工助劑就不能生產出類似的產品時可以考慮使用。
2.A級綠色食品允許使用“A級綠色食品生產資料”中規定的食品添加劑類產品和部分化學合成食品添加劑。
3.AA級綠色食品隻允許使用“AA級綠色食品生產資料”中的食品添加劑類產品或天然食品添加劑。
4.所用食品添加劑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使用量應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和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的規定。
5.不得對消費者隱瞞綠色食品中所用食品添加劑的性質、成分和使用量。
6.若加工中必須使用抗氧化劑、防腐劑、色素、香精等添加劑時,應盡量使用天然添加劑,嚴禁使用對人體健康有慢性毒性或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的添加劑。
綠色食品對加工工藝的要求
綠色食品加工工藝應采用食品加工的先進工藝,隻有先進、科學、合理的工藝,才能最大限度地保留食品的自然屬性及營養成分,避免食品在加工過程中受到二次汙染。在綠色食品加工中,要求能較多地(或最大限度地)保持其原有的營養成分和色、香、味。因此,綠色食品加工必須針對自身特點,采用適合的新技術、新工藝,提高綠色食品產品品質及加工率。綠色食品加工中可采用的先進技術主要有:
1.生物技術,包括酶工程、發酵工程。
2.膜分離技術,包括反滲透技術、超濾技術、電滲析技術。
3.工程食品。
4.冷凍幹燥。
5.超臨界提取技術。其他還有擠壓膨化、無菌包裝、低溫濃縮等技術也都可以在綠色食品加工中應用。
綠色食品對包裝的要求
在開發綠色食品包裝時,必須滿足食品在貯存和流通中有良好的保護作用,同時,必須考慮環境保護問題,包裝產品從原料、加工、使用、回收和廢棄的整個過程中都應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因此,綠色食品包裝除符合常規食品包裝的較長的食品保質期、少損失營養及風味、低成本、貯運安全、無二次汙染和能增加美感等基本要求外,還需符合以下要求:
1.包裝材料的選擇應具有安全性、可降解性和可重複利用性。包裝材料本身要無毒,不會釋放有毒物質,不會造成食品汙染和影響人的身體健康。在食品消費以後,剩餘包裝物容易降解,不會對環境造成汙染;或綠色食品產品消費後的剩餘包裝材料可以重複利用,既可節約資源,又可減少垃圾的產生。
2.在綠色食品包裝過程中要有良好的環境條件,確保衛生安全。所用的包裝設備性能良好,不會對產品質量有影響,包裝過程中不會對人身健康有害,不會對環境造成汙染。
綠色食品對標簽的要求
食品標簽是預包裝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圖形、符號以及一切說明物。任何商品都有標簽,借以顯示和說明商品的特性和性能,向消費者傳遞信息,喚起其購買欲望。食品標簽根據《食品標簽通用標準》的規定,在設計製作食品標簽時必須遵守四條基本原則:
1.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錯誤的、引起誤解的或欺騙性方式描述或介紹食品。
2.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暗示性語言、圖形、符號,導致消費者將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質與另一產品混淆。
3.食品標簽的所有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