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食品是結合我國實際生產的一種優於普通食品的產品,但它不是國際上通認的有機食品,頒發綠色食品證書的產品不能作為有機食品在國際上銷售。有機食品和綠色食品最大的共同點就是都是以環保、安全、健康為目標的可持續食品,代表著未來食品的發展方向。它們的主要區別有四點:
1.綠色食品的生產加工允許有限製地使用高效低毒的農藥及化學肥料,而有機食品的生產加工乃至貯藏運輸等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物質。雖然AA級綠色食品也按照有機食品的要求禁止使用化學物質,但由於其中一些標準的差異而未得到所有國家的承認。
2.兩者對產地要求不同。有機食品對生產基地要求非常嚴格,對大氣、水體、土壤等自然條件都有嚴格規定,施用過禁用物質的土地必須要經過3年的有機轉換,才能生產有機食品。而綠色食品雖然對環境條件也有要求,但並不十分嚴格,也不需要有機轉換過程。
3.有機食品的生產和加工要比其他食品難得多,管理要求要比其他食品嚴格得多。有機食品在生產中,必須發展替代常規農業生產和食品加工的技術和方法,建立嚴格的生產、質量控製和管理體係。
4.管理上,有機食品頒證部門要對作物生產地全年的農作物進行環境檢測和質量認證,證書有效期最長一年,第二年需重新進行頒證檢查。綠色食品的頒證有效期為3年。
世界有機農業的發展現狀怎麼樣
目前,全球已經有機耕地麵積1580萬公頃。南美洲生產大量的有機橄欖油、糖、棉花、熱帶水果、可可、咖啡和牛肉。北美國家是世界有機豆類和有機穀物以及有機水果、蔬菜和乳製品的主產地。西歐的有機農業正在加速發展,東歐的有機農業也早已開始。以中國、泰國和馬來西亞為主的亞洲國家則以茶葉、咖啡、香料、大米、油料和蔬菜為主打有機產品。澳大利亞有機生產麵積已達到770萬公頃,是有機牛肉的主要供應國。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還是向日本提供有機水果、乳製品和蔬菜的主要國家。在非洲,許多非政府組織正在幫助當地社區發展有機農業,為實現食品的自給自足和防止沙漠化及土壤侵蝕做貢獻。有幾個非洲國家還是有機產品的出口大國,如埃及的有機棉花、水果、蔬菜和香料向歐洲大量出口;馬達加斯加向世界有機市場提供有機香料和熱帶植物油;坦桑尼亞則向歐洲出口茶葉、棉花、香料和熱帶水果等產品。
日本於1987年由國會議員成立了有機農業議員聯盟,1988年成立生態農業聯絡協議會,1990年農林水產省增設了有機農業對策室,1993年製定了有機農產品標準,即新的有機食品認證製度。將有機食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要求生產有機農產品的土地3年不曾施用過化肥和農藥;第二類是要求從前一次收獲到本次收獲未施用過農藥;第三類是低農藥栽培,要求農藥使用量低於當地農藥施用量的一半以下。
據統計,2000年全世界的有機產品貿易額約為200億美元,美國、歐洲和日本是三個最大的有機產品消費地區。在歐洲,德國的有機產品市場最大,達25億美元,法國居次,為12億美元,英國第三,為9億美元。快速發展的日本有機產品市場2000年的銷售額估計為25億美元。有機產品市場比較興旺的其他國家有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和阿根廷等,我國台灣地區的有機食品市場也比較發達。
可以預計,世界有機農業和有機產品市場將繼續以相當快的速度發展,從而向消費者提供健康的食品,也將繼續為生產者帶來經濟效益。
中國有機食品發展的現狀怎麼樣
我國真正開始有機食品開發是在1994年國家環境保護局有機食品發展中心成立以後。最早參與有機食品開發的是一批貿易商,開發的品種主要是天然的有機食品,如高山茶葉、東北大豆、野生果品、中藥材等。隨著外商對產品需求的多樣化,我國開發的有機食品種類也迅速增加,現在大多數栽培作物都已有了有機食品。
同時,我國也形成了較為健全的有機食品生產和認證體係,《有機認證標準》與國際通行標準完全接軌,是目前我國有機食品生產和認證的基本依據。最近幾年我國有機食品出口額的出口增長率都在30%以上。其中大部分銷往日本、美國、加拿大及歐洲市場,也有部分產品在國內市場銷售。
我國的有機食品開發主要采用“公司+農戶”的模式,即由相關企業或公司與農戶簽訂產銷合同。農戶在公司的指導下按有機方式生產,公司包銷產品。實踐證明,這種模式比較適合我國的土地所有製和目前的生產力水平。
由於缺乏對有機農業的必要宣傳,廣大消費者對有機農業的概念了解不夠,所以國內市場還有待發展。另外,有機農業生產的關鍵技術尚不成熟,相關配套體係還未形成,農民在轉換過程中,作物產量降低,又沒有必要的經費補貼,因此積極性不高。同時,國家對有機農業研究和有機食品開發的經費投入較少,對發展有機食品這一特殊環保產業的優惠政策還未出台,管理法規還不健全,對有機食品生產和質量控製的能力不夠等,都是亟待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