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食品頒證包括生產基地的頒證、加工企業的頒證和經營者的頒證。頒證有其規定的標準和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頒證或取消頒證,對頒證有異議時,也可提出投訴和申訴。

申請有機生產農場(基地)認證的條件

凡申請有機認證的農場(基地)應該是邊界清晰、所有權和經營權明確的農業生產單位。通過認證的農場(基地)在所屬範圍內生產的所有植物和動物性產品都可以作為有機產品。可以允許農場(基地)存在平行生產。平行生產指有機生產者、加工者、貿易者同時從事相同品種的其他方式的生產、加工或貿易。其他方式包括:非有機和有機轉換。但農場(基地)經營者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和經營用於有機生產的土地,且生產者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區分非有機地塊上的和已獲得認證的地塊上的植物、動物,這些措施包括分開收獲、單獨運輸、分開加工、分開貯存和健全跟蹤記錄等。

生產者必須提供最近4年(含申請認證的年度)農場(基地)所有土地的使用情況、有關的生產方法、使用物質、作物收獲及采後處理、作物產量以及目前的生產措施等整套資料。

什麼是有機生產的轉換

由常規生產向有機生產需要轉換,其後播種的作物或出生的動物才可作為有機產品。生產者在轉換期間必須完全按有機生產要求操作經一年有機轉換後的田塊中生長的作物,可以作為有機轉換作物。轉換期一般從申請認證之日起計算。如果申請者能提供真實的書麵證明材料和土地利用的曆史資料,經頒證委員會核準後,轉換期可以從生產者實際開始有機生產的日期算起。

已通過有機認證的農場(基地)一旦回到常規生產方式,則需要重新經過有機轉換才有可能再次獲得有機認證。

什麼是有機生產的緩衝帶

緩衝帶指有機生產體係與非有機生產體係之間界限明確的過渡地帶,用來防止受到鄰近地區傳來的禁用物質的汙染。如果農場(基地)的有機地塊有可能受到鄰近常規地塊的汙染影響,則在有機地塊和常規地塊之間必須設置緩衝帶或物理障礙物,以保證有機地塊不受汙染。

有機生產怎樣製定生產和管理計劃

為了保持和改善土壤肥力,減少病蟲草危害,生產者應根據當地的生產情況,製定並實施非多年生作物的輪作計劃,輪作作物應包括豆科作物。

1.生產者應製定和實施切實可行的土壤培肥計劃,提高土壤肥力,盡可能減少對農場(基地)外肥料的依賴。

2.應製定有效的作物病蟲草害防治計劃,包括采用農業措施、生物、生態和物理防治措施。

3.生產者在生產中應采取措施,避免農事活動對土壤或作物的汙染及生態的破壞。

4.應製定有效的農場(基地)生態保護計劃,包括種植樹木和草皮,控製水土流失,建立天敵的棲息地和保護帶,保護生物多樣性等。

有機生產怎樣進行內部質量控製

為了保證農場(基地)生產完全按照有機農業標準進行,保證有機產品在收獲、加工、貯存、運輸和銷售過程中不受雜質汙染,有機食品生產農場(基地)應設立專門的內部質量管理機構,負責製定有機生產計劃和生產技術的指導與谘詢,監督生產計劃的實施,建立嚴格的文檔記錄體係。如果有機食品生產基地牽涉到很多農戶或是由農戶自己組織起來從事有機生產,則需要從農民中挑選或確定技術骨幹充當內部檢查員和谘詢員,以確保有機生產的順利進行。

1.農場(基地)必須保持完整的生產管理和銷售記錄,包括購買或使用農場(基地)內外的所有物質的來源和數量、作物種植管理、收獲、加工和銷售的全過程記錄。

2.畜禽養殖場必須保持完整的生產管理和銷售記錄,包括所有飼料、添加劑、用藥等的來源和數量。每隻家畜和每批家禽有從出生到屠宰的全過程記錄。對於那些使用常規獸藥處理過的家畜必須逐個清楚地標上標簽,在標簽上注明處理的物質名稱和日期。

對有機加工企業頒證的要求

申請認證的加工企業應是所有權和經營權明確的加工單位,允許加工企業同時加工相同品種的有機產品和常規產品,但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保證措施,明確區分有機加工和常規加工。主要加工原料必須來自有機生產體係。加工工藝應盡量保持有機產品的營養成分,並保持產品的有機完整性。加工場所周圍如果存在或有潛在的汙染源,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加工產品不受影響,加工過程對環境的影響應最小化。加工單位排放廢棄物必須達到相應標準。禁止在有機食品加工中使用來自基因工程的配料、添加劑和加工助劑。加工助劑指為了在加工過程中實現特定的技術目的,而在原材料的加工中有意使用的物質或材料。它本身不作為產品成分,但在終產品中可能存在其殘留物或衍生物。

經營貿易有機頒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