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教育與文化(1 / 3)

教育與文化之間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教育是文化的一種反映,同時,任何文化特質或形態,如果沒有教育就難以延續。20世紀以來,世界各國進行的重要教育改革也證實,任何教育改革的背後,都隱含著社會文化的製約機製。在一定範圍、一定時期內取得成功的教育改革,一般都十分注意與社會主流文化保持一致;一項在一個國家中取得顯赫成績的教育改革措施,在另一個具有不同文化的國家或區域中,卻並不一定會取得成功。因此,研究教育與文化的相互依存及變化發展的規律,對於我們準確剖析教育問題,正確把握教育變革的發展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教育與文化的關係

文化是與自然和先天相對應的一種概念,它是人類在改造自然、社會和自我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語言符號體係、知識技術體係、行為習慣體係、價值規範體係、信仰宗教體係是文化的重要內容。

文化一詞起源於拉丁文的動詞“Colere”,意思是耕作土地(故園藝學在英語為Horticulture),後引申為培養一個人的興趣、精神和智能。廣義的文化是人類創造出來的所有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指社會的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製度和組織機構。文化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現象。文化是由人所創造,為人所特有的。有了人類社會才有文化,文化是人們社會實踐的產物。

文化的構成

單純的自然物不能稱之為文化,隻有凝聚了人類智慧結晶,表達了人類價值取向或知識以及審美情趣的物體,才具有文化意蘊。

文化特質與文化模式

文化常常可以劃分為“文化特質”的基本單位來考察。一種文化特質可以是一種風俗,也可以是一種行為習慣,或是一種觀念。一組相關的文化特質叫做“文化模式”。例如“煎炒烹炸”、“川菜魯菜粵菜”、“中餐西餐”、“米食麵食”這一串相關的習俗構成一種飲食“文化模式”。

主流文化與亞文化

每種文化體中一般都有一個主流文化(核心文化)和若幹個“亞文化”(副文化和次文化)。主流文化是指在一定的社會或地域中占據主導地位的文化;亞文化是指由特定社會群體發明、奉行和推行的一種特有的文化價值體係、思維模式和生活方式。亞文化對主流文化的穩定和發展既可能起促進作用也可能起破壞作用。

顯形文化與隱形文化

顯形文化是指寓於文學、事件和人的行為之中,通過查閱文獻資料和身臨其境的觀察和聆聽能夠直接描述出來的文化特質或文化式樣,如婚禮儀式、服飾、用餐方式等。隱形文化是指隱含在人們的意識中,隻能用抽象和推理的方式概括出來的某個群體或民族所共有的心理傾向或情緒反應方式,如崇古、豪放、好客、熱烈的傾向等。

物質文化、製度文化和精神文化

精神文化又稱為觀念文化,處於文化體中的核心位置。精神文化的內容十分廣泛,包括價值取向、思想觀念、行為規範、倫理道德、宗教信仰、思維方式、審美情趣以及知識係統等。製度文化和物質文化分別處於文化體中的中間層次和外部層次,是精神文化在社會組織製度和物質形態上的凝聚和體現。

教育是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

根據文化的定義,教育也是一種文化現象,是整個人類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但教育的雙重文化屬性(傳遞和深化文化與構成文化本體)決定了它在社會文化中具有十分特殊的地位。教育幾乎與文化體內所有部分都發生直接聯係,任何一種文化特質和文化模式如果不借助於教育的傳遞和深化,都將影響它存在的質量或縮短它存在的曆史長度。

教育與文化的相互依存、相互製約的關係

特定社會中的教育之所以能與特定社會文化體中的其他方麵共存一體,主要是因為他們之間經過長期的曆史共生和磨合,已經社會性地篩選掉不相適應的部分,並使其餘部分組合成為一種特定的相互適應和相互依存的關係。所以在其他文化體中的人看來毫無存在價值和道理的某些文化特質,在另一文化中卻是不可或缺的。這是構成和保持世界文化多元化的重要基礎。

文化與教育的相互依存、相互製約的關係,容易給人們造成這樣的一種錯覺,文化與教育之間似乎是一種封閉的循環關係,而這在相互製約的過程中很難產生變化與發展。其實不然。教育與文化既有相互依存、相互製約的一麵,又有在相互依存、相互製約過程中變化與發展的一麵。

教育與文化在相互依存、相互製約的過程中,不斷地按照各自的運動規律運動、變化和發展。在開始時,來自教育或文化方麵的本體運動隻產生一些漸變性的影響。當這種漸變積累到超出先前兩者關係所劃定的界限範圍時,就會引起突發性變革,出現新的文化、新的教育和一種新的相互適應關係,從而實現兩者在更高水平或更新意義上的和諧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