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貫徹“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

在“多予”上,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加大對“三農”的扶持力度。“多予”是促進新農村建設的必然之義。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了9個方麵22條促進農民增收的政策。接著,中央決定取消農業特產稅,減免農業稅,並推行了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良種補貼和大型農機具購置補貼三項補貼政策。

2005年的“一號文件”明確規定,從2005年春季開學開始,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對貧困家庭的中小學生免除雜費和課本費,並對寄宿生補助生活費。因貧困輟學的孩子回到了課堂;同時,加大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試點工作扶持力度。中央財政安排40億元專項資金,用於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公共衛生建設及農村衛生建設。同時,國家積極創新支農方式,出台了對農民實行“三補貼”政策。2004年,全國有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補貼總額達116億元。2005年,“三補貼”規模繼續擴大,中央財政安排良種補貼資金增加到285億元,糧食主產區大部分農民直接受益。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農機具購置補貼48億元。2005年,中央財政還專門安排150億元,用於對財政困難縣鄉政府增加稅收收入和省市級政府增加對財政困難縣轉移支付等。2006年,“一號文件”規定,國家財政支農資金增量要高於上年,國債和預算內資金用於農村建設的比重要高於上年,其中直接用於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的資金要高於上年。

目前,財政部已安排2006年支持“三農”資金3226億元,這是最基本的保證,還有可能進一步增加,如果加上用於農村合作醫療、職業教育等方麵的配套支出,2006年,中央財政支農資金有可能突破4000億元。

在“少取”上,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維護農民利益。2000年,黨中央、國務院決定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農民除交納農業稅和農業稅附加外,不再承擔其他任何收費。2004年3月,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布:中國將從今年起,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平均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5年內取消農業稅。僅2004年一年的農業稅率降低就可使農民減輕負擔70億元。2005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中國9億農民徹底告別繳納農業稅的曆史。由於減免農業稅,2004年與1999年相比,全國農民減輕負擔1045億元,人均減負110元。2005年,又可減輕農民負擔220億元,人均減負24元。而從2006年開始,農民不再交納農業稅。減輕或者免除農民對農村義務教育的負擔,政府大幅增加投入,完全承擔起農村義務教育責任,明確實行義務教育“經費省級統籌、管理以縣為主”,逐步把農村義務教育全麵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構建起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新機製。

在“放活”上,加快農村改革步伐,搞活農產品流通,促進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放活”則在於放活農村經濟,充分調動農民自主創業和增收的積極性。我們不可能指望背負著政策歧視以及權利限製的農民能夠有更多致富的機會,因此,隻有突破一切妨礙農民增收的思想觀念,取消一切限製農民創業的政策性規定,革除一切束縛農民增收的體製弊端,才能挖掘農民群眾自主創業增收的潛能。2001年,國家全麵放開了棉花市場,2004年,又在糧食主產區和產銷平衡區放開了糧食市場,製定稻穀最低收購價。這樣,我國除煙葉、蠶繭外,所有農副產品市場已經全部放開,市場機製的基礎性調節作用進一步增強。全國有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通了鮮活農產品運輸的“綠色通道”,正在構建全國鮮活農產品主要產銷區之間的“綠色通道”網絡。與此同時,各地積極扶持農村非公有製經濟發展,引導農民進入小城鎮就業和定居,不斷改善農民進城就業創業環境,引導農村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