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蘇聯現代教學論研究的基本方法論原則(2)(1 / 3)

近年來,蘇聯哲學家、社會學家、心理學家對活動與交往問題的研究對教育科學產生深遠的影響。在交往原則的指導下,休金娜著手研究了師生之間關係的轉化對教學活動過程與結果的影響。她指出交往在教學過程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交往中個體不僅獲得知識信息,形成思維活動的方式,而且產生人的情緒、感情並掌握人的行為方式。交往為人審視他人提供了可能,因此正是交往過程和協同活動的生活經驗構成了人獲得有關人的知識的源泉。人正是在這一基礎上學會評價自己的動機、誌向和品質的。顯然,正是交往使人從認識他人逐漸過渡到自我認識和自我調節。休金娜還指出,在交往過程中人同時既是主體又是客體。教學過程的完成在相當程度上取決於教師與學生之間在協同的教學中形成的“主體-客體”關係。通常教師常常占據著教學活動主體的地位。不過,與此同時教師也常常成為學生活動的客體。這兩種“主體-客體”關係的並存對激發學生的積極性、獨立性,提高教學活動的效率是十分重要的。

在現實的教學過程中這種“主體-客體”關係不應當是一成不變的,而應該處於不斷變化和運動之中。教師的職責應當是努力促使師生之間的關係向“主體-客體”關係的轉化。這種關係的形成使教學活動真正成為師生共同進行的探索--創造活動,教師與學生在活動中彼此信任,互相依靠,共同分享成功的喜悅,一起承擔失敗的責任。交往中形成的這種關係不僅有利於學生個性的發展,而且極大豐富了教師的個性。正是在這種“主體(教師)-主體(學生)”關係的基礎上最終形成學生把自己作為活動與交往主體對待的“主體(學生)-主體(自我)”的關係。

今天,蘇聯的教育革新家們在經曆了無數艱難曲折的探索後,明確地指出:“我們需要與從前的教育截然不同的新的教育學,這種新的教育學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它特別注重使兒童樂意學習,使他們樂意參加到教師和兒童共同的教學過程中來”。(8,P.2)他們把這種教育學稱作“合作的教育學”,它正是在與兒童的交往中誕生的。這種新的教育學強調,把教師和學生聯係起來的主要點正是師生關係的轉變,即通過合作的方法,培養合作的精神,努力在教師與兒童之間建立起合作關係。教育革新家們注意到,對於思維能力和學業成績處於低水平的學生,起決定作用的往往是他們的自尊心,因此任何有損學生尊嚴的批評,指責、催促、強迫、個別補課等手段顯然都不可能達到發展學生思維能力的目的。合作教育學正是從師生的交往入手,要求教師在與兒童的相處中不以兒童的改造者自居,特別是當兒童存在缺點和錯誤時,更應當盡力做到不侮辱他的人格,不損害他的尊嚴,教師應當像對待病人的疾病那樣對待兒童的缺點與錯誤,使兒童感受到教師對他的關懷,對他的個性的尊重。總之,隻有在共同勞動、目標一致、普遍友善的合作氣氛中,才能幫助兒童確立獲得成功的信念並從自己的成就中激起旺盛的求知欲與創造精神,使兒童學會思考、善於思考和熱愛思考並逐漸形成社會責任感。歸根結底,學校吸引學生的是民主的精神,是人與人之間合作的關係,正是在合作中顯示出教育的目的與手段,教學、教育與發展之間深刻的一致性。

由此出發,真正的集體並不是一群關係密切的兒童的團夥,而應該是個性的聯合體。真正的集體教育應該從兒童的個性出發,考慮每個兒童的性格、興趣、愛好、品質,即把他看作是與眾不同的人,力求通過兒童與成人、兒童相互之間關係的民主化,來發展和解放每個兒童身上潛在的一切才能和精神力量。因此,合作的教育學應該成為個性發展的教育學。

活動與交往問題的研究必然引起人們對個性的注意。人的心理、意識、個性是在活動和交往過程中形成、發展和表現的,但它們並不屬於活動、交往,而是屬於其主體一個性。因此,活動問題與交往問題正是在個性問題上結合在一起的。教育科學的研究正是要通過教育-教學過程(廣義的)中的活動與交往,即人全部的生活活動去形成和發展每個人獨特的內部精神世界。為此,在蘇聯教育科學的研究中,除了活動原則與交往原則外,又提出了與兩者密切聯係的個性原則。該原則強調個性的整體性、和諧性,即認知過程與情意過程的統一性,心理過程的執行功能與調節功能的結合;亦即人的全部基本類型活動(遊戲、勞動、學習、文體活動、社會公益活動等)的協調性。在此基礎上,蘇聯學者們對“人”、“個性”、“個體”、“個體性”這些意義相近的概念作了進一步的區分並比較確切地揭示了它們各自的內涵及它們之間的內在聯係。他們指出,人作為一個“人”乃是物質運動最高級的形式--社會形式的載體,並以此最終區別於一切動物;人作為“個性”服從於社會的需要,他將自己的活動、動作與社會生活的目的聯係在一起,個性就是受社會製約的個體;人作為“個體”包括了人應具有的一般的東西,這一事實為實現社會生活、與他人發生關係並進行協同活動創造了條件;人的“個體性”意味著人所擁有的特殊的東西,它們是在人的生活方式與活動的獨特條件的影響下形成的,這一般與特殊的統一賦予個體性以特殊意義,因為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他的發展可能性是個別化的,但它的社會本質是同一的。由“個性”與其他概念的內在聯係出發,個性的內涵應當是人的共性與個體性的辯證統一,它強調寓共性於個性之中。因此,個性發展的實質應表現為人的社會化過程與個體化過程的辯證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