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個心理構成物是“人的實際經驗的最重要的方麵”[130,第19頁],它們結合在一起組成個性的心理結構。心理學的完整對象中又包括原來的心理研究的局部對象的個別部分,Н.И.涅波姆尼亞夏娃把這種現象解釋為它們並不隻是心理學研究的對象。“活動屬於社會學範疇(在這個意義上它是社會學、邏輯學、活動理論研究的對象);個性(脫離意識和活動範疇的個性)也是社會學方麵的一種抽象;意識則屬於哲學和認識論的範疇,等等”[130,第17頁]。采用新的術語(“價值”等)是因為新劃分的一些心理構成物,僅僅是以前的,不完整的心理研究對象的一些部分,並且又局限於它們的相交部分。
必須指出,Н.И.涅波姆尼亞夏娃與К.К.普拉托諾夫不同,她把作為個性一個方麵的價值包括到個性經驗之內.她以令人信服的理由肯定了這一結論,並充分地論證了它,因此以後是可以采用這個結論的。我們在後麵就會看到,這個論說對靜態結構論說作了重要補充,開始從靜態模式轉向動態模式。但是總的來說,考慮到以下一些情況,我們不可能把Н.И.涅波姆尼亞夏娃提出的個性結構論說,作為我們在這部著作中采用的基礎論說。
(1)首先,與上麵分析過的兩種論說相比,涅波姆尼亞夏娃的論說的片麵性是顯而易見的,因此在我們這部著作中使用這一論說的可能性是有限的。例如,人們批評了К.К.普拉托諾夫所提出的個性結構模式沒有包含性格、能力這樣一些個性方麵。而在Н.И.涅波姆尼亞夏娃的論說中,不僅明顯地不包含個性的這些方麵,而且也不包含個性的其他類型特性以及所有的心理機製--感覺、記憶、思維、意識運動等。在Н.И.涅波姆尼亞夏娃的圖式中似乎標出了個性的“純經驗”,而一般心理等級中的人的心理的“較低的一層”,卻被排在心理學的完整對象和個性結構之外,這毫無疑問會使對個性和對心理的認識極端貧乏。不管多麼奇怪,涅波姆尼亞夏娃這樣做都是為了使心理學對象完整化,而恰恰正因為此,心理學對象才不完整了。心理機製是個性經驗的基礎之一,它與意識、活動不可分割,在某種意義上是意識和活動的基礎,這一點對任何人都不再是秘密。
在意識和活動的心理機製之外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意識和活動。同時我們再次強調,這裏談的不是構成生理學對象之一的生理機製,而談的僅僅是心理機製--即心理學中常常稱之為心理過程和心理狀態的心理機製。
把可以表示個性是一個整體的那些特性,如氣質、性格、能力,撇在個性結構模式之外,這樣做也同樣未必是合理的。
我們不打算分析這種模式中所出現的上述片麵性的全部原因,我們隻指出其中的一個原因,即在剛一接觸Н.И.涅波姆尼亞夏娃的論說時就會注意到的那個原因,看來這也是一個主要原因。
Н.И.涅波姆尼亞夏娃在談論過去的經驗時,完全有根據地批評了把心理現實的個別方麵絕對化,把它們抬高到心理學的總的對象的地位這樣一種傾向。但是很奇怪,她在這樣做的時候也犯了同樣的絕對化錯誤。
任何實際的研究,與相應科學的一般對象相比,總是局部的,因為不把整體分解成個別的結構成分和方麵,就不可能對它進行研究。
研究對象的局部性並不是它本身不合理,而隻是在它絕對化並使它與整個體係關係不協調的情況下,才是不合理的。
在《係統研究兒童心理的實驗》一書中,對個性經驗成分的研究是從它們的交互作用及其與整體的關係方麵進行的。這樣的研究是完全合理的。但是,這種研究的對象--其實就是心理現實的上述三個方麵的交叉--是否就是心理學的總的對象呢?要肯定這一點還沒有足夠的根據。換言之,在這種情況下就存在著把局部心理研究對象絕對化的傾向。至少,這個模式有一定的片麵性是確定無疑的,因為個性結構的許多成分很明顯地沒有納入上麵那張圖中。
這裏應該特別強調下麵這一點:在Н.И.涅波姆尼亞夏娃領導下所編寫的上述這部集體著作,是一部很有價值的學術著作。雖然這個個性結構模型存在著片麵性,但我們並不懷疑這部著作的優點和所取得的成果。我們現在談的是另一個問題。作者對他們所研究的對象的態度是合適的。這項工作是迫切需要的和有益的。但是由此並不能得出結論說,書中提出的個性結構模式擁有機能上的完整性,光憑Н.И.涅波姆尼亞夏娃在書中所寫的那樣,說個性這一概念越出了心理學對象的範圍,就不能得出這種結論。
(2)上述個性結構模式的片麵性,不隻是表現在主要成分的構成上,而且還表現在成分本身之中:每個成分隻反映個性的現實經驗的相應範圍的那個部分。該模式在這方麵表現出來的片麵性的本質並不反映在表麵上,不象上麵那種情況那樣明顯,所以需要加以說明。我們舉一個被稱為“意識內容組織”的成分為例來說明我們的思想。Н.И涅波姆尼亞夏娃根據心理學對象的一般論說,認為這種組織成分的特點是雙重性的--它位於活動與個人-個性交叉的範圍之內[130,第40頁]。相應地,意識隻分解為兩個方麵:在抽象的分解中似乎可以劃分出意識方麵的兩個平麵。外部世界的客體,‘從’其參與的這種或那種活動(或者客體通過這種活動棱鏡對個體折射出來)的‘觀點’出發,反映在一個平麵中。我們把意識方麵的這些構成物稱為‘對象-摹寫’。作為‘對象’,在這種情況下客體是抽象地、單方麵地表現出來的,它們隻是能通過一定的活動被推薦給主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