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教學科目的組成及其相互聯係(1)(2 / 3)

應當特別強調,如果為了解決擺在學校麵前的一係列教學-教育任務而認定選擇課是合適的,那麼對解決諸如發展學生的興趣和愛好的任務、對選擇職業的指導工作、甚至對組織好應用學科方麵的課業來說,選擇課就成了必不可少的條件。

越來越多的教育家逐漸采納了這種思想。顯然,不公正的、籠統地否認普通教育學校中可以部分地實行區分教學的時期已經過去了。至少,企圖否認這種區分教學的必要性在今天是荒誕可笑的。

確實,現在很大一部分青年在念完八年製學校以後,進入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許多人在夜校和輪班學校不脫產地繼續學習。以這種方式完成普通中等教育,其性質就屬於區分教學,它的比重在日益增長。在不久的將來,可能隻有一半左右的中學畢業生是從普通學校畢業的。在這樣的條件下,即在對一半高年級學生進行深入的區分教學的情況之下,要人為地拒絕對另一半人(即在普通教育學校高年級中學習的人)進行區分教學,無論如何是既無法解釋又不能認為是正確的。至於擔心選擇課會與學校的統一原則發生矛盾,那麼果然不出所料,這種擔心是沒有根據的。相反,倒是區分教學的思想是有根據的。1918年,關於統一勞動學校的宣言中寫道:“統一學校的概念,並不是說它必定是同一類型的少年本身有著明顯不同的愛好和才能。這樣的教育學主張逐步縮小知識的範圍,集中注意力於專門選擇的科目上,因為無論是除了自己的專業以外對人類其它知識全然不曉的專門家,還是什麼都知道一點,但又什麼都不精通的一知半解的人,他們都遠非理想的有教養的人。

因此,從一定的年齡(14歲左右)起,學校裏應允許采取若幹途徑或分成班組,而許多基礎科目則仍然對所有學生保持統-”[12,138頁]。

因此,應對以前所得到的結論作如下補充:除了所有學生都必須學習的科目以外,在中學還應當設置由學生根據其興趣、才能和愛好選擇的科目。

但是,如果提出整個教學科目的組成問題,那麼這還不是事情的全部。正如許多世紀的經驗所表明的那樣,考慮到低年級學生的年齡特征,對於與普通中等教育內容的基本成分相應的各門教學科目,其學習應從完整的入門課程開始。根據教育的基本成分的組成,這些入門課程是:語言、數學、自然、社會科學、美育、勞動教學和體育。

不難看出,這些入門課程是相應於教育的基本方麵(交際教育、智育、道德教育、美育、勞動教育的和體育)的,同時又對具體科目的知識、技能和技巧進行“補充”。

最後,談一談影響普通教育內容結構的最後一個基本因素:將教學分為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問題。在普通教育學校中,這種劃分不很明確。因此,為了揭示一般規律性,我們首先來看一看職業學校的實踐。

在職業學校裏,整個教學過程相當明確地分為理論教學和生產教學,而這又與各種教學形式所具有的理論和實踐之間的不同的對比關係相關聯。在對所需掌握的職業的各個方麵進行理論研究的教學科目中,總有一定數量的實踐教學:練習、實驗室實習等。但這畢竟是具有明顯理論性質的教學科目。除了理論課程以外,在專業學校的教學計劃中還包含有與各教學科目有關的教學實踐,但這些教學實踐已具有相對的獨立性。最後,學生的生產實踐和社會公益生產勞動,對於理論教學科目來說具有綜合的和獨立的性質。在我們所考察分析的範圍內劃分出來的不同教學方式,其一般情況就是如此。

所有這些課業形式在普通教育學校中都有,但是由於這類學校培養目的的特殊性,將生產教學和社會公益勞動融合為一個統一的勞動教學和教育係統。

因此,包括普通教育在內的整個教育的內容結構,是受反映個性全麵、和諧發展的不同方麵的許多因素所製約的。

這些因素中最重要的、決定教學科目總類型和組成(根據教育的主要類別、學校類型)以及決定教學科目之間的基本關係的因素有以下這些:

(1)形成個性中那些不以所從事工作的具體對象為轉移的、因而也是構成個性經驗核心和基礎的品質:智育、德育、體育和教育的其他方麵。

(2)研究各種係統的結構和作用的最重要的規律性。如前所述,普通教育研究的客體(對象領域)是人周圍的整個現實,而專業教育研究的客體則是職業活動的一個具體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