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體製改革(1 / 2)

第一節 管理體製改革

1986年,縣糧食局內設秘書、保衛、購銷、計統、財會、儲運、審計等7個股和質檢站,下設象湖、沙洲壩、 澤覃、葉坪、合龍、日東、壬田、黃柏、大柏地、瑞林、下壩、岡麵、九堡、雲石山、萬田、武陽、謝坊、拔英等18個糧管所及1個直屬糧庫和一些糧油經營企 業,全局職工614人,其中幹部112人,國營工354人、計劃內臨時工32人、集體工98人,合同工11人,土地工7人。糧食局為縣政府的行政職能部 門,主要對糧油的收購、加工、銷售、調撥、儲存行使行政管理職能。

1992年12月起,糧食局由政府職能部門逐步轉變為經濟實體,成 立具有法人資格的糧油總公司,實行企業化管理。糧食局、糧油總公司合署辦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內設辦公室和業務、財審、儲運、保衛、質檢等科(站),機 關行政人員由65人精簡至31人。同時,撤並下壩、合龍、拔英糧管所,各所成立糧油經營分公司。糧油總公司下設13個糧油經營專業公司。

1997年8月22日,市人民政府明確糧食局職能配置和人員編製,核定內設6個職能科室,行政編製12人,工勤人員2人,設1名局長和3名副局長,紀檢組長、工會主席各1名及6名正股級幹部。

1999年1月5日,市人民政府批轉《瑞金市糧食係統自身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市糧食局為全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內設辦公室、監察審計室、收儲業務科、 經營業務科、財務科,定員20人,其中行政編製12人,工勤人員8人。同時設立糧食收儲公司,為市糧食局所屬的獨立法人企業,承擔全市糧油購、銷、調、存 業務,定員192人;各糧管所和直屬庫一律實行報帳製;從糧食局分離出來的糧油總公司成為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實體,工資費用自理;糧食批發市場和12個工 業、運輸、貿易等專業公司仍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糧油質檢站和糧食經檢大隊,為糧食局直屬事業單位,人員經費列入市財政 預算,實行定員定額補助;離退休職工屬行政編製者歸糧食局管理,其他退休職工隸屬收儲公司管理。2000年,瑞金市糧食係統實有職工345人,有離退休職 工280人。

第二節 經營體製改革

1985年1月,中共中央1號文件決定,取消糧食統購,改為合同定購。 1986年3月20日,縣政府批轉縣糧食局《關於認真貫徹省政府[1986]12號文件,切實搞好合同定購的意見》,實施糧食合同定購方案,以契約形式落 實到鄉、村、組、戶,以“倒三:七”(即30%按統購價,70%按超購價)比例計價,並實行化肥、農貸等獎售政策。

1987年4月4日,縣糧食局製訂《財務包幹辦法》,對盈利企業實行承包經營責任製,領導承包,權責結合,超支自負,增盈分成。對基層糧管所核定盈虧指標;糧油經營企業核定經營利潤、稅費及議銷數量;工業企業、糧食車隊核定利稅指標。

1988年2月26日,縣糧食局實施企業經營承包責任製,幹部實行聘任製,企業經營者與糧食局簽訂合同,落實責、權、利,實行全員風險抵押,並交納風險 金,承包期2~3年,承包期內,核定利潤指標,營業額、人員和獎罰措施,包完成定購糧油任務、包費用、包利稅、包商品損耗,每年結算,兌現獎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