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試行《江西省縣級退伍安置工作程序》,退伍軍人安置工作按程序進行,由地(市)政府審批,合理分配,規範程序。
1998年,市屬行政機構改革,人員編製精簡,增加了安置工作難度。為此。市政府下達指令計劃,責成市屬事業單位安置退役人員,並采行安置任務有償轉移 等措施,妥善安排退伍軍人。當年安置退役人員130人。其中,50人由國家分配工作,其餘人員采取有償轉移、回鄉務農等渠道安置到位。
2000年,繼續采取有償轉移安置指標等靈活措施,拓寬就業門路,以崗位定安置計劃,並采取優惠政策,鼓勵退役人員自謀職業,完成安置任務。
1986~2000年,瑞金市安置部門接收退伍軍人2476人,其中1003人由國家分配工作,其餘人員經多渠道安置就業。
第二節 救濟救災
定期定量救濟 定期定量救濟分為城鎮救濟和農村救濟。城鎮救濟對象包括:城鎮中喪失勞動能力的群體和其他特殊救濟對象。農村救濟對象包括:無法定撫養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老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和因病、災等造成生活困難的人群。
1986年,城鎮救濟金標準每月15元,農村8元;1992年,城鎮標準升至每月21元,農村10元;1997年調整標準後,城鎮為每月41元,農村20元。2000年,定期定量救濟4558戶,發放救濟金120.33萬元。
臨時救濟 對五保戶、困難戶、重災戶、流浪乞討人員和麻風病人等實行臨時救濟。主要解決衣、食、住、醫等困難,重點救助重災戶和特困戶。救濟標準在10~500元之間。
1998年7月1日,在象湖鎮開始實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製度。對家庭每月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困難居民實施救助。當年,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 70元,共救助162人,發放保障金1.971萬元。1999年下半年,保障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91元,當年,低保範圍擴大到909地質隊,全市救助 374人,發放保障金12.0144萬元。2000年,擴大到壬田、九堡、沙洲壩、瑞林、下壩、岡麵、萬田、雲石山、拔英、武陽、謝坊、澤覃、日東、黃 柏、大柏地等鄉鎮。是年,救助992人次,發放保障金29.8221萬元。
救災 1986年,瑞金境內大範圍遭受大旱災,直接經濟損失1482萬元,6.21萬戶、29.8萬人受災,政府下撥救災金21.6萬元,賑濟災民2.57萬人。
1987年4月10日,合龍、日東、壬田、葉坪、謝坊、武陽、拔英等7個鄉鎮遭受八級以上風暴襲擊,倒塌房屋228間,損壞房屋4152間。6月下旬, 境內大麵積發生稻飛虱、卷葉螟、紋枯病、稻瘟病等病蟲害。據統計,270個行政村遭受不同程度的損失,7.18萬戶、35.4萬人口受災,直接經濟損失約 1295萬元。賑災部門撥付救災款68萬元,賑救災民4.3萬人。
1988年6月13日,驟降暴雨,日降雨量達216.2毫米,縣城 超過警戒水位3.62米,山洪暴發,洪水泛濫。全縣216個行政村、6.8萬戶、33.5萬人受災。房屋倒塌2626間,損壞4260間,死亡2人,直接 經濟損失4141萬元。政府發放救災款67.5萬元,衣物712件,賑濟災民5.1萬人。
1992年6月17日、7月6日、7月14 日相繼發生大暴雨,每次降雨量在240毫米以上,河水泛濫。8月4日,葉坪鄉發生八級以上龍卷風,民房連片毀壞。全縣有189個行政村、4.5萬 戶,21.9萬人受災,死亡2人,直接經濟損失3742萬元。政府下撥救災資金109.17萬元,被褥500床,扶助災民8.55萬人。
1994年,連續發生6次自然災害,18個鄉鎮、232個行政村、7.3萬戶、24.7萬人口受災,市人民政府撥付救災金135.92萬元,安排捐贈資金27.279萬元,發放棉被270床,衣物1005件,賑救災民9.29萬人。
1995年,市內遭受5次洪澇、1次風暴、1次冰雹災害,15666.7公頃農作物受害,房屋倒塌2917間,損壞3184間,直接經濟損失1.1億元。市政府發放救災款260.93萬元,被褥1359床,救災糧15萬千克,化肥300噸,救濟災民10.52萬人次。
1996年,連續發生6次嚴重自然災害。全市有37萬人口受災,農作物受災麵積15266公頃,耕地毀壞533.3公頃,房屋損壞4.53萬間,倒塌 14905間,61座水陂、山塘和3座電灌站被毀,14人死亡,28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35億元。政府下撥救災金168萬元,捐贈款176.76 萬元,發放被褥1100床,衣物550件,賑濟災民8.8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