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北史》之成書,以李延壽進入史館後廣泛地參考官方資料為重要條件。書成後,更經過統治者的審閱批準,方得公開流傳,所以,其書雖名為私撰,實質上與官修者相去無幾,所以終於取得“正史”的地位。
在唐高宗時,皇帝親為《南史》、《北史》作序布行,至唐穆宗時,《南史》、《北史》已成為政府規定的入仕科目之一。
自《南史》、《北史》問世以來,一千多年來受到曆代史學家和其他學者的重視,以及對它們進行研究和評論之多,在《史記》、《漢書》以外,於“正史”中是很突出的,而絕大多數研究者和評論者雖然差不多都指出《南史》、《北史》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缺點和不足之處,但是,他們也都充分肯定《南史》、《北史》的成功之處,充分肯定它們對於研究南北朝時期的曆史、研究中國史學史的重要價值。
從我們今天的眼光來看,在曆史思想上,應當肯定《南史》、《北史》注重南北統一的著述宗旨。南北朝產生的《宋書》、《南齊書》、《魏書》是分裂時代產生的曆史著作,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和一家一姓的皇朝史格局的束縛,即使唐初修撰的梁、陳、齊、周、隋“五代史”,除《隋書》而外,其他各史都或多或少地帶有消極的曆史影響。在新的統一的曆史條件下,用“天下一家”的思想重新撰述分裂時期的曆史,這不僅是當時政治上的需要,而且對整個國家和民族在精神財富的建設與積累方麵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應當肯定其較舊史“敘事簡徑,無繁冗、蕪穢之詞”。《宋書》等“八書”共五百三十七卷,而《南史》、《北史》僅一百八十卷,占原書的三分之一。這是李延壽“刪落釀辭”,“敘事簡徑”的功勞。李延壽刪削“八書”,在很大程度上進行了再製作,《南史》、《北史》比之於原作,不僅在篇幅上大為壓縮,在史事上更加連貫,敘述部分就顯得集中突出了,文字上也簡潔易讀,而且在史料上也有所增益。《南史》、《北史》以簡潔有條理,為後世學者所公認。就《南史》、《北史》而言,《北史》詳贍而《南史》疏略。
第三,從曆史編纂上看,《南史》、《北史》繼承了《史記》所開創的中國史學史上的通史家風,也效法班固、範曄和陳壽,他把南朝宋、齊、梁、陳及北朝之魏、齊、周、隋八國的曆史發展,從頭到尾作縱的敘述,成為通史一段,深得司馬遷《史記》的遺規,又把分立的南北各國分別敘述,但又互相照應,極縱橫離合之妙,符合陳壽《三國誌》的體裁,合國別史和通史為一門。
第四,《南史》、《北史》流傳廣,影響大,對傳播南北朝時期的曆史知識起了積極的作用,對後人研究南北朝史、中國史學史做了貢獻。從唐至宋,南北“八書”除《隋書》附有《五代史誌》,為人們重視外,其餘七書則流傳不廣,讀者甚少。在唐宋時期,“八書”流傳和影響遠遠不及“二史”。所以,世人了解南北朝史主要靠著讀《南史》、《北史》,對後人研究曆史所發揮的作用,可從司馬光《資治通鑒考異》和胡三省《資治通鑒音注》中不少地方采用南北史說法為證。
我們肯定《南史》、《北史》的曆史地位,也不是說可以用“二史”代替“八書”。“二史”和“八書”在反映南北朝時期曆史麵貌和傳播這一時期的曆史知識方麵,各自都有貢獻,都有受到重視的理由和根據,隻能互相補充,而不能偏廢其一。當然,《南史》、《北史》也存在著一些明顯的缺點。
首先,《南史》、《北史》被後世學者批評最多的,是對南北“八書”的刪削、改編不當。“二史”對“八書”的刪削大多是詔誥、冊文、事表、疏、議、書、賦等,這無疑使史書的文字更加精煉,增強了可讀性。但一些重要的議論、奏章和好的作品不應刪節而刪節,則使重要史實闕書。如北魏李安世關於均田的奏疏,是研究當時階級關係的寶貴資料,《北史·李孝伯傳》附《李安世傳》刪去了,《北史》還將《北齊書》中不少有關北魏、東魏以及北齊時期人民起來反抗的史事一一刪去,這些都是極為不妥的。
第二,《南史》、《北史》對“八書”中某些改編安排不當。南北朝原為一個曆史時期,李延壽分寫成二書,各自成一體係,於南朝和北朝之間互相關聯的事、關聯的人,往往各據原史書機械地編錄,因而割裂、錯置以及矛盾、重複之處,仍所在多有。如譙國夫人洗氏,世為南越(今廣東境內)首領,曆梁、陳二代,卒於隋文帝時,是南方重要人物之一,應在《南史》中為之立專傳,而因原傳在《隋書·列女傳》中,便收於《北史·列女傳》中。而林邑、蠕蠕、宕昌、高麗、劉昶、薛安都、蕭寶寅、蕭綜、蕭大圜、蕭祗、蕭泰,南北史均各立傳。雖然上述諸人在南北朝的主要事跡,都分別載於《南史》、《北史》中,並不重複,但如將一人的事跡集中於一傳中敘述,則更為清晰簡明。
第三,還有因不應增補而增補形同蛇足。李延壽不僅增寫了一些“瑣言碎事”,而且還增寫了些荒誕不經之事,有損於曆史著作的嚴肅性和真實性。
此外,在《南史》、《北史》之間,紀傳之間,還間有抵牾的地方,特別是《南史》、《北史》抹殺了隋王朝統一南北的事實,把隋王朝和其他七朝並列,置隋於《北史》,沒有給它以應有的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