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誌)尋除宣城內史①,清謹有恩惠。郡民張倪,吳慶爭田,經年不決。誌到官,父老乃相謂曰:“王府君②有德政,吾曹③鄉裏乃④有此爭。”倪、慶因相攜請罪,所訟⑤地遂為閑田。
《梁書·王誌傳》
【注釋】
①尋除宣城內史:尋,隨後不久。除,受任,拜官。宣城,郡名,治所在宛陵(今安徽宣城)。內史,相當於太守。
②府君:對郡太守的尊稱。
③吾曹:我們。
④乃:竟,還。
⑤訟:打官司相爭。
【譯文】
王誌不久被任命為宣城內史,清廉勤勉,很有德政。郡中有百姓名張倪、吳慶,因為土地而發生糾紛,一年多了都得不到解決。王誌到任後。地方上的父老相互感歎說:“王府君當官有德政,而我們這裏卻還有這樣不光彩的爭端。”張倪、吳慶聽說後手拉手到王誌那裏請罪,兩人都宣布撤訴,那塊爭執已久土地就成了無主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