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橋玄懲惡(1 / 2)

橋玄字公祖,梁國睢陽①人也。七世祖仁,從同郡戴德學,著《禮記章句》四十九篇,號曰“橋君學”。成帝時為大鴻臚②。祖父基,廣陵太守。父肅,東萊太守。

玄少為縣功曹。時豫州刺史周景行部到梁國,玄謁景,因伏地言陳相羊昌罪惡,乞為部陳從事③,窮案其奸。景壯玄意,署而遣之。玄到,悉收昌賓客,具考臧罪。昌素為大將軍梁冀所厚,冀為馳檄救之。景承旨召玄,玄還檄不發,案之益急。昌坐檻車征,玄由是著名。

舉孝廉,補洛陽左尉。時梁不疑④為河南尹,玄以公事當詣府受對,恥為所辱,棄官還鄉裏。後四遷為齊相,坐事為城旦⑤。刑竟,征,再遷上穀太守,又為漢陽太守。時上邽令皇甫禎有臧罪,玄收考髡笞,死於冀市,一境皆震。郡人上邽薑岐,守道隱居,名聞西州⑥。玄召以為吏,稱疾不就。玄怒,來力督郵尹益逼致之,曰:“岐若不至,趣⑦嫁其母。”益固爭不能得,遽曉譬岐。岐堅臥不起。郡內士大夫亦竟往諫。玄乃止。時頗以為譏。後謝病免。複公車征為司徒長史,拜將作大匠。

……

靈帝初,征入為河南尹,轉少府、大鴻臚。建寧三年,遷司空,轉司徒。素與南陽太守陳球有隙,及在公位,而薦球為廷尉。玄以國家方弱,自度力無所用,乃稱疾上疏,引眾災以自劾。遂策罷。歲餘,拜尚書令。時太中大夫蓋升與帝有舊恩,前為南陽太守,臧數億以上。玄奏免升禁錮,沒入財賄。帝不從,而遷升侍中。玄托病免,拜光祿大夫。光和元年。遷太尉。數月,複以疾罷,拜太中大夫,就醫裏舍。

玄少子十歲,獨遊門次,卒有三人持杖劫執之,入舍登樓,就玄求貨,玄不與。有頃,司隸校尉陽球率河南尹、洛陽令圍守玄家。球等恐並殺其子,未欲迫之。玄瞋目呼曰:“奸人無狀,玄豈以一子之命而縱國賊乎!”促令兵進。於是攻之,玄子亦死。玄乃詣闕謝罪,乞下天下:“凡有劫質,皆並殺之,不得贖以財寶,開張奸路。”詔書下其章。初自安帝以後,法禁稍弛,京師劫質。不避豪貴,自是遂絕。

玄以光和六年卒,時年七十五。玄性剛急無大體。然謙儉下士,子弟親宗無在大官者。及卒,家無居業,喪無所殯,當時稱之。

【注釋】

①梁國睢陽:梁國,漢封國,故治在今河南商丘縣南。睢陽,梁國都城。故城在今河南商丘縣南。

②大鴻臚:朝廷掌管禮儀的官名。

③部陳從事:部,總領。從事,屬官的統稱。

④梁不疑:梁冀的弟弟。

⑤城旦:刑罰名。一種築城四年的勞役。

⑥西州:漢時泛指涼州為西州,相當於今甘肅中部和西北部一帶。

⑦趣(cù):通“促”。趕快,息促。

【譯文】

橋玄字公祖,梁國睢陽人。七世祖橋仁,跟同郡人戴德學習,著《禮記章句》四十九篇,號稱“橋君學”。成帝時做了大鴻臚。祖父橋基,做過廣陵太守。父親橋肅,做過東萊的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