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中世紀音樂(2 / 3)

早在10世紀就已出現了流浪藝人,他們或一人,或成班結隊,到處流浪,靠賣藝為生,特別是在節日期間,他們成為最受歡迎的人。但教會卻將其排斥在社會之外,縱容人們迫害他們,死後也不準在教會墳地埋葬流浪藝人。隨著城市文化的興起,這些具有一定的反封建教會內容的流浪藝人的音樂戲劇詩歌活動,卻得到市民階層的支持。許多作品都是揭露僧侶神甫的貪婪,讚揚“小人物”的機智、聰明、高尚的品德和實際的才幹。

中世紀教皇與世俗統治者聯合組織軍隊,用以鎮壓各國人民的反封建、反天主教會的“異端”運動。1096~1291年發起了著名的“十字軍”(因軍服上印有紅十字而得名)東征,騎士文化得以盛行。騎士是這些鎮壓戰爭中的重要力量,他們是中世紀統治階級中的最低階層。騎士文化的價值觀是榮譽和忠誠,甚至愛情也要服從這個準則。在騎士文學中,常可演唱,從而形成遊吟詩人的藝術。遊吟詩人發源於法國南部,後發展到北部。特別是法國南部的普羅旺斯成為遊吟詩人的彙集地,至今留存有400多遊吟詩人所做的2600多首歌曲,故又稱之為“普羅旺斯藝術”。較晚出現的北部的遊吟詩人,也留存有約4000首詩歌和1400首歌曲。兩者均使用方言演唱,前者為奧可語,後者為奧依語。遊吟詩人既是詩人,又是音樂家,一般為騎士,亦有貴族、國王,間或有一些出色的藝術家加盟。他們填詞、作曲,然後交由流浪藝人們去演唱,但也有自做詞曲並演唱的。內容大多為愛情題材,也采用戰爭、宗教或世俗生活題材的。它所抒發的愛情卻帶有神秘和崇高的色彩,被教會視為邪惡化身的婦女成為頌揚的對象。它的音樂樂句清晰,又因歌詞采用遊吟詩體,故具有詩韻的節奏,調式雖采用教會調式,但卻運用了變化音,而近似於近代的大小調。

隨著諾爾曼人對英國的征服,法蘭西文化對英格蘭的滲入,遊吟詩人也來到英國,影響了世俗音樂的發展。12世紀中葉,在德國興起了戀詩歌手(大都為封建貴族騎士階層的人物)。至14~16世紀德國又出現以市民行會為依托的名歌手,可以說是貴族戀詩歌手的繼續。名歌手是由城市的商人和手工藝者組成,組織者為手工藝者行會,成員依嚴格規則被劃分為不同的級別:藝徒、學友、歌手、詩人、名家等級別,這往往是在經常舉行的比賽後獲得的。後在瓦格納的著名歌劇《紐倫堡的名歌手》中曾對名歌手做了生動的描述。名歌手到17世紀就已衰落,其學校——烏爾姆學校——也於1839年解散,最後傳人死於1876年。

13世紀上半葉,在熱愛詩歌的弗裏德利克二世的統治下,大批法國遊吟詩人來到意大利,從而在普羅旺斯藝術的啟迪下,意大利音樂的抒情傳統得到很大的發展,並形成與羅馬教會音樂截然不同的民族世俗文化。

西方複調藝術的第一高峰——古藝術(1150~1300)

中世紀的宗教音樂中開始出現了多聲部的宗教歌曲。最初是兩個聲部的,形成平行的八、四、五度,間或也有三、二度的,其氣氛是肅穆的。9世紀時即已出現,被稱作“奧爾加農”。因其過於呆板,於是就將第二個聲部采用與第一個固定的格裏高利聖詠的曲調反向進行的複調技法,稱“迪斯康特”(意為反向固定調)。進而,將第二個聲部白行創作,又將聲部增至三或四個,曲調和節奏也複雜和豐富起來了,即為“康都克特”。甚至,有的已經將聖詠固定調置於低聲部,更突出了迪斯康特聲部。巴黎就是這種多聲部音樂的中心。

占藝術是後來的新藝術音樂家們對12世紀後半葉至1300年的法國音樂的稱謂,以與他們所提倡的新藝術相區別。就在這一時期,以巴黎聖母院的僧侶音樂家雷翁南(活動於1150~1175午間)、貝羅坦(約1183~1238)為代表的音樂家,采用迪斯康特與康都克特手法創作了許多多聲部複調音樂作品。故又稱迪斯康特派,或巴黎聖母院樂派。

雷翁南是作曲家,曾任巴黎聖母院唱詩班的指揮,貝羅坦是他的繼任。後者以創作經文歌著稱。貝羅坦所創作的經文歌(是一種大約於13世紀興起於法國的無伴奏合唱曲,是世俗化了的宗教音樂體裁)往往是四聲部的,突出了橫向音響的獨立性,各聲部歌詞不同,甚至文種也不同,多為生活風俗性的,將格裏高利聖詠與民間音樂融合在一起,增加了世俗的因素。貝羅坦的這種經文歌的出現,導致了早期全部采用拉丁文的經文歌的消失。後期經文歌則更進一步不再采用聖詠的固定調了,將世俗音樂的活力注入到宗教音樂之中,是中世紀音樂所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

印度音樂

中古時代南亞次大陸的印度仍是當時人類文明的重要區域。320年,旃陀羅笈多一世建立笈多王朝,從而揭開了南亞次大陸中古文明的帷幕。5世紀之後,內部諸小邦紛紛自立,陷入分裂混戰之中,外部則不斷受到白匈奴的入侵。612年,戒日王建立戒日帝國,在南亞次大陸確立了封建製度。從7世紀中葉戒日帝國瓦解,至12世紀末印度次大陸就一直處於分裂局麵。特別是在南印度更是從未出現過比較穩定的統一政權。12世紀後,土耳其人經阿富汗進入印度,建立德裏蘇丹國。1526年,巴布爾在德裏建立了莫臥爾王朝。莫臥爾王朝的阿克巴大帝時期盛極一時,他又以喜好藝術著稱。

6世紀以來,佛教漸趨衰落。8、9世紀逐漸形成新的宗教體係——印度教。印度哲學大師商羯羅的“不二論”成為印度救基本教義的理論基礎。12世紀以前的南亞中古文化也取得了輝煌的成就。5世紀印度戲劇出現了偉大劇作家迦梨陀婆所作的《沙恭達羅》等劇作。石窟藝術則集中代表了這一時期印度在建築、雕刻、繪畫等領域的高超水平,位於印度中部的阿旃陀石窟即為印度藝術的一大寶庫。5至11世紀時有兩大舉世聞名的學術中心,即那爛陀寺和建誌學院,東方各國的大批留學生曾在此留學求法,進行各種文化學術研究。

5世紀左右,巴拉塔作有關於演劇、舞蹈、音樂的理論書——《納忒亞·夏斯托拉》,是將印度古代音樂與印度古典音樂得以連結在一起的重要理論成果,在其中尚可見最早婆羅門教古典音樂的萌芽。《納忒亞·夏斯托拉》將以聽覺得到的最小的微分音程,稱作“什魯提”(梵文“聽”之意),通常將一個八度分割成22個什魯提。實際音樂中,則將二至四個什魯提為一音程(稱“斯瓦拉”)。斯瓦拉和音程一起也具有音高的意義。在一個八度內由7個斯瓦拉組成,其音階分別稱作:sarigamapadhani。什魯提不是平均律構成的,由於樂派的不同,音程的處理方式也有差異。每一個什魯提都具有一個特定的意義,如什魯提“狄夫拉”的意義是“興奮與刺激”等。進而根據7個斯瓦拉形成三種基本的克拉馬:薩·克拉馬、馬·克拉馬、噶·克拉馬。其中,以薩·克拉馬和馬·克拉馬的7個音組成的基本音階作為基本音,發展成14種旋法的形式,稱“姆爾恰納”。再進一步將姆爾恰納14種旋法中的7種旋法向基本旋法發展,並形成拉格的原型(稱作加提,jati)。

11世紀以後,由伊斯蘭教徒侵入北印度始,迎來了印度音樂最大的變革期,從而形成兩大音樂文化圈。北印度在伊斯蘭教的統治下,輸入了土耳其、波斯的音樂家、樂器以及音樂理論等,並與印度自古以來的音樂相融合,形成亨多斯塔尼音樂的基礎。南印度一麵保持佛教時代的影響,一麵發展了其音樂理論體係,確立了卡爾納塔卡音樂的基礎。

這個時期湧現出一批音樂理論著作,其中最有名的是13世紀薩爾噶·忒瓦著的《桑各塔·拉多納卡拉》,給予後世的音樂理論以極大影響。這部著作彙集了在他之前南北印度的音樂理論,並將其體係化,對音階、旋法的理論的“拉格”(印度古典音樂的靈魂,解釋不一,基本上是一種旋律框架),對有關拍節的周期的“塔拉”(印度人對節奏和節拍的總稱)均有詳盡論述,13世紀以後,北印度有很多理論家將拉格進一步體係化。

印度除了藝術音樂以外,宗教音樂,各地的民謠、民間舞蹈也十分豐富。很多民謠也如藝術音樂那樣,具有柔和的低聲、纖細而又平滑的歌唱。並由多種語言組成印度音樂的寶庫。

阿拉伯音樂

7世紀之後,隨著伊斯蘭教的創立,強盛的阿拉伯帝國驟然崛起,充滿活力的阿拉伯民族基本形成,輝煌燦爛的阿拉伯文明開始誕生。這一切不僅使在古典時代一直沉寂著的世界第一大半島一躍成為人類最活躍的地區之一,也使曾孕育過兩河流域、恒河流域和尼羅河流域等諸多古典文明的西亞、南亞和北非地區的麵貌煥然一新,更使人類中古文明的發展呈現出一種新的格局,並對人類的近代和現代文明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阿拉伯半島東瀕波斯灣、西臨紅海,南為阿拉伯海,麵積約為320萬平方公裏,是世界上最大的半島。半島內地大部分為燥熱的沙漠,間或夾雜著小塊綠洲。半島的宗教祭祀中心為麥加城(該城有一黑色隕石被人們視為天降聖物,還有一座克而白古寺)。

公元最初的幾個世紀,這個地區尚處在文明世界的邊緣。4、5世紀以後其整個社會陷於前所未有的全麵危機(生存危機、社會危機、信仰危機)之中。出身麥加城的沒落貴族、飽經風霜的穆漢默德(約570~632年)在汲取猶太教、基督教教義和沿襲貝杜因人(原半島以遊牧為生的居民)原始信仰的基礎上,創建了伊斯蘭(意為“順從”)教,以安拉(即真主)為造物主,於610年開始在麥加傳教。後又組建穆斯林公社,他一身三任(宗教領袖、行政首腦和軍事統帥),630年占領麥加,建立了獨尊一神的、政教合一的統一的國家——阿拉伯帝國。後在其繼任者們的不斷向西亞、北非擴張下,逐漸確立以土地國有製為主導地位的封建生產關係的阿拉伯帝國。他對阿拉伯半島的種種社會問題給以解答,逐步形成一套較完整的教義體係,後由他的信徒以《古蘭經》的方式固定下來。《古蘭經》既是伊斯蘭教精神的神聖源泉,也是阿拉伯社會的政治、經濟、司法、軍事體製的理論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