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李廣拔刀自刎。
李廣去世的消息傳到軍中,無論軍官還是普通士兵都忍不住痛哭。李廣去世的消息傳到民間,百姓不論認識的不認識的,(不認識的也聽說過李廣的事跡)也不論老的少的,都為李廣的死落淚。
李廣一生為保衛漢朝邊境和匈奴人作戰,匈奴人害怕他卻又敬重他,李廣最後不是死在匈奴人手裏,而是死於自己人的排擠。嶽飛為收複宋朝失地和金人作戰,金人害怕他卻又敬重他,嶽飛最後不是死在金人手裏,而是死於自己人的莫須有。袁崇煥為保衛明朝江山和滿清作戰,滿清人害怕他卻又敬重他,袁崇煥最後也不是死在滿人手裏,而是死於本國皇帝的猜忌。人心,何堪如此!?
借高適《燕歌行並序》,結束本篇。
“漢家煙塵在東北,漢將辭家破殘賊。男兒本自重橫行,天子非常賜顏色。樅金伐鼓下榆關,旌旗逶迤碣石間。校尉羽書飛瀚海,單於獵火照狼山。山川蕭條極邊土,胡騎憑陵雜風雨。戰士軍前半死生,美人帳下猶歌舞。……相看白刃血紛紛,死節從來豈顧勳。君不見沙場征戰苦,至今猶憶李將軍。”
二、麋鹿殺人事件背後的曲折內情
公元前119年,大漢朝廷發了份通告,內容如下:
“郎中令、關內侯李敢先生,在參加甘泉宮皇家圍獵活動中不幸被鹿觸傷,送往皇家醫院治療,終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李敢先生的一生,是戰鬥的的一生,他曾經跟隨驃騎將軍霍去病先生討伐匈奴左賢王,在戰鬥中奪下左賢王的戰鼓、軍旗,軍功顯赫,朝廷對李敢先生的英年早逝,表示沉重的哀悼。”
李敢是飛將軍李廣的小兒子,將門出虎子,李敢也是當時大漢軍界響當當的人物。然而名將之後居然被鹿觸殺?這就不得不叫人懷疑了。
可是官方確實是這麼說。那麼,提供“鹿觸殺”這個說法的證人是誰呢?
當今聖上!
難怪司法當局閉口無言,這個案子已經被最高首長定了性,再高明的偵探、再公正的法官也無濟於事!
然而還是有不同說法,來自司馬遷。司馬遷指證殺害李敢的凶手是——驃騎將軍霍去病。他提供證詞說:“敢從上雍,至甘泉宮獵。驃騎將軍去病射殺敢。去病時方貴幸,上諱雲鹿觸殺之。”
那麼,曾經是李敢上司的霍去病的殺人動機是什麼呢?司馬遷指證說:“敢怨大將軍青之恨其父,乃擊傷大將軍,大將軍匿諱之。驃騎將軍去病與青有親,射殺敢。”
原來如此,當年因為衛青的為難,一代飛將軍李廣含恨自殺,作為兒子的李敢,當然對衛青耿耿於懷,於是年輕而衝動的李敢,打傷了大將軍衛青。
衛青或許是心中有愧,或許是為人寬宏大量,不但沒有處罰李敢,而且隱瞞了這件事。不過紙包不住火,這件事終究傳到霍去病耳中。
霍去病少年英雄,漠北大戰,封狼居胥,獨領風騷,風頭早已經蓋過了衛青舅舅。但少年得誌的另一麵是極度的自我中心,典型的表現是不體恤下屬,據史書記載,他出征之時,皇帝派遣太官將幾十車食物送至軍中,但結果是在回軍途中,“重車餘棄粱肉,而士有饑者”,這真是漢版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而當士兵肚中空空,甚至因饑餓而不能舉手,怨聲載道的時候,霍去病卻在悠哉悠哉地踢球(穿域蹋鞠)娛樂,這與史上以愛兵如子聞名的吳起、李廣相比,真是兩個極端。
霍去病的這種心態,使他一聽說舅舅被人打傷,決心為舅舅報仇。甘泉宮圍獵,霍去病在場,李敢也在場,而且場麵比較混亂,確實是下手的良好機會。
這樣推測下來,霍去病殺人的動機比較合理,也有充分的作案機會。而且,如果是霍去病殺人,劉徹寵愛這員既是國家棟梁又是皇後親戚的猛將,捏造一個“鹿觸殺”的理由,不是沒有可能。
問題是,司馬遷是如何得知這一過程。道聽途說?還是親身經曆?
王國維在《太史公行年考》中認為司馬遷生於漢景帝中元五年(前145年),那麼公元前119年,司馬遷大概26、27歲。據《太史公自序》,司馬遷大約二十歲時開始外出遊曆,幾年後回到長安,做了皇帝的近侍郎中,隨漢武帝出遊,到過平涼、崆峒等地。由此看來,李敢被殺時,司馬遷是皇帝的近侍郎中,那麼參加甘泉宮圍獵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司馬遷極有可能親眼目睹了霍去病射殺李敢,就象同樣在場的皇帝所看到的那樣,隻不過不同的是,皇帝選擇了隱瞞,司馬遷則選擇了把事實默記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