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古書訛誤及訛誤原因(3 / 3)

(二)缺脫的原因:

有由於簡策壞爛或傳寫脫落的,如《韓非子?初見秦》:”以亂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順者亡。”乾道本脫去末句,就與上文的”三亡”不相應了。

有由於兩句相連處有重字而脫誤的。如《列子?仲尼》:”孤犢未嚐有母,非孤犢也。”“有母”之下應重”有母”二字,今本無,是由於兩句相連而誤脫其重字。

有由於字義不明而誤刪的。如《淮南子?道應》:”敖幼而好遊,至長不渝解。”“渝解”猶言懈怠。後人不明古義,以為難解,就在傳寫時刪去”解”字。

有由於兩字疑複而誤刪的。如《周書?酆保》:”不深不重。乃權不重。”後人因兩句都有”不重”,就誤刪其一,作”不深乃權不重”,不知上句”重”字乃重複之重,下句”重”字乃輕重之重,字雖同而義各異。這兩句是承上文”深念之哉,重維之哉”,意思是不深念重維,則人君之權不重。

有由於政治原因故意刪除的。如清朝為消彌漢人搞清思想,控製文化對有民族思想的著作,不僅是改字,而且往往是整句、整段地刪除以致文字缺脫,文意不順。

(三)衍羨的原因:

有由於兩字意義相同而衍的。如《老子》第六十八章:”是謂配天古之極”。”天”字是衍文。《尚書?堯典》鄭注:”古,天也。”因此二字義同而誤衍。

有由於兩字形體相似而衍的。如《管子?事語》:”彼壤狹而欲舉與大國爭者。”“舉”字是衍文,因和”與”字形似而誤衍。

有由於兩句相連誤疊而衍的。如《國語?晉語》:”夫利君之富,富以聚黨,利黨以危君。”“富”字不當疊,原文上句當作”利君之富以聚黨”。

有由於牽涉上下文而衍的。如《墨子?尚同下》:”故又使國君選其國之義,以義尚同於天子。”下”義”字乃牽涉上”義”字而衍。以上下文證之可見。又《呂氏春秋?遇合》:”客有進狀有惡其名言有惡狀。”此二十字中衍三字,皆涉上下文而誤衍者。”客”字下涉下文而衍”有”字;”其”字下涉上文”楚王怪其名”而衍”名”字;最末—個”狀”字,亦涉上而衍。呂氏原文本作:”客進狀有惡,其言有惡。”兩”有”字均讀為”又”。謂客狀貌又醜惡,言語又邪惡。即下文所謂”惡足以駭人,言足以喪國”。今衍三字,遂不可讀。 有由於牽涉注文而衍的。如《禮記?檀弓》:”望反諸幽,求諸鬼神之道也”。”反”字不可通。是牽涉下麵的注文”庶幾其精氣之反”而誤衍。

有由於旁記之字闌入正文而衍的。如《史記?曆書》:”端旃蒙,年名也。”“端蒙”即”旃蒙”。後人在”端”旁記一”旃”字,傳鈔者就把它混入正文。

(四)錯亂的原因:

有由於兩字平列而顛倒的。如《禮記?月令》:”製有大小,度有長短,衣服有量,必循其故,冠帶有常。”長字與短字平列,本應作”短長”,才和”小大”相當,與下”常”字葉韻,抄寫時以為無傷文義而誤倒。

有由於兩旬平列而字顛倒的。如《禮記?明堂位》:”夏後氏之四璉,殷之六瑚”。”瑚”是夏之祭器,”璉”乃殷之祭器,因兩句平列,傳鈔時誤倒。

有由於句子平列,而互相顛倒的。如《老子》第二十一章:”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恍兮惚兮”二句當在”惚兮恍兮”二句之前,因為”其中有物”句是和”惟恍惟惚”可葉韻的。而”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二句則另行轉韻。

有由於簡策斷爛而錯亂的。如《法言?學行》:”吾不睹參辰之相比也,是以君子貴遷善,遷善者,聖人之徒也。百川學海而至於海,丘陵學山不至於山,是故惡乎畫也。頻頻之黨,甚於與期,亦賊夫糧食而已矣。”這幾句因有錯簡,文義費解。如以”頻頻之黨”三句與”是以君子貴遷善”三句互換位置,就完全說得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