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諸葛亮與甘肅(2)(2 / 2)

那麼,《又誡子書》又會是寫給誰的呢?我以為,這當是寫給諸葛亮的嗣子即諸葛瑾之次子諸葛喬的。

諸葛喬,本字仲慎,建安九年(公元204年)生於曲阿(今江蘇丹陽市),小其兄諸葛恪僅一歲,而與《吳書》的作者韋昭同年。

諸葛喬年輕時即與其兄諸葛恪俱有名於東吳,論者以為諸葛喬才雖不及其兄,而性業過之。當初,諸葛亮尚未有子,於是便求諸葛喬為嗣。諸葛瑾啟告孫權後,遂“遣喬來西”(見《三國誌·蜀書·諸葛亮傳》)。而諸葛喬一到西蜀,諸葛亮即以之為己嫡子,並易其字曰“伯鬆”。蜀建興五年(公元227年),又拜為駙馬都尉,隨諸葛亮北伐至漢中。諸葛亮使其督五六百兵,與諸將子弟一起傳運糧草於穀中。為此,諸葛亮還曾寫信與其兄諸葛瑾說:

喬本當還成都,今諸將子弟皆得傳運,思惟宜同榮辱。今使喬督五六百兵,與諸子弟傳於穀中。

此即“一出祁山”之時也。然而不幸的是,諸葛喬於建興六年(公元228年)便卒於軍中,年僅25歲,過早地結束了自己的一生,以致人們連他的形象也有些模糊不清了。

從諸葛喬在東吳時即已取字“仲慎”,至蜀後又易字“伯鬆”,並拜為駙馬都尉,隨即參加北伐的情況來看,諸葛喬入嗣時當已過了“弱冠”(即20歲)之年,應算是一位成年人了。再加上他與蜀中諸將領的子弟一同共事,又時常奔走於山穀之中,所以,無論出於社交應酬(即所謂“合禮致情”),抑或是健身的需要(即所謂“適體歸性”),飲酒之事都是免不了的。這便是諸葛亮為何要在《又誡子書》中專談飲酒的緣起了。

我們知道,出於對傳統酒文化的重視,諸葛亮並不主張禁酒。

相反,他還將酒宴之設當作一種“合禮致情,適體歸性”的禮儀活動,並希望能借此來交流感情,調節人際關係。但他堅決反對狂飲爛醉,更不能容忍因酒誤事。諸葛亮對酒文化的這種見解,即從今天看來,也很有可取之處。大約其時蜀中的官場上,飲酒之風還是很盛的。所以諸葛亮的這番告誡,既是出於對嗣子的愛護,同時也是有感於蜀中諸將子弟的飲酒之風而發的。諸葛亮自然熟讀過《尚書》,而《尚書?酒誥》中所記周公關於飲酒的一番談話,他也會牢記心頭的。周公認為殷商之亡與朝野上下的飲酒關係極大,而周朝建立後即從中吸取教訓。這與劉備入主西蜀後的情況也有幾分相似。

諸葛亮當然不願意看到蜀國的官員們像當年的“殷頑”那樣沉迷於酒,以致不能自拔,於是,出於對鞏固西蜀政權的考慮,他便向剛入蜀不久的嗣子談了自己對飲酒的見解,並試圖通過諸葛喬去影響當時的“高幹子弟”們。應該說,這才是諸葛亮寫作《又誡子書》的更為深遠的用意。

《又誡子書》既然是諸葛亮寫給入蜀之後的諸葛喬的,則其寫作時間便可定在蜀建興五年,至遲不得晚於建興六年。建興六年即公元228年,其時諸葛亮的親生兒子諸葛瞻才剛剛兩歲(諸葛瞻生於公元227年,其時諸葛亮47歲),而此時的諸葛亮正忙於北伐,自然不會去為年僅兩歲的兒子寫《又誡子書》的。可見,《又誡子書》的寫作時間實應在《誡子書》之前,而兩者的名稱也應當互換才是。大約在陳壽所編的《諸葛亮集》散失之後,後人雖得其佚文,然對其寫作的背景及文章的先後次序已不甚了然了,故遂依其內容之重要程度,聊為標題區分而已。這便成了我們今天所見到的情況。

但值得慶幸的是,諸葛喬雖早卒,然其子孫還是綿綿不絕的。

其子諸葛攀在蜀國已官至行護軍翊武將軍。待到諸葛恪及其少弟諸葛融並諸子侄全部見誅於吳,諸葛瑾的子孫皆盡後,因其時諸葛亮已自有胄裔,故諸葛攀又複為諸葛瑾之後。魏鹹熙元年(公元264年),諸葛攀之子諸葛顯又隨諸葛瞻之次子諸葛京等一同內移河東。

此後,諸葛顯及其後代子孫,便成為諸葛瑾的一脈僅傳了。但他們雖在血緣關係上屬於諸葛瑾的後代,而在文化傳承上卻多受諸葛亮的影響,並與諸葛京的子孫們一樣,共奉《誡子書》為其家訓。至於《又誡子書》是寫給誰的,大約連諸葛喬的後人們也未必能知曉了。

諸葛亮再次足履甘肅,是在公元229年(建興七年),即他第三次北伐期間。此前,他曾於公元228年的冬天出散關(寶雞市西南大散嶺上),圍陳倉(今寶雞市東),舉行過第二次北伐,然因糧盡而不得不返。第三次北伐的路線是今天的甘肅南部一帶,由於準備充分,結果大獲全勝。這次,諸葛亮首先派陳式攻打武都(今成縣西)、陰平(今文縣西北),待曹魏的雍州刺史郭淮欲率眾出擊時,諸葛亮則領軍來到建威(今西和),從而逼迫郭淮退還,由蜀軍完全占領了武都、陰平二郡,擁有了今甘肅徽縣、成縣、康縣、西和、兩當、宕昌、武都、文縣、舟曲及陝西省的鳳縣、略陽等廣大的地區。後主劉禪對這一次的勝利也十分高興,旋即下詔恢複了諸葛亮的丞相職位(街亭之役後諸葛亮曾上書“自貶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