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尚書趙舒翹,字展如,陝西長安人,進士出身。他是隨“兩宮聖駕”到達西安的。由於他是首倡利用義和團的人,所以是侵略者指名的“罪魁”之一。清廷對他先是革職留任,侵略者不允,改為斬監候,侵略者還要加重懲辦,清廷隻好賜令自盡。西安士民數百人為他求情請命,怎奈清廷也不敢違背洋大人的命令,隻好讓他去死,派岑春煊前往監視。於是:
“乃以金進,舒翹吞少許,逾三時不死;猶處分家事,又痛九十餘老母見此奇慘。……春煊迫於複命,乃更進鴉片煙,兩時仍不死。再進砒霜,始偃臥而呻,夜半猶未氣絕。乃以厚紙蘸熱酒,連蔽其七竅,乃絕。其妻仰藥殉焉”(《清朝野史大觀?清朝史料》)。
吞金、服鴉片、服砒霜,三種辦法都沒有死掉,最後輔乏以其他辦法,才斷氣。情狀之慘,世間少有!
比較起來,死於蘭州的毓賢,則從容悲壯,更令人感動。前麵說過,毓賢在山東,對義和團先主剿,後主“撫”。他主“撫”之後,給了義和團不少的支持,其實,最先支持山東義和團的,是山東巡撫李秉衡,光緒二十五年十月,李支持大刀會殺了兩個教士,德國人要求清廷將其革職,幾經周折,清廷不得已將他免職,由毓賢繼任山東巡撫。有記載說:
“山東大刀會仇視西教,毓賢獎借之。匪首(即義和團首領)朱紅燈倡亂,以滅教為名,毓貨命濟南府盧昌詒查辦,匪擊殺官兵數十人,自稱義和拳,建保清滅洋旗,掠教民數十家,毓賢庇之,出示改為義和團,匪樹毓字黃旗,掠教民,焚教堂,教士屢函乞申理,總署令保護,毓賢均置不問,匪勢愈熾”(《清朝野史大觀?清朝史料》)。
由於毓賢這樣支持義和團,侵略者即要求清廷將他撤掉。換上了袁世凱,於是朱紅燈被殺,山東的義和團遭到殘酷的鎮壓。毓賢回到北京後,向載漪、載勳、剛毅宣傳義和團,得到他們的信任。
毓賢旋即任為山西巡撫,他對其部署說:“義和團魁首有二,其一鑒帥(李秉衡,字鑒堂,故稱鑒帥),其一我也”。支持義和團不變:
“衛軍數十人,皆拳黨也。自稱義和團總領,拳術漸被於山西。……毓賢命製鋼刀數百柄,分賜拳童,勉以殺洋人。大師兄出入撫署若貴賓。五月朝旨令保護教民……毓資仍置不問,六月匪焚教堂,毓賢登高觀之,曰:天意也,營官將施救,毓賢不許”(史料來源同上)。
史料的記述者是仇視義和團,作為毓賢的罪狀而發的。但我們可以從中看出,不管毓賢從什麼立場出發,處於什麼樣的認識水平,他對義和團的支持確是真心實意的。因此,侵略者哪裏肯饒了他!
第一次提出要懲辦罪魁的名單上,就赫然有他的名字。光緒二十六年八月,清廷撤去他的山西巡撫,侵略者不允,改為革職,發配新疆。同年陰曆十二月,毓賢西行到蘭州,住在原水北門街八旗會館,隨行有一妻一妾。除夕之夜,清廷追來“即行正法”的電文,並令甘肅巡按使何福坤監視行刑。這時署理甘肅按察使李廷簫邀請毓賢吃年飯,何福坤作陪。李在宴席上閱急電後,據實相告,毓賢聽後,並無懼色,但請寬限幾日,以便料理未竟事務。李、何商議結果,定為正月初六行刑。毓賢又對李廷簫說,我死無所謂,你怎麼辦呢?
原來這個李廷簫曾任山西布政使,附和毓賢支持義和團,毓賢奉旨正法,李也恐怕難以保全。李自知事情不妙,在大年初一服毒自盡。
李廷簫,湖北黃安人,以進士累官山西布政使。初二這天,毓賢前往吊唁,哭之甚哀,也是在這一天,就來了以何福坤護理陝甘總督的“上諭”。毓賢與親朋相聚,為人題詩作字。初三,毓賢同皋蘭進士黃毓麟到照相館照相留念,並購得棺木三口。“蘭州士民謂毓賢伏法為冤,集眾代請命,毓賢移書止之。”初四這天,毓賢給年八十餘歲的老母寫家書,並為自己作挽聯雲:
“臣罪當誅,臣誌無他,念小子生死光明,不似終沉三字獄;君恩我負,君憂誰解?願諸公旋轉補救,切須早慰兩宮心”。
這副挽聯雖有沉鬱的氣氛,卻無絲毫哀怨的情緒。一片眷念君憂之情,十分誠懇真摯。但此時已升任總督的何福坤卻擔心事久生變,累及自己前程,竟將行刑時間提前至初四夜半。斯時毓賢正為友人作字,方落款之際,敲門之聲甚急,令仆人詢問,回報參將田連考有事相商。毓賢知道大限之期已到,對仆人說:這是要殺我了,請少候。於是從容寫好上下款,加蓋圖章。又親眼看著妻妾自盡,命仆人裝斂齊全,然後著朝服而出。忽然又想到前幾天有一人索字,既已許之,不可失信。又回去和墨展紙作字。但監刑官田連考等得時間太長,已不耐煩,問他是不是怕死。毓賢含笑作字畢,出門來到刑場,北向九叩首,坐而就刑。死後,前來吊唁者甚多。
“毓賢,字佐臣,內務府正黃旗漢軍,監生,以同知納貲為山東知府,……累遷按察使權布政使”(《清史稿:本傳》)。後繼李秉衡為山東巡撫。
硫賢及一些王公大臣支持了義和團,不管其動機和目的如何,客觀上總是支持了反帝愛國運動,這是不能抹煞的。毓賢的從容就死,是對清廷愚忠的典型,是一般清臣所不易做到的。清廷連如此忠實於自己的臣子都保不住,真是悲劇中之最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