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民國甘肅兩次毀檔事件(1 / 2)

楊興茂 薑洪源

甘肅是明代肅藩王世襲領地、清代陝甘總督部堂、甘肅巡撫(由總督兼任)和甘肅布政、按察、提學使司駐地,其政區包括今之甘寧青新等廣袤地域,它所產生的曆史檔案應是廣博宏富的,然而,甘肅省檔案館典藏晚清檔案僅數千卷,堪稱鳳毛麟角,殊屬珍稀。

至於前清和明代檔案,幾乎是館無片紙。再以理性的視角來瀏覽省館所藏民國甘肅檔案,就會發現其藏量也不盡如人意,尤以民初檔案為少,一些年份更是呈現出嚴重的缺檔乃至斷檔現象。掩卷而思,這顯然與明清以來博大的隴原文化底蘊極不相稱。

據《蘭州今古注?寶鞏局》載有“民初,清理藩署舊擋”等語。

可見,明清檔案直至清末民初,尚保存完好。而民國檔案,距今不過數十年的短暫歲月,除了1949年前夕甘肅黨政要人攜檔西逃時散失一些之外,何以如此殘缺不全呢?麵對這一曆史疑案,人們不僅要問,這批具有數百年豐厚曆史文化積澱的檔案群體,究竟去向何方?原來,這與民國甘肅先後發生的兩次嚴重毀檔事件有著直接的關係。

現縷述其詳,以饗讀者而資鑒戒。

第一次毀檔事件,發生在民國初年。據《甘肅文史資料選輯之十?甘肅解放前五十年大事記》載錄,1913年7月23日,“省財政司長田駿豐,焚燒原甘肅布政使署所存明清兩代檔案十數屋。”這與慕壽祺著《甘寧青史略》所載民國二年“秋七月,財政司司長田駿豐,焚燒甘肅舊檔案”的史實相吻合。慕詳述了田氏一意孤行,不聽勸阻,執意焚檔的來龍去脈:“時改舊藩署錄財政司,司長田駿豐以曆朝檔案堆積如山,非惟地小不足以回旋,又恐辦公各員稍一不慎,致釀回錄之災。督署秘書長慕壽祺力爭之曰:‘……甘肅居西北上遊,為總督駐節之地,兼管陝西、新疆,其卷宗頗有關係。

況蘭州自明肅藩建國以至前清,三百餘年中,雖屢經大亂,而省城始終未失,各衙署卷宗,皆為四五百年之古物。督署所存,尚有肅府舊檔,為曆史極有價值之成績,為吾甘最難得之文獻。一旦作為廢紙,豈大不可惜耶?’駿豐不聽,竟付之一炬。”就這樣,田氏其人以所存明清舊檔容易釀成“回錄之災”,也就是說,易予引發火災這樣一個莫須有的借口,不聽慕壽祺為使文獻免遭毀檔滅史厄運,所痛陳的勸阻,公然濫施權柄,頓使這十數屋少說也有百萬卷冊之巨的文山檔海灰飛煙滅,化為烏有,造成甘肅檔案史上頗為慘烈的文化浩劫。

慕氏在扼腕歎息之餘,將此暴珍滅物的劣跡,秉筆直書於他所精心結撰的這部西北史書之中,以儆效尤,使我們得以藉悉始末。

考察田駿豐的宦遊身世,從中不難看出,他之所以敢於藐視輿情,貿然毀檔,鑄以大錯,是與其顯赫仕途和功利心態分不開的。

田駿豐,宇楓淑,甘肅甘穀人,清末在廣西任知縣。1912年4月,北京參議院成立,田以甘肅議員身份加入。是年5月,袁世凱為在臨時國會中與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相抗衡,指使由他的禦用黨派統一黨和黎元洪操縱的民社以及其他一些組織合並,成立共和黨。

田遙相呼應,於同年8月主持成立共和黨甘肅支部。1913年1月,田出任甘肅國稅廳籌備處處長。同年3月,袁世凱任命田駿豐為甘肅財政司長。是年5月,田又取代未到職視事的李於鍇為代理甘肅警察廳長,身兼二職。很清楚,田在新舊交替的政治角逐中,可謂從政有術,飛黃騰達。他在任上躊躇滿誌,對於台地塵封的前朝名物典章,在他眼裏不過是一堆廢紙,不屑一顧,遂棄之如敝屐,借故失火之虞將舊檔移出,一焚了事。殊不知,焚毀文化遺產的罪責,豈是一個無稽的借口所能掩飾得了的。

不過,田駿豐似乎高興得太早了。田任財政司長才10個月,便於1914年1月被免職。更讓他始料不及的是,時隔不遠的1917年,竟是他的窮途末路。據《蘭州楹聯彙存?輓聯》記載,這位“強壯年華”的從政者,到頭來隻落得個“因痛飲酒於湯總長家中,遂暴卒”的可悲下場。盡管田某帶著有負於甘肅檔案典籍的遺憾過早地去了,但他給甘肅乃至西北地區檔案事業造成的災難性損失,是無法挽回的。

第二次毀檔事件,發生在1943年。對於這次事件發生的緣由、毀檔的數量、參與者的異同說法,有一個由披露到跟蹤查實的過程。

1998年初冬,筆者從一位檔案同仁的晤談中獲悉,甘肅省文史研究館於1993年主編出版的《隴原鴻跡》載有作者春浦在一則短文中提及的40年代甘肅毀檔的事件。經過對這一線索的覓書披讀,原文寫道:“甘肅省財政廳長梁敬錞於1943年,以原有1915—1925年全省財政檔案,因在1939年12月26至28日,日寇飛機連續三天輪番轟炸蘭州,一些檔案被炸毀,所剩殘卷無保存價值為由,呈請省主席穀正倫批準,將十萬餘宗檔案,按廢紙價售造紙廠,派員監視,化為紙漿”雲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