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永登縣有晉商五家:天成福、永昌明、德義昌、德運協、天成和,共資本64萬元;永昌縣有晉商六家:西發源、德協成、乾元,慶興源、西北貨棧、裕中,共資本128萬元;張掖縣有晉商五家:錦豐泰、三義成、萬泰永、德協成、乾元共資本150萬元;酒泉縣有晉商六家:萬成永、聚泰祥、義和成、三盛源、長記興、德記,共資本110萬元。這些商號除在本地收購外,還前往青海北部大通一帶及嘉峪關以外各地收購,故永昌、張掖、酒泉三地為青海羊毛的交易中心。
在俄國革命和外蒙獨立前,俄國、蒙古也有一部分皮毛運輸到甘肅。俄蒙邊境居民認為在甘肅市場上可得到優惠的價格。
永登、永昌、張掖、酒泉四個集中市場的羊毛出口量以1936年為例,分別為675噸、1552噸、2090噸、1580噸,總計5897噸。
至於全省出口量,據“七七事變”前統計,每年一般是:羊毛1.3萬噸、駝毛500噸、馬尾毛30噸、綿羊皮和山羊皮30萬張,羔羊皮10萬張、牛皮12萬張。此外尚有大量狐、狼、山貓、貂、灰鼠、鼬鼠、豹、家貓、青海狗皮等皮貨,連同藥材、豬鬃等物資,出口總值多在2000萬元以上。但因受國際市場和國內形勢諸關係的影響,出口量時有波動。如1932、1933年因受國際市場蕭條的影響,出口有所減少,出口總值分別為1463萬元和1537萬元。
至於輸往天津的皮毛、藥材,在蘭州集中後首先要運到包頭。
當時有水、陸、空運之分,其中以水運為主,係利用黃河運輸。黃河由青海迤邐東流,至甘肅折而北,複向東行,因河流湍急多泥沙,且河底多石,不能行舟,交通工具全賴牛皮筏子,每筏可載貨數千斤至五萬公斤,順流而至包頭。每年二月底黃河解凍,筏運開始,至十月底結冰止。由蘭州至包頭需時二十四日至三十日,但不能逆流返行。貨運包頭後,筏要拆卸用馬馱回。陸運係駝運,每年八月駱駝開始運貨,至次年四月止,每運一趟需時四十餘日。空運即空郵,凡出口貴重細毛皮貨,一般多用郵包形式,每包重八公斤,空運至包頭,然後輸往天津。
(《甘肅文史》200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