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金剛經(2)(2 / 3)

原文

“複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①,行於布施②。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③。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④。須菩提。於意雲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⑤?”

“不也,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⑥?”

“不也,世尊。”

“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複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注釋

①法:音譯為達磨、達摩、馱摩、曇摩、曇無、曇等。一切的事物,不論大的小的,有形的或是無形的,都叫做法,不過有形的叫做色法,無形的叫做心法。應無所住:意即不論處於何境,此心皆能無所執著,而自然生起。心若有所執著,猶如生根不動,則無法有效掌握一切。

②布施:音譯為檀那、柁那、檀等,又稱施。即以慈悲心而施福利予人之義,使他離苦得樂。布施有三種,一是財施,即以財物去救濟疾病貧苦的人;二是法施,即以正法去勸人修善斷惡;三是無畏施,即不顧慮自己的安危去令眾生離諸怖畏。其中又以法布施為最,所以雲:“諸供養中,法布施最。”

③色、聲、香、味、觸、法:即“六塵”,指色塵、聲塵、香塵、味塵、觸塵、法塵,又名六處、六境、六賊。色,指物質現象,為眼根所對、眼識所緣的境;聲,一切聲、音、樂,為耳根的認識對象;香,一切物品乃至男女身體所有之氣息,為鼻根所感覺的對象;味,飲食饌肴美味和辛辣等味,為舌根所感覺的對象;觸,冷暖寒熱及硬軟細滑等感覺,為身根的認識對象;法,即是識心所想及的心法,為意根所能意識的對象。

④福德:指過去世及現在世所行的一切善行,及由於一切善行所得之福報。

⑤虛空:虛無形質,空無障礙,故名虛空。指一切諸法存在之場所、空間。有周遍、不動、無盡、永恒等四義。

⑥四維:即“四隅”,指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四個方向。一般是以四維加四方,稱為八方;若再加上、下二方,則合稱為十方。

譯文

佛繼續說道:“再者,須菩提,菩薩對於萬法,都應該無所執著,以不執著的心態來施行布施。即不應執著於形色而布施,亦不應執著於聲音、香氣、味道、觸覺、意識而行布施。須菩提,菩薩就應該這樣去布施,即不執著於諸相而修行布施。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菩薩如果能這樣不執著於諸相而布施,那麼因布施而獲得的福德就不可思議和無法估量。須菩提,你意下如何?東方的虛空可以想象和度量嗎?”

須菩提回答:“不可度量的,佛陀。”

佛又問:“須菩提,那麼南方、西方、北方、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及上下方的虛空,可以想象和度量嗎?”

須菩提回答:“不可度量的,佛陀。”

佛說:“須菩提,菩薩不執著於諸相布施而進行布施的福德,也和十方虛空一樣不可想象和度量。須菩提,菩薩就應該是這樣不執著於諸相,自然能令妄心不起,真正安住於清淨的菩提本心。”

原文

“須菩提,於意雲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①?”

“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注釋

①身相:身之相貌,此指佛的特殊妙好之相。

譯文

佛問:“須菩提,你意下如何?可以依如來具足相好的身體相貌來認識如來的真實本性嗎?”

須菩提回答:“不可以,世尊。不可以依如來具足相好的身體相貌來認識如來的真實本性。為什麼呢?因為如來所具足相好的身體相貌,並非是真實存在的身相。”

佛陀告訴須菩提:“一切諸相都是虛妄不實的。若能悟得諸相皆虛妄不實,就能證見如來了。

原文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①?”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②,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③,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④。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複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⑤。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⑥。法尚應舍,何況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