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時期的哲學主要是理學。宋明理學或稱道學和宋學,但道學的範圍比理學要相對小些。北宋的理學當時即稱為道學,而南宋時理學的分化使道學之稱隻適用於南宋理學中的一派。至明代,道學的名稱就用得更少了。宋明理學的體係主要有兩大派。一派是宋代占統治地位的道學,其中以洛學為主幹,至南宋發展到高峰,在明代仍有很大影響,並維持著正統地位,因其主要代表為二程、朱熹,故常稱為程朱派。由於二程與朱熹皆以“理”為最高範疇,所以後來習慣於用“理學”指稱他們的思想體係。另一派是在宋代產生而在明中期後占主導地位的以“心”為最高範疇的思想體係,代表人物為陸九淵、王守仁,故又稱為陸王派或陸王“心學”。因此,廣義的宋明理學是指以研究儒學的《六經》《四書》的義理為特點的義理之學;狹義方麵則是指程朱理學和陸王心學。
大體上,理學講述的主要問題有理氣、心性、格物、致知、主敬、主靜、涵養、知行、已發、未發、道心、人心、天理、人欲、天命之性、氣質之性等。其中還可以衍生出其他許多問題,如理氣問題又可衍生出理氣先後、理氣動靜、理氣同異、理氣強弱等。這些問題中,“格物致知”出自《大學》,“知行”出於《論語》,“心性”見於《孟子》,“人心”“道心”出於《尚書》,“天理”“人欲”出於《劄記》,“已發”“未發”出於《中庸》,這些經典的問題經過不同詮釋獲得了新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