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前凶鈴(2 / 2)

警察因公事找你,據我的經驗,有“好事”的時候很少很少。而且,又沒有通過供職單位,直接找到你,更不“美妙”了。

試想,本來是在供職單位中發生的事情,警方一般總是通過單位,當然也非常樂於通過單位來辦理。特別是國有部門,他們都有配合公安機關辦理各項事務的傳統,從這方麵來說,單位通常也是願意配合的。但單位的這種“願意”,有一種情況除外,就是到了真要“辦理”某人的時候。

平時,警方找人,每次都是供職單位派人把你送到警方辦公的地方,做了訊問後再接回來。如果這次把你送去,就一去不回來了,單位也不樂意擔這個幹係。萬一,家屬找來了,說:我們的人來上班,被你們給送“局子”裏去了。找單位要人,單位也很被動。況且,平時在單位裏大家之間都是同事,哪個人願意擔當這個送你去“局子”的角色?

警方對其中的這些蹊蹺當然也是“門清”。況且,單位領導對自己的屬下常懷顧惜憐憫之心。特別是對因為工作原因而失誤的,總要盡可能地施以援手,給與盡可能的挽救。如果事情屬於可推可拉,確有轉圜餘地,在單位的努力斡旋下,警方一般還是能酌情高抬一下貴手的。但因某種特定的時候,特定的環境,確實沒有轉圜餘地,非要辦人不可了,警方對單位的參與就有點嫌麻煩了。自不待言,真到了“辦”人的時候幹脆也就不叫單位配合了。

世上的事,細節往往決定成敗。正是從此細節看,本人感到這回恐怕是凶多吉少哩。

放下電話,我看了看旁邊的妻子。

她很疑惑,正茫然地看著我。

幾年前,筆者正當著一個兵頭將尾的小官,主持著一個小部門的工作。在這個社會上口碑不錯的單位裏,大富大貴沒有,卻也衣食俸祿不愁。象千千萬萬個普通小百姓一樣,平平淡淡地生著、活著。

上個世紀末。眼見這個世紀,筆者也將和全體“地球人”一起平平安安地度過,走向未來的新世紀了。可偏偏不慎落入了一件詐騙案的陷阱中。世紀末對筆者來說完全就成了“末世紀”。從此運交華蓋,仿佛有一團黑濁的衝天大浪裹挾著我,向著深淵,一圈圈向那無底的中心漩去。而且時不時地還托出水麵在浪尖上顛簸幾下……,如同“逗你玩”一般。雖然為了擺脫如此難堪的處境,筆者曾使出了渾身解數,卻仍是在劫難逃,既窩火而又無奈。

看著妻子疑惑的眼神,今天已然到了警察找上門來的地步,後麵的事不可預料,還是作最壞的打算吧。我覺得還是應該讓她有個精神準備。於是,盡量和緩口氣地對她說:“如果我真的‘進去’了,好好和孩子過日子。我自己的事我清楚。時間也不會太長,一兩個月的事。”

值此關頭,之所以還“敢於”對她說“一兩個月的事”,一是,人之常情,攤上壞事了,總是盡量把事情說的輕些。筆者“從眾”。這樣可以減少一點她的精神負擔,給她留點企盼和安慰;二是,我的腦袋裏還有這樣一些考慮。這些考慮可細分成自信和“他信”兩部分。自信,是我本來就沒有犯罪;“他”信,覺得我們國家法律機關總不能連什麼是犯罪,什麼不是犯罪都分不清吧。到時,把事情說清楚了,我也就該回來了。不過,後來的事實證明,筆者的考慮雖然“大方向”正確,但也似乎有點過於樂觀了。

邁步出了房門,站在樓道裏等電梯時,我回頭深情地注視著自己的家門。

家--我生命航程的港灣,看來今天是駁不住我這隻風雨飄搖的小船了。我們後會有期。世上有語雲:“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此乃顛撲不破之真理,就讓它到實踐的激流中去接受檢驗吧。

“咣鐺“一響,電梯來了。猛然拉開電梯門,一步跨了進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