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筆者年輕時在外當兵多年,生活自理能力應該說還是很強的。現在冷不丁身邊出現一個“生活助理”,反而渾身不自在。洗衣服我自己就會,何況天天在牢裏板上待著,大門不許出,二門也不許邁,衣服又能髒到哪去,隻不過近來天氣有點熱了,有些汗漬或是汗味,每周(五天)換一次,周六洗時略打些肥皂,拿水投投涮涮足已。區區小事,這又何必讓人代勞。可我自己洗,安徽說什麼也不幹,看我還在堅持。安徽悄悄對我說,這樣的話,號長劉哥是要責備他的。我猛然意識到了,這其實並不是我們倆人之間的私事,而是號長派給他的一項“公務”,他也是憑此項公務在號裏履行職責的,是他在牢裏“工作”的一部分。舍此,他又在號裏何以安身立命呢?既然如此,我豈能剝奪他的工作權力,也就隻好讓他代勞了。但貼身內衣我還是堅持自己洗,每次洗完澡後都隨手自己就洗了,那時正是全號坐板的時間,安徽不能輕舉妄動,也就隻好隨我自己了。但我也為了安徽的處境適當給他留點表現的機會,洗完後我並不晾到衣架上,而是放在旁邊。待全號下板後,安徽就趕快過來幫我晾上,待晾幹後再適時幫我收起疊好,放到我的紙箱裏去。
他是號裏的工作骨幹之一,也享受一定的優待,每夜值班都被安排清晨的最後一班,這是比先睡一段然後半夜起來值班倆小時,然後再去睡一段的中間班顯然舒適的多,而且還被安排為幾個值班人中的領班。他值班正是我早晨起來放茅的時間。他很敬業也很貼心,每天都預先準備好一大杯適口的涼白開水,我一起來,適時地趕快遞給我。筆者還正有起床後喝一杯清水的習慣,也就不客氣,每次都是接過來一飲而進。爾後都是以一支煙相謝。
“安徽”是一位綁架犯,其“事跡”也上過報紙。他們幾個老鄉,曾一起在一個高檔的居民小區附近打工,逐漸熟悉了周邊的情況。在幾位都感到靠打工發財不容易的情況下,商議幹點能快速發財的營生。後來,小區裏一個有錢的私企老板平時高調了一些,進進出出都透著有錢的樣。他們看著眼紅,決定拿他下手,綁架了他的一個九歲男孩。他們一夥提前看好了偏僻處一個七十年代初戰備時留下的防空洞,把人質放在裏麵,買了麵包、礦泉水供養著他,對小孩還挺優待。“安徽”現在想起來還和號裏人抱屈地說,“我都沒有吃過(這麼好的麵包)。”然後和電視劇裏描寫的一樣,寫信向孩子的爸爸索要六萬元贖金。這位老板顧及孩子的安危,連價也沒還,立時答應就給了,而且息事寧人還沒有報案。他們幾位還算講“職業道德”,把孩子毫發未傷地還給了人家。安徽拿了分給自己的一份錢,回了老家,又兢兢業業地種地去了。而他的其他幾位同案看到牛刀小試,來錢竟如此容易,便再接再厲,一發不可收拾,直至最後犯了案。把“安徽”也“咬”進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