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仇殺的死囚“走鏈”時,一般都不會出現什麼麻煩。一門心思報仇,為了報仇,當初他們把仇人送上西天的時候,其實已經報定了以命相拚的念頭,有了以身赴死的精神準備。死,對於他們沒有什麼可遺憾的了。有的人覺得大仇已報,甚至感到很快慰。所以臨刑這一刻,即使不象老李走得這麼幹脆利落,起碼也都還算“配合”。大腦已經麻木了,讓幹什麼就幹什麼就是了,最後引頸來個一槍斃命,不會鬧出什麼“典故”來。
出麻煩的常常是那些當時根本沒有想到要付出生命的代價,特別是沒有犯罪預備心理基礎,偶發犯罪的“業餘”罪犯。心理準備徹底不足。其中那些心理素質差的,屢屢要鬧點大大小小的笑話出來。聽一位同號說,市一所以前就曾出現過那麼一件典型案例:地處市郊某高校的幾位大學生,青春年少。一個農村的小姑娘偶然和他們相遇,不知出現了什麼特殊的情節,竟惹得他們最本能的欲望大動,無法自持。當時的地點可能也適宜,幾個人不計後果,抓住小姑娘就把她輪奸了。瘋狂的發泄最後竟使小姑娘當場死掉了。幾人被抓獲歸案,按律處以極刑。死刑犯判決以後都要戴上手銬腳鐐,死刑犯本來就俗稱 “掛鏈兒的”,不掛鏈兒怎麼能行。可這幾人當時拚命掙紮,哭喊著“我不戴這個”。
管教們說,“你不戴這個,早幹什麼去了。”又上來幾個勞動號強行按在地上給砸上了。
幾位大學生囚犯回到號裏整天不是哭就是嚎。到了執行那天更是熱鬧,有的早嚇癱了,有的人事不知昏厥了,這種情況在市一所並不罕見,也很好辦,都讓勞動號給抬出去了。其中有一位膽量似乎還大些,硬是沒癱也沒暈,但出號門時兩手突然死死抓住了牢門的鐵欄杆,就是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