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號裏更能顯示他的早慧的,還是在有關物質方麵。我從甲四過來時,帶了兩隻杯,是他們從看守所的微形超市裏給我買的,質量很好,是用於微波爐的塑料製品,無色透明,顯得晶瑩剔透。我用一隻刷牙,一隻喝水。到了甲六後,一進門就被收去一隻。初進號的都是鳥,也沒有辦法,刷牙、喝水隻好合二而一了。號裏其他的“鳥”們也都是這樣,作為一名曾經的軍人,在部隊裏用過多年這種“一品杯”,還倒沒有什麼。後來,甲六出去兩個人到勞動號去了,從甲四又補充過來小劉他們三位。這幾位在甲四裏都是“二夥”的,有點經濟基礎,用的東西也不錯。看到甲四人帶來的杯子都很好,號長動了心思,借口擺多了亂,把大家的杯子都收起來,拿出老甲六的兩隻黑乎乎,不知是哪朝哪代哪位死囚留下的杯子,供全體鳥們刷牙、飲水。兩隻杯也沒有分工,刷牙時都用來刷牙,飲水時都用來飲水。甲六裏的鳥和準鳥大約有七八位,就共用這兩隻杯。現在想起來還惡心,但當時躋身為鳥誰也沒辦法,大家隻好默默忍受。後來還不錯,隨著我對號裏的“貢獻”加大,地位也在上升,不幾天就把我的杯子又給恢複了,可以自己獨用了。雖然仍然還是一隻,但也比全鳥共享強多了。
待我從市一所降到一個區看守所臨走時,我找號長要我以前的杯子帶走。為出號的人打點東西也是勞作的職責,二小就給我準備了。因為我還要收拾自己其他的東西,沒有在意。結果,我自己原先的杯子並沒有拿,而是給放了兩隻不知是誰用過的,不僅沒有蓋,而且無色已變得黑乎乎的,晶瑩更提不上了,斑駁陸離還不如街上乞丐的討飯碗呢。到區看守所以後,人家哪裏的要求是全號的東西都要整齊劃一,帶來的東西都不能帶進去,正好我又重新置辦了一套。那個“討飯碗”和其它東西一起在提包裏都存放在號外麵的保管室,我一直也沒有發現。筆者有點收藏癖,現在還掛著文博學會收藏專業委員會會員的頭銜。這次本來趁機想收藏一套看守所用品大全的。從那個區所開放出來時,把放在保管室的東西就都帶回來了,到家了才發現。後來,也是太太看著堵心,給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