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頭家在農村。雖然現在本市郊縣的農戶大多都比城區的人生活富裕些,特別是二頭的家鄉,那個縣山區農家院旅遊搞得紅紅火火,賺錢如同大河裏往家挑水一般。可二頭的家卻在平原上,農家院自家就有,可和旅遊沾不上邊。二頭可能一直沒對劉隊說明白,自己家沒開展農家院旅遊,並不像人家那樣賺得盆滿缽滿。劉隊對此可能也有所誤讀。其實他出來做工已然是家庭裏最主要的來錢渠道,“開發不出價值”確有囊中羞澀的一麵。“福建”的情況則和他有著本質的區別。“福建”的“開發不出價值”,並非真的沒有經濟基礎,而這是一種精心設計的結果。
“福建”在社會上所從事的“事業”,一個人單槍匹馬是絕對無法幹成的,非得一個團夥協同配合不可。而他們又不像盜竊、搶劫等幹“粗活”的團夥那樣,可以是一幫烏合之眾,聚散兩依依。他們幹的是跨國的大買賣,需要一種鏈式的工作程序,其中各個環節的連接,要求非常精準守信才行。如果一節鏈條出現問題,那可就真“掉了鏈子”,全環節各部位人員的精心努力都將化為烏有。這種工作上的要求,決定了這個團夥的成員必須要有嚴格的組織性、紀律性。而要維護這種組織性、紀律性,除了各自本人的素質、團夥的“組織紀律”、職業道德的約束之外,還必須要有實際可行的、具體的保障係統,以解除成員的後顧之憂。這樣才能保障團夥的最大利益。正如社會上其他行業的從業人員都要上失業保險一樣,未雨綢繆,他們這種“高危”行業,也需要有一種“失手保險”。
組織偷渡注定是一種高危產業,“常趕集沒有碰不上親家的”。如同戰場上軍事指揮員製定作戰計劃一樣,在圖謀進攻的同時把撤退方案也一並設計好,以防萬一。這個團夥在把別人送到“外麵”的時候,也把自己人進到“裏麵”的“失手保險”準備好了。當然這個“險種”在世界上任何保險公司都找不到,隻能由團夥自己來設立。該“險種”最基本的保障是:對於萬一失手的同夥,首先要求一人做事一人當,別吐出其他同夥,保障團夥的安全,使他們還能把“事業”進行下去。隻要作到了這一點,失手同夥在牢裏和他的家屬在外麵的生活就啟動“失手保險”來維持了。牢裏的每月發放“保險費”若幹,其家屬享受什麼,一切都有“政策”可循。事到臨頭,落實“政策”就是了。
他們的“買賣”利潤率頗高,送出一個人動輒就得十萬二十萬,到達的越是經濟發達的國家費用越高。給失手的同夥每月往牢裏打入多少錢應該不是問題,關鍵是打入牢中給自己人的錢如何防止被別人“開發利用”,使自己的錢如何才能準確地花在自己人的身上,這是他們需要精妙 “設計”的,否則再多的錢也填不滿那個無底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