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不到五分鍾,他就開始東倒西歪、前趴後靠,沒個坐相。為此他可沒少挨那“土號規”的“招呼”。再加上他本人還不太“謙虛”,踹的力度就越來越大。這本來是按照土號規的通常做法,不理解這裏麵的規矩,而且心也不服,每挨一下都要回頭,直脖瞪眼地衝後麵人嚷嚷:“俺又沒犯了你,你踹俺幹什麼?”
看他如此不識時務,大家齊聲喝止:“這是規矩。”
實際上踹的那一腳,開始時一般都並沒有多重,就在於提醒一下而已。若要是置若罔聞就是不改,還是按規則要求,逐漸就會加大力度了。他挨了幾腳後,看到隻是抗議嚷嚷不解決問題,一計不成又生一計。再一踹他,立即大喊:“他們打俺啦。”在監管場所裏,“打人”有一個法律上的正式稱謂,叫作“毆打他人”,被視為一項比較嚴重的違規事項。樓道裏巡視的管教聞聲立即過來了,看到是在執行土號規,沒理會就走了。可一會兒他又大叫,職責所在,弄的那位管教頻頻光顧我們號。最後不勝其煩,把我們的主管管教從樓上找來了。
“足療”要的可能就是這個效果,見到主管管教,鄭重其事地要求:“到地上站著去。”並且揭發號裏“他們打俺”。管教問怎麼回事,陸號長把前後情況說說,說大家是在幫助他坐板。這事本來就是多年的傳統作法,是所裏“政策”允許的,大家並沒有違規。管教沒批評別人,而是訓斥他:“拿出‘足療’的勁頭來,好好向大家學習坐板。”“足療”的一係列行為,不按規定坐板、不服幫助、亂喊亂叫、驚動管教,完全屬於號裏最忌諱的“把嫌”行為的典型動作。特別是喊叫一項,弄的全乙監區盡號皆知,無疑給我們模範監室抹了黑。這模範監室也不是白當的,方方麵麵管教們及至所長諸位都會從愛護典型的觀念出發多少有點照顧。所裏有點好事,例如放個風之類總是這個號優先,即使不會比別的號多,但可以肯定的是,絕對不會比別的號少。巡視的管教們多少得給點麵子,有點什麼事總會照顧些。牢犯們也有集體榮譽感,身在模範監室雖然平時要求嚴一點,但趕上關鍵時刻也會有點便宜可沾。“足療”的行為無疑犯了眾怒,更惹惱了號長。管教剛出門,陸號長過去揚起手就給了一個脖溜,然後親自動手,強行一一擺弄胳膊腿讓他按規矩坐好,嚴厲告誡他再不老實,將從嚴“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