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在號裏如果隻是替人抄抄寫寫,不算違規。但要幫助別人起草上訴材料,按說在號裏就有點違反監規的嫌疑,而要完全捉刀代筆更是明顯違規了。《監規》第七條明文寫著“不準串通案情”,以及“不準策劃對抗政府”等等。連串通案情都不容許,幫寫材料帽子就更大了,搞不好可以算在“策劃對抗政府”一類。可實際上,這種情況在號裏比比皆是,大家都同病相憐,還是盡量互相幫助幫助,也就民不舉官不究了。
對於老賀的上訴材料,其實不光我,我們號生活員老齊也積極幫著策劃。老賀雖然當過軍官,但在“文革”中從農村入伍,文化水平確實不高,心裏不服,可說出來的話一點也不在關鍵地方,沒有力量。通常是由他提供情況,確定“主題”,說說自己的想法,然後我和老齊一塊探討研究,考慮如何下手。然後我先打一個草稿,聽聽老賀的意見,三人再一起研究修改。完後,再由老齊去謄抄。雖然和老賀言語上屢屢有衝突,但老齊確實是一個厚道人,辦事上並不計較。這種事也不能光明正大,隻能利用坐板的間隙進行。每次我打出草稿來,三人再研究研究,一般都很晚了。老賀自己提出了上訴,現在隨時都有可能被送到市二所去,也許第二天早晨一開號門他就被送走出號了,所以必須趕快連夜給他抄出來。每次都是老齊偷偷地佝僂著身子藏在茅那為他抄寫,好幾次一直抄到夜裏一兩點鍾。老齊毫無怨言,第二天繼續如此。
老賀有經驗,把我們為他整理好的上訴材料,偷偷地藏在被裏和貼身內衣處,準備帶到市二所去。
老賀不愧是蹲過十來年大獄的,對號裏麵的事情很是“門清”。管理上確實有些辦法。盡管某些辦法有點“那個”,但卻非常“實用”。既能保護自己,又能打擊別人。一次,老賀就讓我們真真地領略了一回新版的“指鹿為馬”。
紅看的午睡時間分為兩種:12點半開始睡,平時每天到一點半,周六、日可以到兩點。到時間了,樓道裏打鈴通知起床。一次周二,是洪昌值中午班。那天不知什麼原因,到了一點半了,樓道裏卻沒有鈴聲響起。又等了一會兒,還是沒有打。洪昌看著號裏的那個掛鍾有點吃不住勁了。以前這種情況也發生過,雖然沒響鈴,值班的看到點了,一喊“起床了”,大家也就起來了。但也有的值班人裝糊塗,鈴不響就不喊,大家也照睡。幾點響鈴幾點起。洪昌顯然是個沒主見的人,對此首鼠兩端,想喊又不敢喊,不喊又不知行不行。我當時就有點“準號長”的意思了,他平時也和老賀有點隔閡,倆人總鬥嘴。他不去找老賀,就把我推醒了,問:“喊不喊”。睡得好好的被他弄醒了,我也不高興,心想“是坐板舒服還是睡覺舒服,這還用問嗎。”於是衝他一閉眼,模擬睡的樣子給他個暗示。他看了就沒喊。這位洪昌也是位“嘀咕廟裏的嘀咕神”,剛過幾分鍾,他又來了,推我,我又一閉眼。一會兒的功夫,連續問了幾次,我也沒法睡了。睡在我旁邊的幾個人包括老賀也醒了。他又來問,這種事我當然也不敢明言。萬一有人追究,洪昌直言說是我不讓喊起床的,我也要擔幹係。同時我也不耐煩了,就衝他揮揮手,告訴幹脆起床算了。洪昌一喊,大家都起床了。有人還問:“不是還沒打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