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衣(2)(1 / 1)

由於租賃性質使然,市一所裏鮮有穿新號衣的,都是一件件一茬茬地往下傳,有的不知傳了多少代了,滿是陳年的汙垢,靠蘭顏色已經接近於灰耗子皮色。常年遭洗衣粉的洗滌質量也都糟了,看上仿佛吹彈得破。在舊號衣上的大襟、衣領等處常常會出現一串符號,還帶點異域色彩,由一個英文大寫字母打頭,後麵是一串阿拉伯數字組成。這應該是當年穿著此件號衣人的編號。以前聽人說過,在裏麵的囚犯進所後都給一個編號,代替名字。遇有提訊、呼叫該人時就喊這個編號。這樣作可能有隱匿身份和防止同案犯知曉案情進度的作用。現在也是“改革”了,尊重人權,編號沒有了。每逢提人稱呼時也都改為直呼其名。

在市一所,似乎沒有統一的號衣穿著規定,各個監號對穿著號衣的規則各有不同。在甲四的時候,是“工作日”全天都必須要穿,休息日可以不穿。在甲六的時候,則隻有坐前排的人,在坐板時間才可以穿,下了板就要脫下來,換上自己的衣服。好像是工人的工作服一樣,工作時穿,不工作就要換下來。這也體現了租賃的性質。

我在市一所甲四時,都是穿自己的衣服,隻有在提訊時才從別人身上現扒下一件號坎穿上,提訊完,也就還給人家了。到了少年號以後,那位劉隊讓我坐在了前排,按照這個號的土政策,坐在前排就得穿號衣,就也給了我一身。可那條“五分褲”太瘦小,兩條腿能伸進去,可怎麼也提不到我的臀部來,根本穿不了,隻好作罷,還得穿自己的。號坎還是要穿的,他們給我找了件最肥大的套上了。市一所號衣的材料雖然也不是純棉的,但肯定有一部分棉的因素,還比較輕薄,再加上不知傳承了多少年,水洗多少次了,夏季穿著倒是很適合。我上身“真空”穿著一件號坎,沒有袖子兩麵透風,比穿自己的短袖“老頭衫”可涼快多了。涼快了幾天,正逢星期五,做完大掃除後,劉隊下令號衣全都脫下來,讓“小活猴”拿去集中清洗,以備下星期一再穿。又涼快了幾天,劉隊讓我掏出1000元的“認可費”後,把我換到了後排。涼快不了了,又穿上了自己的衣服。

由於市一所裏的號衣都是多年的傳承而來,曆史遺跡多多,大多顯得“古舊”,有的已是破爛不堪。對這種現象,一般號裏的號長並不在乎。一是自己不定哪天“接判”以後就下隊了;而是自己仍然有換號的可能性,換到別的號,原來這個號和自己一毛錢的關係也沒有了。而我們甲六的號長劉隊的思維與這些目光短淺之流自有誌向遠大的一麵,以他刑警隊長的特殊身份,一直留在少年號裏肯定是不成問題的,不必考慮換號的事情。即使將來“接判”了,他也很可能通過關係,不下隊勞動改造去,而留在市一所裏服刑,少年號也當然可以繼續待下去。具有高度責任感的劉隊,不能不對本號的長遠發展而殫精竭慮。破舊不堪的號衣實在有礙“號容”,可又不能以舊換新,怎麼辦?俗話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劉隊“竭慮”的結果是把它們都盡量的帶出號去,將來數量減少了,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找所裏申請來幾套新的了。由於“租賃”的具體執行法,這樣作也不用花號裏一文錢。真是既經濟又實惠,妙不可“醬油”。不知道本人是不是這個妙法第一受惠者,在我降級離開甲六的時候,“二小”也在給我打點行囊的人員中,我想肯定是他,把我穿過的那套舊號衣也給我塞在了那個尼龍草編織的手提包中。當時我沒有看到,直到進了紅看,管教檢查我的東西時才發現。不知當時我出來時,市一所的檢查是怎麼蒙混過關的。我當時正在會計室裏結算賬目,並不在現場,很可能是“二小”手法高超藏的隱秘,而檢查的那幾個勞動號也馬虎大意了,這才有了漏網之魚。

本來是租賃來的東西,並沒有個人所有權,我卻偷偷夾帶竊為己有,按說這是一種犯罪行為。我本人落生以來,從來沒有幹過這樣的事情。在菜市場買茄子買白菜,連一家一棵蔥一塊薑都不敢“夾帶”。萬萬沒有想到,在戒備森嚴的看守所裏我竟然夾帶出一套完整的囚服來。世事難料啊。

相對於市一所,紅看的號衣就簡單多了,隻有一件號坎,而且大號和勞動號的統統都一樣。顏色是恰似“春來江水綠如藍”,那種既綠又藍的顏色。化纖的材質,很厚重透著結實,冬天穿肯定很保暖,但現在是夏天,穿在身上密不透風。吸水性能很差,出點汗吸納不了,順著身子往下流。比市一所高級的地方是在左前胸的位置的那個“所標”不是印製的,是用紅色絲線機器繡製的。一排蠶豆大小的字寫的是全稱:“XX看守所”。後背是巴掌大的簡稱,兩個字“紅看”。

在紅看,號衣不租賃,需要自己購買。價格頗不菲,每件六十元。在穿著規定上全所統一,除了脫衣睡覺的時間之外,全體在押人員都必須得穿。每星期日規定要洗滌一次,當時可以穿自己的“便衣”。每次提訊時要穿更是必須的。沒錢可能是世界上最硬的道理,雖然相關法律都規定了號裏人必須要穿號衣,但在最硬的道理麵前也是無能為力。進來時間長了的牢犯還好說,號裏有人開放了,誰也不會把號衣當做自有財產帶回家去,也就救濟了沒錢買號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