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了號長(5)(1 / 1)

大老王當時無論打被摞或整理“擺件”活幹得都不錯,可一直都還在“鳥”的行列裏混著,坐也還像新收那樣坐在前排,雖然位置已是最後了,可並沒有得到特殊的“晉升”獎勵。時間稍長心裏可能有點不平衡,也許還有想借機考考我的“執政能力”的意思。更可能的一種情況是:監管場所裏時間待長了,有裏邊人的固有屬性--這就是裏麵的人,雖然老實配合努力工作的,往往也存心使自己身上有點“刺”,不能讓人覺得太老實了。特別是對“領導”,既讓他使用你,離不開你,又得覺得該人不好對付,不能輕易對你“下手”。似乎唯有這樣,才會收到“會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效果,總能得到點“優惠政策”。可能就是以上三種原因促使,又聽了我這樣痛斥“老收”的話,心裏可能也不受用。於是似乎有心又似乎無意地發生了這麼件事:一次,又趕上未行禮就吃飯了。我也就跟著吃了。大老王說話了:“我這還等著你發話呢。” 他的飯盆窩頭都還擺在那裏,確實還沒有動。

這倒是個新情況,我隻好說:“今天‘免禮’了,大家吃吧。”

事後我想,大老王今天的舉動,有點“弦兒”不對。如果不及時“彈壓”下去,一回就是百回。眾人要是群起而效之,我在號裏的一言一行豈不反而要受到別人的監督,隨時會受到指責,我的號長還怎麼幹下去,後果不堪設想,再想製止可就不容易了。可本人當這個號長,也是禿子當和尚--將就材料,確實缺乏監牢“工作”的知識。怎麼辦?學習。可學什麼,怎麼學,這也都是要解決的問題。後來也是靈機一動,想起“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古話來。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不妨就用它吧。大老王已然走過了,這就成了一條熟路。凡事走熟路,總要簡單好學一點,也抄近。

最近兩頓飯,我都沒有在意,實際上就是免禮了。

又一頓飯進來了,大老王有點習慣成自然了,拿起一個窩頭就啃了一口。我看他嚼了兩下之後,說話了:“不懂規矩了吧......”

我心裏也知道自己這樣作顯然不太公平,甚至有點拙劣,可現實就是需要,實在沒辦法,隻好偶爾為之了。

大老王一臉尷尬看著我。我沒有說別的,就是衝他笑笑。我想我的意思是表達出來了。

利用這個契機,我鄭重其事地又作了一次訓話,定了懲罰措施,再要這樣罰值中午班一次。從此以後,每頓飯我都嚴格要求,小新、牛壯、包括大老王也都積極監督,號裏的“飯前禮儀”也正規、正常了。

大老王畢竟坐過二十多年的監獄,很懂得這裏麵的事,當然知道我此舉並不是單純衝他去的,更明白我此舉的目的是什麼。沒有記我的仇,不僅自己工作越來越積極主動,以至於都到了號裏標兵的水平。而且還努力協助我的工作,有這麼一個資格老的同號作參照,其他人也就不敢輕舉妄動,號裏的工作好作多了。對於自己的疏忽我也努力改正,事後立即把大老王破格“晉升”到第二排的最後一個。

俗話說“一個籬笆三個樁,一個好漢三個幫。”為了搞好工作,我也找了兩個“樁”作為左膀右臂來幫助我。一位四十多歲,一位三十多歲,拿老齊的話來說,都是一人一身“小人書”(刺青)的主,看著就很有威懾力。兩位都有前科,尤其是年齡較大的小新。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期曾因搶劫被判十年,上訴時,正趕在八三年那場“嚴打”的“刀口”上,改判成了無期徒刑。在大西北待了二十多年。回來時間不長,現在還是口袋戶口呢。這次進來的原因是他和未登記(口袋戶口,也不知該上哪登記去)的老婆作生意時,他老婆和買主因為價格之爭打了起來,他回手一下打在人家臉上,人家的耳朵就破了,見了血這就成了輕傷害。本來當時到了派出所,他賠了點錢已經解決了。可後來對方不知又讓誰給拿了主意,作為刑事自訴案件把他給告了。

年輕一點的,就是後文將要介紹的那位“劫道的”。正經地說,這兩位“同誌”雖然都有過搶劫的經曆,都有前科,但在號裏的工作上一直兢兢業業,任勞任怨。號裏的進飯、分飯、進水、出飯盆、出垃圾等事樣樣都是他們來做,非常出色。而且從來也沒有向我要求過特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