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人(1 / 2)

這是一種協助破案的方法,在看守所裏得到廣泛的應用。

一天下午,正是坐板的時間。聽到樓道的管教喊了一聲“易所長”,後麵就是竊竊私語了,好像是商量著什麼。一會兒,管教開我們號門提人。對我說,“提幾個人,你也去。”一共在我們號提了五個人,第一個提的就是那位小“江西”。

五個人出號,在樓道按大小個頭排列好。出了警戒區,在正對大廳門口的牆邊站住。我偷眼看看,還有兩個號也都各出了五個人。其中有一列還是從甲區出來的。

易所長親自宣布紀律:一律向後轉,麵向牆壁,背對通向大廳的門,低頭,不準回頭。待我們站好,屋頂上的燈都打開了,聽聲音,後麵的門也開了。肯定是有人在觀察我們。

等了一會兒,門關閉,命令所有的人轉過身來。又宣布紀律:一律揚頭,看對麵門框的上方。這時,感覺門開了一條縫,裏麵一個眼鏡片在反光,一閃一閃的。

回到號裏,有過來人說,這是“認人”。

認人,大多數情況是指認罪犯。由受害人看看,侵害自己的罪犯是否在裏麵,是哪一個人。所以,號裏有人說,不定哪位讓人給“報官”了,或是給坦檢了,來“飛檔”了。因為第一個提的就是“江西”,可能就是他。有人就勸江西,“有嘛,趕快撂吧。算自己坦檢的,能從輕。現在正是運動,如果讓別人給坦檢了,人家立功從寬,你可就要從嚴。到那時可就慘了。”

大家七嘴八舌,把江西嚇得臉都變了色,一個勁用他那口不太利落的普通話解釋:“我真的沒有。我以前在家鄉就是賣水果的。南昌市XX路XX 市場X號攤位就是我的,我十幾年都在那裏賣水果。”

江西進來一個多月了,案由是販賣假幣。據他自己說,他們三個老鄉由南昌到本市,從火車站出來,連旅館還沒有找到,走了一段路,在街道上就被抓了。大家問他,你到底賣沒賣假幣,他說:“我沒有。”

又問:“沒賣就抓你?”

無論大家怎麼問,江西堅持說他沒賣假幣。沒賣,在大街上走著走著,就被抓進來了,警察豈不是無法無天了。有人就問他:“那,你身上有假幣嗎?”

江西一本正經地說:“有啊。可我沒有賣呀!”

把大家全氣樂了。

江西剛進來時連著提訊了幾次,有時晚上也提,最近幾天停下來了。

認人的第二天,江西又提訊了。大家心想:江西這回要倒黴了。

時間不長,江西回號了,卻一副掩不住的喜笑顏開的樣子。大家不解,忙問怎麼回事。

江西已美的語無倫次了,普通話的詞彙量又有限,吭哧吭哧折騰了半天,大家才聽明白。原來,他們被抓後,警方通知了他們家。家裏一方麵給他們寄錢寄物,一方麵調動社會關係解救他們。正好,他的一個本家,常年在外麵做生意,已然成了氣候,社會關係很廣泛。家裏把他們的情況緊急告之。這位本家很夠意思,馬上放下自己深圳的生意,跑到本市。經過一番跑動,現在已和有關方麵取得了聯係。

這次提訊就是告訴他,現在事情已經進行的差不多了,待再辦一些手續,他們就可以出去了。原來沒事了,難怪江西明著偷著都在樂呢。

那天的認人,就是他的本家來認他們的。

看來江西沒有前科,以前就是一個賣水果的,這次進到看守所裏也是初次,根本不懂裏麵的規則。再加上語言和社會習俗的差異,雖然在號裏也是任勞任怨,給什麼活幹的都兢兢業業,可又都幹不好。還總有一點不合事宜的味道。每每有人要求讓他“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