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可能會嘀咕著,“如果我沒有真正記住學校裏那些無聊的東西,有什麼好煩惱的?”如果我們把記憶的定義擴展為“保留學習經驗”或是“教育”,那麼你有三個學習的好理由。
首先,你得知道某些事情才有能力去學習另外的事情。所有的學習都可歸結於新知與既知間的比較。一個嬰孩發覺腳趾頭和手指很像,但除了……之外;一個成人認為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就好比以光速騎著腳踏車一般,除了……之外。
當我們嚐試學習新東西時,我們的學習乃是基於既存的基模(schelmta)。當新知和記憶中的東西相衝突時,扭曲的現象便發生了……換句話說,當既有的記憶結構愈多時,我們可以用來與新訊息相比對的舊知識就愈豐富。在這種情況下,新訊息因為與舊訊息比對不符,而遭到棄置或扭曲的情形便可大為減少。
第二個理由是,重新學習你所學過的東西時,你所耗費的時間可減少許多。有位醫師在他的兒子十八個月到三十六個月大時,每天都念幾篇古希臘文給他聽。後來當這個小孩八歲大時,他開始背誦古希臘文,結果在背誦多年前聽父親念過的文章時,他所需要的時間僅僅是背誦新文章時的70%。
一旦學過了某件事,想要重新激發這訊息,要比學習完全新的事物來得容易。在麵對這世界的種種挑戰下,難道你真想一切都從胡亂塗鴉開始嗎?更何況在這個複雜的世界裏,知識已不再隻是呆板地知道一些東西,而是意味著知道自己需要什麼,並知道如何找到自己所想要的訊息。
最後一個學習的理由是,你所經驗的每事,都將透過某種方式來塑造你對這個世界的觀點。當你在轉瞬間的經驗中掌握至秩序與意義,你便開始了對生命秩序與意義的思考。秩序是人類理性運作的要素,而意義則是人類精神功能的精華。
第四章 全麵的三步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