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被評價的人能夠認識到自身的問題,那麼就可以說是已經解決了問題,眾人能引以為戒,可以說做出的評價就是成功的。評價不是訓人、打擊人,更不是整人,而是幫人認識錯誤,分析錯誤的原因,製定改進的措施。

因此,正確的評價應該是“對事不對人”。這種批評的方式對問題是直接的,而對人是間接的。具體的事都是具體的人做出來的,所以糾正了錯事也就是對當事人的批評,但直接對事的評斷更容易被人接受。

世界著名的心理學家施金納以他的試驗證明,在學習方麵,一隻因有良好行為而得到獎勵的動物,要比一隻因行為不良而受到處罰的動物學得快得多,而且更能夠記住它所學的知識。

進一步研究顯示,人類也有同樣的情形。我們用批評的方式,並不能夠使別人產生永久的改變,反而常常會引起憤恨。

另一位偉大的心理學家席萊說:“我們極希望獲得別人的讚揚,同樣的,我們也極為害怕別人的指責。”

批評所引起的憤恨,常常會降低員工、家人以及朋友的士氣和情感,而所指責的狀況仍然沒有獲得改善。

奧克拉荷馬州恩尼德市的江士頓,是一家工程公司的安全協調員。他的職責之一是監督在工地工作的員工戴上安全帽。他說以前他一碰到沒有戴安全帽的人,就官腔官調地告訴他們,要他們必須遵守公司的規定。員工雖然接受了他的糾正,卻滿肚子不高興,常常在他離開以後,又把安全帽拿下來。

他決定采取另一種方式。下一次,他發現有人不戴安全帽的時候,他就問他們是不是安全帽戴起來不舒服,或者有什麼不適合的地方。然後他以令人愉快的聲調提醒他們,戴安全帽的目的是在保護他們不受到傷害,建議他們工作的時候一定要戴安全帽。結果是遵守規定戴安全帽的人愈來愈多,而且沒有造成憤恨或情緒上的不滿。

批評有一條最重要的原則,那就是實事求是,有一說一,有二說二,絕不能捕風捉影,無中生有。要使批評達到目的,必須堅持求實的精神,避免消極、簡單化的傾向。

我們都是如此,做錯事的人隻會責怪別人,而不會責怪自己。因此當你我很想批評別人的時候,我們要明白,批評就像家鴿,它們總會回來的。我們要明白,我們準備糾正和指責的人,可能會為自己辯護,反過來譴責我們;或者,像文雅的塔虎脫那樣,他會說:“我看不出我怎樣做,才能跟我以前所做的有所不同。”

進行批評,態度和方式方法都很重要,最基本的還是事實準確與否,有無出入,該不該由某人負責。如果事先調查不夠,事實真相與得到的情況有差異,被批評者就難以接受。所以上級批評下級,事實要準確,責任要分清,原因要查明。從實際出發,弄清事情的本來麵目,找出錯事的原因,恰當地分清責任,這樣的批評才有理有據,既不誇大又不失察,下級也才會口服心服。所以,批評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規為準繩,不能隨心所欲,更不能以感情代替原則。

對林肯跟別人的相處之道,我可是做過特別的研究。

他是否喜歡批評別人?是的。當他年輕的時候,在印第安納州的鴿溪穀,他不隻是批評,還寫信做詩挖苦別人,把那些信件丟在一定會被別人發現的路上。

父母普遍會批評他們的孩子。我始終認為,孩子並不是不可以批評,但是,在你批評孩子之前,請讀一讀美國新聞報導的典型文章之一《不體貼的父親》。這篇文章首先登在《家庭紀事》雜誌的社論欄中。

《不體貼的父親》是篇小品文——因一時內心的感覺而寫出來的——卻打動了很多讀者,引起人們心弦的共鳴,以致成為被大家最喜歡讀,並一再轉載的文章。

自從這篇文章第一次刊載出來以後,《不體貼的父親》

的作者李文斯登·勞奈德寫道:“全美國成百上千的雜誌和報紙都轉載過,在外國也有著差不多同樣的情形。我自己就同意過成千上萬的人,讓他們在學校、在教堂以及在演講台上宣讀這篇文章。奇特的是,大學刊物登載它,中學刊物也登載它。有的時候,一篇小文章可以神奇地透達人心。這一篇小文章確實也產生了同樣的效果。”

這篇文章的啟示是,我們不要責怪別人,我們要試著了解他們,我們要試著明白他們為什麼會那樣做。這比批評更有益處,也更有意義得多;而這也孕育了同情、容忍,以及仁慈。“全然了解,就是全然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