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一位陌生的英國遊客和我聊天,他先自我介紹一番,然後開始大談他在羅馬這個“永恒之城”的遊曆經驗。他說了不到3分鍾,錯誤詞彙就紛紛出籠。

那天早晨,當這位遊客起身時,也許他特地擦亮了皮鞋,穿上一塵不染的漂亮衣服,企圖維持自己的自尊,爭取旁人對他的尊敬。但他卻未能擦亮他的詞彙,說出毫無瑕疵的句子。他在向某位女士搭訕時,如果未脫下帽子,他可能會感到很慚愧,但是,他卻不會慚愧他用錯了語法,冒犯了聽他說話的人的耳朵。根據他所說的話,他等於站在那兒暴露自己,接受旁人的判斷及分類。他使用英語的可悲能力,等於不斷地向這個世界宣示,他不是一個有文化修養的人。

艾略特博士在擔任哈佛大學校長1/3世紀之久後曾宣稱:“我認為,在一位淑女或紳士的教育中,隻有一項必修的心理技能,那就是正確而優雅地使用他(她)的本國語言。”

這是一句意義深遠的聲明,值得人們深思。

林肯的律師夥伴賀恩登在蓋茨堡演說的幾年前,曾送了一本巴克爾的演說全集給林肯。林肯讀完了全書,並且記下書中的這句話:“民主就是直接自治,由全民治理,屬於全體人民,由全體人民分享。”

而巴克爾的這句話可能借自韋伯斯,因為韋伯斯在一封寫給海尼的複函中說:“民主政府是為人民而設立的,由人民組成的,對人民負有責任。”韋伯斯則可能借自門羅總統。門羅總統在幾十年前發表過相同的看法。

而門羅總統又該感謝誰呢?

在門羅出生的500年前,英國宗教改革家威克利夫在聖經的英譯本前文中說:這本聖經是為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而翻譯的。遠在威克利夫之前,在耶穌基督誕生的四百多年前,克萊翁在向古雅典市民發表演說時,也曾談及一位統治者應為“民有、民治及民享”。而克萊翁究竟是從哪位祖先那兒獲得這個觀念的,那已是不能考證的古老往事了。

人們經常都是用自己的語言在說話,但無意識中,很多人都喜歡借用別人所說的話來表示自己的意見,這是一種自我擴大欲在起作用,表示還有更多的人和自己意見一致。特別表現在借用名人的名言、格言方麵,就更提高了自己說話的權威性。有時,隻要是名人、權威人士說的話,即使是很普通的一句話,也會顯得意義重大,別具光彩。

古希臘著名的演講家、政治家狄摩西尼斯曾抄寫了曆史學家修西底斯的曆史著作八遍,希望能學會這位曆史學家華現高貴又感人的措辭。結果兩千年後,威爾遜總統為了改進自己的演講風格,又特別去研究狄摩西尼斯的作品。英國著名演講家阿斯奎斯發現,閱讀大哲學家伯萊主教的著作,是對自己最好的訓練。

美國著名的女作家珍妮·赫斯特曾經對我說,她有的時候會把寫好的句子一改再改,通常要改寫50到100次。有一次她特意統計了一下,發現竟然把一個句子改了整整104次。

另一位女作家烏勒坦誠地說,有時候會花整整一個下午的時間,隻為從一篇即將在報紙聯合刊登的短篇小說刪去一兩個句子。

美國著名作家大衛的小說裏的每一個詞,都是從能想到的無數的詞中挑選出來的。每一個確定要使用的詞,經過他一絲不苟的判斷,都經得起考驗。他采用“淘汰”

的原則,每一個句子,每一個段落,每一頁,甚至整篇小說,都這樣寫了一遍又一遍。

如果他希望描述一輛汽車轉彎駛進大門,首先進行煩瑣的敘述,任何細節都不放過,再一一刪除思索出來的這些細節。每刪除一次,他就問自己:“我要描述的情景是不是仍然存在?”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他就把剛剛刪除的細節又放回原處,試著刪除其他的細節。如此一一刪減,在經過千辛萬苦的努力後,呈現在讀者麵前的,就是簡潔而清楚的文字。正因為這樣,他的小說和愛情故事才一直深受讀者的喜愛。

成功的作家都十分重視準確使用語言和準確表達的重要性。我希望借此能夠鼓勵學習演講的人們對語言和文字的運用更有興趣。

話要字斟句酌

要交際就要說話。說話的技巧實在太重要了,語言就是力量。因此,追求講話的技巧,便成為開放的社會中一個熱門課題。任何人都期望自己成為“很會說話的人”,不希望自己因說話上的缺陷造成人際關係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