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語言不僅由演講詞構成,還有演講的“味兒”。
演講語言的“味兒”是由演講者的語氣、聲調等構成的,它們是演講語言的物質外殼。演講語言的物質外殼往往顯示著演講人的情緒和感情。
聽話聽音,聽眾聽的就是說話的味兒和言談間流露出來的情緒、思想和精神。說話自然大方,味兒正,給人以誠實可靠之感;說話怪聲怪氣,油腔滑調,一股怪味兒,往往令人難以信任;說話平平淡淡,像老和尚念經一樣索然寡味,則令人昏昏欲睡。
有的人說自己天生就是一副破鑼嗓子,那麼,一定無法作好演講了。事實並非如此,二戰罪魁禍首希特勒的音質也不好,但他的演講卻富有煽動性,鼓動了無數人為他的罪惡事業賣命,所以演講的成功與否和音質的好壞沒有絕對關係。
隻有利用聲音的本質發出靈活有彈性的聲音,那才是最真實且魅力十足的好音色。
另外,演講時輕重相宜也是不可忽視的關鍵。
演講不是念經,聲音應有大小強弱之分,即說某些詞或句子時要加大音量和力度,而說另一些詞或句子時要控製音量和力度。因此,演講之前,不妨在聲音的大小、語氣的輕重、音調的高低和吐詞的快慢等方麵作一番自我估價和安排,把握好演講的基調。
在演講中,為了抓住聽眾的注意力,有一個簡單方法,那就是將音量放大。姑且不論所講的內容如何,單就聲大即有著氣勢壯闊的優勢,因此演講者應該訓練自己如何站上台放“聲”一搏,突破聲音的習慣領域。間接提高膽識,說話不再“聲音細如絲”,充分建立舞台自信,強化說服力。
當然,演講的聲音隻是大還不行,因為沒有人能長時間大聲說話。這樣輕則因“吼”過頭而失真,聽眾不能領會;重則因“吼”過猛而失聲,像是活吞了一個消音器。
能放能收、掌控自若才算真功夫,若是收放失調,難以自我拿捏,就很容易出現尷尬。
當要表達急躁、悲憤、豪邁、興奮等感情時,或敘述緊張、驚險、熱烈場麵時,可以加大音量和力度;當要表達欣慰、猶豫、體貼、思念等感情時,或描述沉悶、恬靜等環境時,就要控製音量和力度。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輕重相宜。
輕重相宜,實際上是在音量和力度上恰到好處地運用對比度。關鍵在於如何選擇重音區。按照語法和邏輯要求選定重音區,當然是說話時必須遵循的;然而,按照表情達意的要求確定重音區,通常更能體現說話人運用重音的技巧性。如果重音區選擇不當或濫用重音,就會產生“虛張聲勢”的副作用。
你可以將自己選擇出來的任何句子或單詞突出地表現出來,在說到它們時突然提高或降低聲調,直到滿意為止。這種方式會令聽眾愉快,不會有奇怪的感覺。
事實上,這正是把某項要點突出地強調出來的最好方法。著名的演說家奧利佛·羅吉爵士、布裏安及美國總統羅斯福等人就經常這樣。他們都這麼做的原因,就在於這是演說中一條千古不變的法則。
林肯在強調某一要點時最喜歡的方法之一就是:他會以很快的速度說出幾個字,當到了他要強調的那個單詞或句子時,他會拖長他的聲音,並一字一句說得很重,然後就像閃電一般,迅速把句子說完。他會把他所要強調的單詞或句子的時間盡量拖長,幾乎和他說其餘五六句不重要的句子的時間一樣長。這種方法必然會引起聽者的注意。
另外,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最易把握,而又最能表現自己的語言區域,這個區域稱為自我語言表現強力區。
在演講過程中,要力求話語形式符合說話人的精神境界、氣質、情操、性格等特征,以及在特定處境下的特殊心情。
因為這些因素決定了他的語言強力區所在。
如果跳出這個強力區,就會導致舌笨口拙或裝腔作勢,以致失去情真意切的話語形態。
林肯就是一個善於選擇語言強力區的人。他沒有受過正規的高深的學校教育,靠自學成才。他體態高大而顯得笨拙,思想反應也略顯遲鈍,但他閱曆豐富,考慮問題周密,態度和藹,平易近人。
根據自身的這一係列特點,林肯在說話時,總是語出平實,不用豔詞麗語,而以洞察幽微見長,且夾雜著幽默詼諧之句,好用比喻,正是這種風格獨特的話語使他自己成為一個著名的演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