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自愛與仁愛並存(2)(2 / 3)

至此,關於目前這個體係,還需要進一步證明什麼呢?

就我們的身體方麵而言,對這個體係也僅有一種反駁的原由,這便是:健康是最使人感到愉快的東西,疾患是最使人感到痛苦的東西,但往往人們既不因前者而感到驕傲,也不因後者而感到痛苦。

對於這種現象,如果我們聯想到前麵論及的為我們體係提出的第二和第四兩條限製原則,也是不難解釋的。

正如我所說,如果沒有一種為我們自己所特有的東西,任何對象都無法導致驕傲和謙卑的產生。而且,產生這種情感的每種原因都必須是持久的,並與形成驕傲的對象的這種特性的存在時期成某種比例關係。

對於任何人來說,健康和疾患總是不斷變化著的,沒有人是完全地、確切地處於其中任何一種狀態之下的。由此我們便可這樣認為,這些偶然的幸福和災難與我們是分離的,而並不與我們自身有著如何密切的聯係。

這種言論的正確性可由這種情形來加以證明:如果我們的身體患有任何一種根深蒂固的疾病,使我們看不到痊愈的希望,那麼從那一刻起,那種疾病便成為謙卑的對象。

這種現象在老年人身上表現得尤其明顯,因為老年人每每想到自己的年老多病,總會感到莫大的恥辱。對於自己耳聾眼花、風濕病、痛風症等毛病,他們總是盡可能的掩飾,即使在承認這些疾患時,也表現得非常勉強和不快。

年輕人雖然不會因頭痛或傷風感到恥辱,但如果其一生中經常受到這類疾患的侵害,那麼,便沒有任何話題更能挫傷他們的驕傲感,甚至會使他們對自己的天賦感到自卑。

這便充分地證明了一點:身體的痛苦與疾病,正是謙卑的確切原因。不過因為我們在評價事物時習慣於通過比較而不是借助事物的內在價值,這就導致我們忽略了每個人可能遭受到的那些災難的發生,我們自身的優點和性格,也會在對這些災難的忽視中形成一種觀念。

那些能傳染他人給他人帶來危害,或讓他人感到不快的疾病,總是令人感到羞恥的。如我們會因癲癇症而感到羞愧,因為它會使在場的人感到恐怖;我們會因疥癬而感到羞愧,因為它是一種傳染性疾病;我們會因瘰症而感到羞愧,因為它是一種遺傳性疾病。人們總是憑對別人的意見進行考慮,然後才對自己作出判斷,這一點在前麵的論證中已經十分明了了,而且後麵將會論述得更為充分。

論財產與財富

在其所有者心中,因財富而生的任何驕傲和虛榮,總是通過印象間與觀念間的雙重關係產生的。獲得生活中的快樂和舒適的能力是財富的本質,而這種能力的本質就在於其發揮的概然性,在於使我們借一種不論真假的推理去預期那種快樂的真正存在。

財產權可以這樣下定義:在不違犯正義準則和道德公平的範圍內,允許一個人自由使用並占有一個物品,並禁止其他任何人這樣使用和占有這個物品的一種人與物之間的關係。

所以,如果正義是一種在人類心靈上有著自然和原始影響的德,那麼財產權便可被看作一種特殊的因果關係;不管我們是考慮它給予所有人以任意處理物品的那種自由,還是考慮他在這個物品上得到的好處。即使按照一些哲學家們的體係,將正義認為是一種人為的而不是自然的德,情況也是如此。因為此時,自然的良心便被榮譽感、習慣和民法所代替,最終依然會產生相同的效果。

在此,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我們一提到財產權,總會自然而然地想到所有人;一提到所有人,也總是不由自主地想到財產權。這就說明其中存在著一種完全的觀念關係,我們現在的目的及其所需要的一切正在於此。

情感間的推移,總是在觀念間的關係與印象間的關係相互結合的情況下產生的,所以,當任何快樂或痛苦是從一個因財產權與我們發生關係的對象那裏產生時,我們總是可以斷定,在上述理論體係是確實而又滿意的情況下,這兩種關係的相互結合必然導致驕傲或謙卑的產生。這種觀點究竟正確與否,隻要我們大概觀察一下人生,便可一目了然。

在愛慕虛榮的人看來,他的東西都是世界上最好的。在他自負的心目中,他的房子、設備、家居、衣服、犬馬,都被認為是超過其他任何人的。我們也能輕易地發現,這些東西中的任意一個小小的優點,都可以讓他們得出一個驕傲和虛榮的新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