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熱那亞曾風行用中國的瓷器代替金銀餐具,然而,上議院預見到其後果,乃明令禁止,不準這種易碎器皿的使用超出某種範圍,至於銀質餐具的使用則不受限製。這一法令的好處就是在窮困之際體現出來。
紙幣的出現取代了金銀的流通。在殖民地商業上惟一有價值的就是工業品和商品,但是人們向往硬幣,但是沒有人能保證硬幣會不會取代紙幣。
貿易和貨幣方麵的具體問題都是特殊複雜的,取締硬幣和金銀在國內的流通是正確的。不過,金銀和硬幣倒是無足輕重的,重要的是不準從工業和信貸的發展中提取補償,也不準其發展過頭失去平衡,這樣,就能通過正確使用紙幣促進它們的發展。
有時,要是期票能夠貼現的話對商人是多麼有利,這種情況是人所熟知的,因為凡是便利硬幣流動的事情都對一個國家的普通商業有利。但私營的銀號錢莊可以將它們所收存的存款為擔保開出這種期票,而英格蘭銀行同樣地根據它所擁有的特許權,發行鈔票作為支付物。
銀行信貨的發明一直是商業史上的巧妙靈活運用。這種發明的好處是,即一個人的具保開戶往來可以接近其全部財產,這樣銀行期票就等於現款。銀行信貸隻有動用時才需付利息,以極低的利息借錢一樣有利。
同樣地,商人從這一發明中獲得了極大的方便,用以維護彼此的信用,也是避免破產的相當有力的保障。如果一個人自己的銀行信貸用光了,可以去向沒有用光的諸親好友乞援;借到錢之後,可以在他方便的時候歸還。
格拉斯哥的商人組織了幾家銀行,發行了十先令的小額鈔票,用以支付各種貨物這些鈔票,隨著這些公司的信譽的確立而流傳全國,用作支付貨幣。依靠這個辦法,五千鎊的本錢就能起到六、七千鎊的作用,從而使商人得以擴大經營,薄利多銷。
這種發明在為信貸提供了極大的、然而也有風險的便利的同時,排擠掉了貴金屬。在統一後的硬幣回爐重鑄時,人們發現蘇格蘭的硬幣約有一百萬枚:盡管財富、商業以及各種製造業有了巨大的發展,但是,人們仍然認為,如果沒有英格蘭的刻意搜刮,現如今流通的硬幣肯定是當初的三分之一。
如果把發行紙幣的設想認為是一種權宜之計,那麼,它的目的就是把貨幣量壓縮到均衡水平之下。但是,如果把現款鎖起來,這樣就會造成貨幣量積聚到商出均衡水準以上,我們應該竭盡全力的反對。利用這種手段,與周圍環境不相往來的流動資金可以積聚到任意的高度。在這種情況下,流動資金積聚到無以複加的程度,以致把盛錢的容器都脹破毀壞了。於是,這些錢同周圍環境發生混合,迅速下落到應有的均衡水準。
正是由於以上這一原理,我們還是不能接近曆史學家對哈裏七世所積聚的大量財富高達二百七十萬鎊,而寧願承認一個迎合我們根深蒂固的偏見事實。可是,對於一個狡詐貪婪、視錢如命的專製獨裁君主專製獨裁的君主在二十年之間積聚起這麼大一筆財產,又有什麼難以設想之處呢?它也不可能使人們明顯地覺察到在流通中的貨幣的減少,或者讓人們蒙受某種不利。因為一切商品的跌價就會立即給予補償,而且還為英國在同鄰國通商時提供有利條件。
我們必須看到:根據古代作者的記載,雅典的人口和財產,在伯羅奔尼撒戰爭開始時,並不比在馬其頓戰爭開始時為多。在菲利普和珀修斯時代,希臘的貨幣略多於英國哈裏七世時代的貨幣,但是這兩個希臘君主在三十年間從小小的馬其頓王國所搜刮的財寶,超過了那個英國君主。保勒斯·伊米留斯帶回羅馬的錢大約有一百七十萬英鎊。據普林尼說,則是二百四十萬英鎊。而這隻不過是馬其頓金銀財寶的一部分,其餘的部分因珀修斯的抵抗和逃跑而失散了。
我們通過斯坦尼思的記載可以了解到:在伯爾尼州放貸生息的錢有三十萬鎊之多,相當於瑞士國庫的六倍。至於當時囤積起來的現金則達一百八十萬英鎊,起碼相當於在那個小國家裏自然流通的貨幣的四倍;按常理推測,在這樣一個土壤貧瘠的彈丸小邦,必然貨幣奇缺,相反,在法國和德國本土上卻很少見到有這樣的內地省份,那裏的居民如今也是那麼富裕。
阿庇安在《引言》中將托勒密邁伊的寶藏描寫得天花亂墜,妙不可言,簡直令人難以置信;其所以不可信,是因為這位曆史家說:“亞曆山大大帝的繼任者們也都崇尚節儉,而如果他們多數人的財寶是毫不遜色的話,那就更不可信了。”他所提到的數目為七十四萬塔蘭特,根據亞布斯諾特博土的計算,折合一億九千一百一十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鎊又十三先令四便士。阿庇安本人是亞曆山大裏亞人,他自稱材料均來源於曆史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