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國家自以為富足,或貿然啟釁,或武備不修,這樣做是很危險的。任意把國家財富作抵押的做法,就必然更加肯定地會招致貧窮虛弱,落到向外國屈膝稱臣的境地。
人員的損失,捐稅的增加,商業的衰敗,錢幣的減少,以及來自海上和陸上的劫掠蹂躪,都是戰爭帶來的各種破壞。按照古代的準則,戰爭所產生的破壞就是打開國庫,因為這樣做既可弄到極其大量的金銀,作為鼓勵士氣的權宜手段,又可以彌補醫治帶來的戰爭創傷。
大臣們最感興趣的就是:怎樣在自己執政期間名聲顯赫,又不加重賦稅負擔,更不招致抨擊反對。因此,恣意舉債幾乎是每個政府必然的做法。讓一個政治家有權以憑濫出借據,這是不明智的做法,猶如允許一個敗家浪子在倫敦每家銀號錢莊開戶往來一樣。
一方麵,政府抵押權不受需要約束是自行有利的;另一方麵,任何國家,即使不受外敵的逼迫,也總是不能采取一種比較明智的措施促進商業增加財富,而是無限止地籌款,借債,征稅。
如果我們從內政、商業、工業以及對外貿易等方麵來考察政府舉債的各種後果。
我國已經把公債券看作金銀一樣,按牌從作現金流通。一個商人隻要擁有大量公債券,就可放開膽子做大生意,因為他擁有可以應付任何突如其來的急需的資金。銀行股票或印度債券,尤其是後者,都可起同樣的作用,因為商人可以在一刻鍾之內就把它們賣掉或抵押給銀行家,同時,這種證券並非閑置,就是放在商人的櫃櫥裏,也會給他帶來固定的收入。
總之,公債在商人手中是一種特殊貨幣,可以不斷增值,使商人在商業利潤之外得到穩定的收益。這就必然使他們在做生意時可以采取薄利方針。這種薄利方針使商品售價低廉,消費增加,刺激老百姓的勞動熱情,有助於把工業和技藝傳播到全社會。
有一部分人,他們即是商人,又是公債券持有者,因為商業並非他們的主要的或全部的生活來源,他們的存款收入才是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庭的穩定的生活來源。購置田產,可以使商人得到利潤或有所保障。可是田產較多就要求商人付予更多的關心和監督,這樣就會分散較多的時間和精力,也不便把田產折成現款。而且田產一方麵提供了種種天然娛樂,另一方麵又造成獨霸一方的尊嚴,使人迷戀沉醉,這樣,原來的市民很快就會變成鄉紳。
綜上所述,社會如果有債務,擁有證券和收入的人,多半還是經商的人,我們應該認識到,降低利潤,促進流通,刺激工業,這些做法對商業是有利的。
如果就整個國內經濟發展水平來講,社會債務也有許多不利的影響,它所產生的利弊是無法進行比較的。
國債所支付的利息是從各省抽取大量的錢,此外,由於貿易之利,首都商人的利潤也要大於國內其他地點的商人。但是,關鍵在於一個無比龐大的倫敦,如果可受於更多的特權,會不會使人們結黨營私,甚至驛動叛亂,這也是可能發生的。然而國債本身趨向於對這種惡行提供一種改正的辦法,因為國債持有者最愛惜自己的財產,他們會不受任何威脅,一如既往地支持政府。
國債作為一種有價證券,具有同貨幣一樣的弊病。國債取代了金銀,減少了金銀的流通量,從而使國貨在大部分商業中流通,使糧食和勞動的價格日見增高。
如果政府要支付公債利息就可能征收捐稅,它不是壓抑較為貧困人們的勞動價格,就是提高勞動的價格。
我國的公債券一部分被外國人掌握,這樣,在一定程度上我國就會變成他們的附庸國,也許在不久的將來就會造成下口外流,工業遷徒等現象。
我們的公債常常鼓勵無所作為的寄生生活,這是因為大部分公債掌握在以實力為生的有空閑時間的人們手裏。
從總體上來看,公債對商業和工業會有某種微不足道的損害。一個國家,必須在國際社會上自立,在戰爭和談判問題上,必然要同別國打各種各樣的交道。國家所受的損失是不能用任何有利情況來彌補的,因而是一種十足的災難和無窮的禍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