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決不因有債務而削弱,因為這種債多半是向本國同胞借的,等於是拆東牆補西牆,這樣論點一直存在。對於這種破綻百出的論調和似是而非的比擬,如果我們不按照原則去推敲的話,也就聽之任之,不必深究。因為在每個社會裏,勤勞和有閑的人員之間有一定的比例,這是必然現象。假設把我們的賦稅全部抵押出去,有可能就會弄到民窮財盡的地步。
任何國家都有適合自己國家征集錢幣的方法,即符合他的生活方式,又適合使用他們的商品。在英國,對啤酒征收貨物稅提供了大量的收益,因為釀造啤酒的操作過程既令人厭煩,也無法隱瞞,而且這種東西也並非是絕對的生活必需品,如果生活必需品漲價,那就會大大影響窮人的生活。如果把這部分稅全部抵押出去,將不會損傷一根毫毛。
征收消費品稅要比財產稅公平和簡便。要是我們采取最激烈的方法來收取消費品稅,那麼我們的國家又會有什麼損失呢?
對於國債應不應該進行規定限度,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
由於政治認識上的不完備和人類的智力的局限性,我們難以對任何未試驗過的措施可能產生的後果作出預言,但崩潰的種子已經大量播下,這一點就連最粗心的觀察者也不會視而不見。在社會的這種反常狀態中,隻有公債券持有者才掌握著超出他們這一行業的直接效果之上的一切收益,他們不但控製了關稅和貨物稅的全部所得,而且幾乎攫取了全部地租和房租。
這種公債券持有者同國家不會發生任何利益糾葛,它們可能沒有任何理想和抱負,隻是享受其收益,平庸地度過其一生。倘若公債長期存放在某個家族手中,也不能把持有這些人看做是擁有世襲權利或榮譽的特殊人。因為他們的選舉已完全為行賄和腐敗所支配,並且,此外,別無他法,可以避免造反和鎮壓。
盡管法律上明確規定:決不征收不利於商業和工業發展的捐稅,但是,那些沉湎於糜爛生活的人卻沒有能力解決各種緊迫的困難。商業上的不斷波動要求不斷改變捐稅的性質,這就使立法機構時時刻刻都麵臨這樣一種危險:在有意或無意中疏誤失策。無論是稅收失利還是其他的偶然事故,都會對貿易進行打擊,致使整個政府陷於混亂之中。
那麼,我們就要考慮怎麼樣做才能即支持對外戰爭和冒險勾當,保障貿易興旺,又維護自己以及同盟者的利益。這種想法一旦實現,我們即使把一切儲備都抵押出去讓商業發達的國家更加富庶,但是,首先得解決支撐這一切的收入。顯然是取自對年金收入連續征課所得稅,把年金收入的一部分進行再抵押,然後把它用於保家衛國之需。然而這種體係會帶來種種困難,年金領受者須承擔年金波動帶來的風險。
倘若專製獨裁的君主對年金領受者任意改變苛捐雜稅,那麼,就會使所有錢幣都收歸君主個人掌握。相反而言,要是征收任何捐稅都征得年金領者的同意,那就永遠也不能讓他們拿出足夠的錢來維持政府開支,因為那樣做將會十分明顯地減少他們的收入。我們也可以找出支持政府厘捐的實例在幾個共和國裏,不過這種做法總屬於權力機構的非常措施,決不能成為常備。倘若把一個政府全部的稅入抵押出去,那麼它必將陷入貧困、軟弱的境地。
以英國目前的發展局麵來看,它正有朝這種局麵發展的趨勢。更何況還有無數無法預測的弊病,那將會造成一種畸形的現象。
由於社會長期潛移默化的發展,使得社會各界人士都對政府公債抱有一種敷衍了事的態度,就連最達觀的樂天支持派也不敢指望目前或未來任何內閣會執法謹嚴或償還公債,以及國際形勢會讓他們從容不迫地完成這種任務。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又將如何理解事情的結局很少取決於戰爭、談判,而是似乎根據一種事物的正常趨勢推理、支配的呢?最初總是十分審慎地抵押,所以,既然現在終於愉快的達到了目的,就可以很容易猜想出後果。實事表明,這種後果不是國家毀滅社會信用,就是社會信用毀滅國家,古往今來,兩者並存的方式還沒有存在過。
“認為國家欠這筆債的想法是荒謬的,因為這債實實在在是人人都有相應的一份,同這些數字龐大的捐稅相比,個人所納的稅款,隻是支付利息中相應的一份而已。”這是公民赫岑遜先生曾提出過的二種支付國質的設想,雖得到過讚賞,但從來沒有見諸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