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感覺之外的存在(3)(2 / 2)

對此,我可以作出這樣的假設:關於原因與結果的全部推理都隻是從習慣而來的;而且確切地說,信念是我們天性中感性部分的活動,而不是認識部分的活動。

我已經證明,有一些原則能讓我們對任何題材都足以形成一個斷定,並且憑著考察我們思考那個題材時所運用的天才、能力與心境來校正那種斷定。這些原則在進一步向前推進,並被運用於每一種新的反省判斷時,一定會因為連續減弱原來的證據,讓它最後歸於無有,進而徹底推翻了全部信念與意見。

所以,信念如果隻是一種單純的思想活動,沒有任何特殊的想象方式,或者說不賦有一種強力與活潑性,那它一定會毀滅自己,讓判斷最終陷於停頓。

在這裏,也許有人會問,即便依據我的假設,上麵所說明的這些論證不讓判斷陷於完全停頓,那麼又是依賴什麼方式使心靈對任何一個題材還能保留某種程度的信念呢?由於這些概然推斷與原始的判斷依賴同樣的原則,那麼好像無可避免的一個結論就是:無論在哪一種情形下,它們都會推翻原始的判斷,並且因為各種相反思想或感覺的對立,讓心靈陷於完全不確定的狀態。

假設人們向我提出某個問題來,並且我在細想我的記憶印象與感官印象,並且將我的思想從這些印象帶到能通常與它們結合著的那樣一些對象上之後,我就會感到某一麵較另一麵有一種更強烈、更有力的想象。這種強烈的想象形成我的第一個斷定。

假設我後來考察自己的判斷力,並根據經驗斷定,有時它是正確的,有時它又是錯誤的,於是我認為自己的判斷力是被若幹相反的原則或原因調節的。這些原則有的導致真理,有的導致錯誤;在將這些相反原因相互抵消之後,就憑著一個新的概然推斷,我對第一個判斷的信念被減弱了。新的這個概然推理依然與前麵一個概然推斷一樣,亦會一樣地會減弱,直至無限地減弱下去。

這時又有人會問,為什麼我們現在還保留著足夠在哲學或者日常生活中供我們應用的一種信念程度呢?

其實,在第一次與第二次的推斷之後,心靈的活動就變為勉強而不自然,觀念就變得微弱而且模糊;雖然判斷力的原則與各個相反原則的抵消,仍如起初一樣,可是它們加於想象上的影響與它們加於思想上或從思想上減去的力量,與以前就完全不相等了。

當心靈無法從容而快捷地達到它的對象時,一樣的原則就不會在比較自然地想象各個觀念時產生同樣的效果。想象所感到的感覺也與平時的那種感覺不成比例,注意力緊張起來,心情躊躇不定。精神因為離開了自然的途徑,所以支配精神運動的那些法則也與支配它們在通常的途徑中運行的那種法則不一樣了。

對懷疑派采取直截了當的辦法,不經過研究或觀察就將他們的論證全部排斥,是很不可取的。

最初,處於主導地位的理性以絕對的威勢與權力頒布規律,確定原理,與其對立的對象也被迫藏匿於它的保護之下。但既然它被假設為與理性互相矛盾,那麼它還是會削弱理性統治權力的力量,直至最後兩者都在循序遞減中完全消失。

雖然懷疑的理性與獨斷的理性這兩者的作用和趨向都不同,但它們都同屬一類。所以,當獨斷的理性強大時,懷疑的理性就會作為它勢均力敵的敵人而出現,這樣,它們的力量在一開始就是對等的,所以,兩者隻要有一方存在,就會繼續保持這種狀態。

綜上所述,自然可以及時摧毀所有懷疑主義論證的力量,從而避免它對知性產生重大的影響。除非它們推翻了全部信念,並且消滅了所有人類的理性,否則,我們是不會任其自行毀滅的。